MJ定格的舞姿和動態的MV。 |
救世主
以前我很討厭MJ的其中一點就是他把自己弄得好像救世主。可能因為演出時唱《Heal the world》、《Earth Song》這些慈善歌曲時總有一幫人圍著,而他攤開兩臂,閉目向天的姿勢好像在扮英雄。難道唱兩首悲天憫人的歌、受很多歌迷擁戴、再在台上自high一下,便真的是救世主嗎?
如今的我深深覺得:如果這個世界多幾個像他的人,一定不同面貌,絕對幸福得多。
MJ一直想這世界變成一個Better place,可惜他離開15年,世界的科技是一日千里,人的道德和品質卻倒退了。
我真心感受到,現在的人比較自私,就拿著自我主義、「人權」,想的做的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甚至只是一時之爽,而不顧別人的感受,更別說別人的利益。
最近香港有個三婚的大媽,騙錢騙社會資源騙老頭的感情,成為城中熱話。這種騙子不但不覺羞恥,還大言不慚地說自己不是一般小市民。老實說,第一,她這種透過所謂的婚姻得到身份證和很多社會資源其實十分常見,她只是其中一個;第二,她出名並不是自己做了什麼好事,更不是因為自己有什麼能力,只不過是個八卦新聞。她卻把自己吹噓到很厲害,別人只是眼紅她。最好笑的是她說有人岀750萬港元買她的人頭—這種大媽的頭值750萬?不是貶低特朗普,但如果要買他的人頭,應該不用這個價吧?750萬港元可真不是個小數目!
一個無作為、無建樹、對社會無貢獻;連稅也可能沒交的中年女人,居然說自己不是「一般市民」?對,一般市民也比她有用嘛。
當然我不是想說這個女人。其實我也不知該不該提這種八卦,不想搞得我的文章那麼cheap,也沒有想聽我嚼舌根吧。
只是我想起MJ。
聽完她說自己這個非一般的人頭這麼值錢,我才看到MJ在Fox電視台的訪問,當時仍然在2005年的官司審訊中。主持人問道他會不會去唱Rap歌,MJ答之前給其他歌手寫過這種歌,可是他們比他唱得好,委婉地帶出未必會涉獵這方面了。
一個天王巨星,唱片銷量過億、能唱快歌能唱抒情、跳舞出神入化,居然說自己不夠其他歌手唱得好。
我的心一下子有個超巨大的對比。
誰是真正強者、厲害的人物,高下立見。
我當下發誓我要學MJ,不要成為那種大媽。
強,不是「得把口」,用實事做出成績再說。真正的強人不用四處吹噓自己。真正受人尊敬的人不會常說自己有多厲害。人也不會尊敬唯我獨尊的人。
MJ從不會要求別人,反而常說要從自己做起,而他也真正做到。
世人都渴望有個救世主打救,可是救世主在哪?這個人還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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