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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五)

 

MJ的白帽子大家都不陌生了吧!這個當然也有簽名!


(寫在2026:以前看過一個介紹MJ的節目,說他一生出的專輯只得8張,只算是一個二、三線歌手的數量,聽完我挺意外,他的歌好像常常都能聽到、他的金曲隨口也說得出一堆,但原來專輯只得這麼少。

重讀這篇文章,我認同當時自己的看法,《Invincible》這張唱片的感覺很成熟。正如很多人,年輕時很輕狂,做事也突出大膽,但隨著年紀增加,不是熱情不再,而是做事不會再那麼衝動,表現越來越沉穩;也沒有人會期望一個表演者,從20歲到50歲都表演著同一種內容和形式吧,我覺得MJ這張唱片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不過現在的我也想誠實一點—這張唱片MJ的聲音有點沙啞…有時給人的感覺有點累…不過MJ到底都是人類,狀態自然有高低。但《Invincible》這張唱片還是很值得擁有和收藏。)


Invincible

 

有網友為MJ的這張唱片來了個「平反」,甚至發起明年10月30日這張面世10週年,呼籲各地的歌迷一同去買這張唱片。要不是我已買了,我也會支持。

當時很多人說MJ在2000年以後便越來越失色,這張唱片的評價和銷路都不好,跟他以前的望塵莫及。

我也見過當年的批評,真的好狠。不知有沒有記錯,我看過一篇報道,說MJ把這張唱片的Final Vision給$ony的高層試聽完畢,那些高層都不喜歡,板著臉離開,MJ身邊的不知誰人覺得這樣很過份,正想開口(罵人),MJ流著淚阻止。

當然當年這張唱片的失敗也在於缺乏宣傳。但MJ和$ony各執一詞,互相指摘。

我當年沒留意相關的事,實在說不上誰是誰非。(就算MJ是我的偶像,我也不會在沒充分理解事情的情況下,一面倒地去幫他。我相信他也不想我這樣。)

我只想說,對我來說,Invincible這唱片是MJ最好的唱片,尤其是他出過那麼多張暢銷的唱片。

事實上,認識他之後,我最想買、而第一張買的也是這張。

沒錯,它是跟Bad一起買,但我是首先拿起它,再慢慢從貨架上選取Bad的。

如果有聽過他以前的金曲,再聽這張,就會發現MJ是個很特別,很豐富的男人。

而且從他小時候,到青少年,到達巔峰,再走到為人父,到Invincible,會見這個男人成熟起來。這唱片正正是一個記號和標誌。

如果單單說「好不好聽」,那實在太小看這個男人了。當然人們都會說沒人有空去「研究」那麼多,第一下夠吸引是最要緊的。我覺得,到了Invincible這個階段,MJ的音樂已超越官能的感覺,而真的要用「心」去聽和理解;他也不是Thriller時代那個狂野的年青人。不是說他熱情不再,而是他真的成熟了。(可以從他的唱功、曲風、情感方面知道。)

特別是對「愛」(不是男女之愛)的詮釋,更見深度和完全。

他跟其他人的合作也是一個值得著眼的地方。全碟只有兩首歌出自他手筆,其餘都是別人作的或是大家合作的。我會很想說,一個這麼厲害的人可以這麼虛心地跟別人合作是很難得的。別當MJ是傻的,有很多人是很有居心,想來佔便宜;MJ自己也夠條件有餘去製作唱片,為什麼要跟這麼多人合作?誰不想獨享所有掌聲?

而且唱片的歌詞集裏,除了歌詞,四處都充塞著感謝的話,不是多謝這人就是多謝那人。我不是擁有他那麼多唱片,不太清楚其他歌詞集有什麼。但會覺得,他做唱片當然很在乎銷量和評價,不過是不是純粹只有這些?

 

Invincible是他生前最後一張唱片,我會相信他一如以往,把最完美才放出來,絕無欺場。這張唱片有的不只是他嚴謹,一貫的追求,還有很多他不經意留下的東西。人們到底留意、感覺到幾多呢?是不是單單一句「不夠以前的好聽」、「跟以前的不一樣」、「沒有以前的賣得好」就可以判定呢?

 

2026年8月10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四)

 

MJ簽名時,總會寫不是當時的年份,這頂帽子便寫了1998年。不知是何用意?


有感而發

純粹有感而發。

不知來看的人有沒有麗莎瑪莉・皮禮士利(貓王的唯一女兒)Fans 。如果有的話我想說聲抱歉,因為我下面的話大概會冒犯她和你們。我也是個有偶像之人,不會喜歡別人說他的壞話,自己怎麼會傻到去說別人偶像的壞話呢?我只能這樣說,她跟我的偶像關連太深了...她的某些行徑,已不是她一個人的事;雖然說他倆的婚姻關係不是外人可以插上嘴,也跟別人無關,但作為他Fans的我,老實說,看到他們這樣...我總覺得不舒服。

以下的話都是純粹我心裏所想,有偏見也不會客觀。如果不想看可以不看。

我對MJ生前的婚姻生活沒有什麼印象,真的沒怎樣留意他;他死後當然知道他跟麗莎的一段關係。越知道得多,越難理解:「怎麼MJ會喜歡(甚至是愛)這個女人?」

總覺得這個女人的樣子好兇好驕傲。也許她有極多我不知道的優點;而很多人都見到和說,MJ跟她一起的時期笑起來最開心,真的很快樂;也覺得他們很匹配,但我真的不覺得她是個「好」女人。

我很不明白為什麼他會願意做後父?(麗莎嫁給他時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但她那時好像才廿五歲...可能是我太守舊吧!我真的接受不到...)

她跟他離婚後,又嫁了兩次,但老是在他死後出來談論他。

好怪...真的好怪...其實她已是別人的太太,他怎麼樣,已跟她沒特別的關係;如果以朋友的身份去回憶,那也可以,但也不宜說太多,何況她不是純粹在回憶,也不是以朋友的身份。

其實我也不想去說或是去罵麗莎,一來我根本沒有資格、二來我一直尊重她是他選擇的人,我相信他至少真的愛過她,可能正正因為他愛過她,但她老是...做些讓他不高興的事。作為歌迷的我,覺得很替他不值,很替他難過...

我明白感情這回事沒有「一分耕耘、一分收獲」,你這樣對他,他沒必要也不會同樣地對你。但我站在MJ的那面,只覺得這個女人,不值得他這樣去對待(問我當中有沒有情敵心態嗎?如果我說沒有準是騙人的。我也是個普通的女人,有著普通女人的感情。)

感情生活過得不好,也是一種傷。

可能我總認為,他可以也有資格找個更加愛護他;就算找不到,也沒需要留一個人來傷害他。

有人說他們的分手很可惜(還是覺得他們相襯),如果如何如何如何,他們就不必分手,更有人說如果他們沒離異,他就不會死得那麼早。我不知道...我只覺得,一開始就不應該跟她一起。我總覺得她根本不是那麼愛他,反而他的第二任妻子還像樣一點。

我甚至很懷疑麗莎到底有沒有真心愛過一個人,如果有,或者真的是MJ,會忍心這樣去傷害嗎?

 

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尊重她是他選擇過的人,也尊重他們的婚姻、私隱和所有選擇(當然他們也承擔了相應的後果)。我只是替自己的偶像難過而已,作為歌迷,我只是想見到自己的偶像幸福,過得開心,正如所有人都希望見到自己喜歡的人快快樂樂。如果麗莎也如她所說那麼愛MJ,也理解到MJ對她的愛,就請好好珍惜這份愛。我不會勸她收聲、不要出來做這做那等等。用她自己的方式來對待這份愛、對待MJ。她大概也明白,這份愛其實也得來不易...

2026年8月6日 星期四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三)

 

MJ的簽名帽子,不知是否演唱會戴過那頂?


(寫在2026:我最近看了一條影片,是MJ為政黨籌款演出,聽說那是他最後一次作公開表演。

那時他才應該4字頭。

但感覺他很累…當時還未發生第二場官司。

我覺得MJ的一生,可以說很精彩,做了很多世人根本做不到、甚至想不到的事,可是很累…)


Again…

不知是不是件好事。

我以為我把MJ離開帶來的傷痛昇華了,但…6月25日時還是哭了。

那晚看了The Life of an icon,是一套沒看過的影片。

這套還算中肯。

一直以來都相安無事的,可是看到他2005年上庭受審,到2009年宣佈他已經走了,我的眼淚實在忍不住。我到今天仍記得,我一邊睡覺一邊流眼淚。

也好,證明我還是個有感覺的人,我仍然那麼愛他。

全片令我最深刻的是,他在庭上被宣判無罪後從法庭走出來,木無表情,旁白說得好:「行屍走肉,像個死人。在他身上找不到勝訴的喜悅。」,他母親憶述,他不會再相信任何人。

其次就是在片尾,製作這片子的人問他的母親最希望人們如何記住她的兒子,她答說是記住他的愛,我覺得說得非常好。他的音樂、成就和財富都不足以代表他,唯有他的愛是他最值得提起的事。在他母親回答前,我很努力思考,怎樣記住MJ才算最「好」,他最希望人們想起他的什麼,但她一答是「愛」,我很折服!果然是他最親的媽媽!

 

說回最令我難過那幕吧。…其實每一次看到他被人誣告的情景都很傷心和憤怒。為什麼做好事居然會落得如此下場?再綜合他一生的經歷,心裏一定會大叫:「他可以死,但不應該這樣死!」簡直是天間最大的笑話,最荒謬的事情!他從法庭步出的時候,真的完全不覺得他開心,走路的時候隨時會跌倒的樣子。

2026年7月31日 星期五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二)

 

我將來的家也要大得用地圖畫出來!(這是夢幻莊園的地圖啦。)

(寫在2026:非常幸運,我找回今次旅程的照片!!可以好好地重溫一番!所以請大家多多支持!

旅行要找對伴侶真的是件非常重要的事,可以把不怎麼樣的旅程升格,也可以令很棒的行程直插谷低,幸好我跟這麼的玩伴都很合拍,但已經再無機會這樣一起去旅行了。

以前我會很慨歎,但現在會覺得,其實人生就是這樣,有聚就有散,沒有誰和什麼事物不改變,永留身邊。與其愁哀,不如好好珍惜相處的機會。

拍照就用這種功能—把那個不能復再的時刻留住。)


再愛澳門多一次(15)


裏面也有個很漂亮的酒吧。

離開了賭場,我們逛購物中心和食肆去。去過的人都知道,裏面很像歐洲的小巷建築,天空的晚霞看起來真的一樣。不知是我的攝影技術好(!),還是相機的質素不太差,那些用來釘晚霞牆紙的釘我都拍到了…不然真的會很真實哦!

我覺得威尼斯人裝修得不賴的,頗用心,真的很有歐陸的感覺。

最有特色的當然是場內的河和貢都拿。

見過貢都拿的人都知道船夫會用條竿去撐船,大概歐洲的及古時候的人真的只靠那條竿。這裏的貢都拿其實是靠馬達的,那條竿好像只用來控制方向及做做樣,但朋友不信,我們就特意去留意,見到船夫在踩一個很小的腳踏,船底的馬達就轉起來了。

有大陸客人很豪情地在貢都拿上高歌,離很遠都聽得到,真令人一額汗…

然後我們就去吃G字頭的意大利雪糕,姐說一定要吃,說那個特濃朱古力很香濃,香港好像沒有,要三十多元一球。只見那雪糕球啡得很像一塊炭,吃完嘴巴有會一個相同顏色的圈…(不知是否色素太重?)我覺得很苦,但牛奶朱古力味卻很甜,所以我還是吃特濃了。

我們訂的是晚上八時的船票。我真的好好利用所有時間去逛、去發掘威尼斯人。我們去了展覽廳的所在地、冰Fun世界的入口等,走了很多地方。其實我捨不得結束這次旅程,跟姐和朋友都超合拍,所以超好玩。

我姐常說:「妳連汁也『撈』埋!」

本來我也不覺得,但坐船回港,下船時,突然聽到「噗」一聲的巨響,以為發生什麼意外了,原來剛好九時半,放國慶煙花了。我們本想在停船的地方看,雖然位置側了,不是看正面,可是超清楚,也不用跟別人迫,但幾分鐘後就有另一條船泊岸,擋住了。

正當我們失望之際,上了入境大樓,有一處走廊居然也看得到!沒有人,也沒有職員來趕,只是有玻璃隔著,但也看得極清楚!我很開心,因為我愛死了看煙花!今次不用迫、不用早幾個小時去等,實在太幸運了!

我真的連汁也「撈」埋!為我今次的澳門之旅劃上一個完美的句號。

回到碼頭,我當初上船的地方,覺得「我又返回地球,返回現實的生活了」。我當然很不捨,因為找適合的玩伴去旅是件很困難的事。聽過有些非常要好的朋友,一次旅行之後就翻臉了。今次的經歷真的很開心,不知什麼時候再有機會了?

2026年7月25日 星期六

另類詐騙

 


(哎,原來我有點發神經...

這篇文章是2025年3月寫的,但忘了記發佈,到現在推出了有聲部落格才發現...
不過也正好可以講講最新情況:我買的是Canva Pro和Microsoft 365,現在都已經不能使用,只剩copilot,所以錢算是白花了。大家記得引以為誡,別像我這麼笨。)


這個題目想寫很久了,但總覺得不如遲些才寫現在有機會了。

現在的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要我舉例的話,應該說到第二天也說不完,但我覺得有一種別於其他常見的。

就是賣軟件或串流平台帳戶的欺騙行為。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過這種賣軟件或串流平台帳戶的公司/人士。例如Netflix家庭plan可用於4個用戶,有人便訂閱,自己佔一個位置,然後把其餘的位置租出去,那成本便會減低了,經營得好自己還可以不用付錢看,還有賺;而向這些人租位置的人也不用付正價看。

這種已經不算詐騙,雖然手法也不正當,但起碼付了錢真的能看,也算是「正版」。

這種生意/公司/人士通常在二手平台找得到。

約五年前我遇過的是賣方駭進出其他人的戶口,再賣給我。

結果戶口的主人當然發現有人駭了進來,改了密碼,我便不能使用了;我本來不知道,告訴了賣家,他給我一個完全不同的帳戶,結果當然又是被主人發現,我又不能使用,第三次賣家便不再回覆我。雖然我只是付了250元港幣,但也只能當掉進鹽水海。

 

第二次我是買Sims 4的套件包。大家都知道要買齊全部要多少錢!但我又那麼愛玩,付幾百元便能全部有齊!結果兩個月內是能玩的,有些大家在《自由睇樓團》看到的設計也是當時做的,因為配件夠多嘛。但當官方更新遊戲後便玩不到了。我問過賣家,他叫我重新付錢買一次,但誰還會相信他!

 

經過兩次被騙後,我應該「見過鬼也怕黑」,斷不會再相信這些買賣。

我現在選擇寫出來,自然是受了第三次欺騙這幾天我當然掙扎過,心想應該都是騙人的,奈何用正版真的很貴,加上現在都是按月付費。如果只是付錢一次買斷,那貴一次也無妨。

這次嘛,現在還在頭幾天,當然能用,但過幾個月便不知道了。

這次我買之前,比較了不同賣家,發現有一家說到自己很信得過,一來很專業,又說有商業登記、又有二手平台的優質商戶認證,又說自己的團隊專業,信譽良好,二來很多正評,不同的人買了很多不同的軟件,異口同聲地說他們回覆迅速,有耐性又周到,最新的評論是這幾天的,所以我覺得比較信得過。

查詢和下單的時候,客服的確反應迅速,我的問題也答得到。

但付錢後態度卻180度轉變。我問第一個問題,約20分鐘後回答;問第二個問題兩個多小時才回答;然後我立即問第三個問題,我下午6:18發過去,第二天早上10:47還沒回覆,甚至連訊息都沒看!

我看到這樣,立即在他們的二手平台傳訊息,說這麼久也沒人看和回覆。想當然他們付錢前答問題的客服跟售後的人不一樣,但我作為顧客,管他們內裏的架構是什麼,總之應該要有人回覆我!

現在總算「逼」到他們有人回應我,但此人不停說是我打錯login name,叫我一定要copy and paste,但我不是電腦白癡,能剪下貼上怎麼不會做,真自己逐個字輸入?真當人是傻子嗎?

事實是他們給我的login name是錯的,link也是錯的,他們卻老是怪我打錯!還常常用奇怪、不合文法的英文,很無禮地問我有沒有看到正確的,好像在命令我那樣,截圖給他看又老是說看不清。

即使自己的朋友,也不會這麼沒禮貌,何況現在他們是客服!

之前他們和客人評價所說的「回覆迅速、專業、願意手把手協助」全是假的!就算有多忙,之前那晚收到的問題,無理由第二天過了10時還未能回覆吧;跟他們說又推搪,過程又像被人呼呼喝喝。

 

現在我不停說自己「活該」,早知道這些很有風險,但還是相信了,但幸好金額很少,只是300港元,當作買最後一次教訓。

我寫這篇文章,除了提醒自己以後都不要這麼傻,貪便宜,不可以再受騙第4次,也很想藉此提醒大家。

一定有人說我為了貪便宜不買正版,很是活該,還明知這都是騙人。這個我承認,不過我也有原因,下篇再詳細說。

老實說,我挺不相信所有人都那麼聰明,不去買這些便宜軟件,否則這種賣家應該生存不了,有求有供,有供有求,正常不過。

也老實說,作為消費者,我不知道他們軟件的來源,難道真的問到底嗎?像第一次我買Netflix,我本來以為是提供一個位置給我,沒想到他是駭別人帳戶。這樣子出來做生意也不對吧。

我不是想推卸責任或自圓其說,但我覺得賣這樣的東西也算騙人。

最後要說的是:要用,還是到官網買正版吧。

2026年7月23日 星期四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一)

 

看到Neverland的舊照很是唏噓...曾經是這麼美麗獨特的地方...


(寫在2026:回看這篇文章時,我想起文中那對遊客母子對我們的手信非常感興趣的樣子,從沒見過這情景!如果是看起來很貴、很是獨特的手信不足為奇,花生糖、芝麻卷這些大陸很多地方都有,說不定還有更好吃味道和新奇款式,他們卻好像發現了什麼了不起的東西!所以有時旅途中遇到的人也挺有趣。

去年我重遊澳門也去了一趟威尼斯人,我覺得跟十多年前的這次分別不大...我還記得第一次看到貢都那很興奮!而且商場和酒店外都有河流和湖讓人坐這種船,我覺得很有心思。一直都很喜歡沙田新城市廣場的音樂噴泉,但已經拆掉多年,變得沒有特色。)


再愛澳門多一次(14)

在兩家酒店附近的景緻相當不錯,只是那些手信很煩人,風也很大。

終於來到威尼斯人了!外面有貢都拿!但姐說在這裏坐跟在歐洲坐價錢一樣,不便宜哦。

我上次來威尼斯人也覺得這裏很漂亮,但房租超貴。姐說這裏足以留一天。

逛完之後,我覺得不是她所說那樣特別,很像比較大的又一城,全是名店,很漂亮的地方只是門口。我覺得不是那麼適合我,都是名店…

到達後真是超累!下午了很多旅行團在check in,人很多。我們先上了廁所。

看到那些手信,我恨不得全丟進垃圾桶去!我們預計逛到吃晚飯時間,還有一整個下午!我可不想再拿著他它們,感覺上像抱著一個小孩子!忽然我見到「行李存放處」!我問姐可否寄存一下,走時再回來拿。

姐說我們不是住客,不知可否用及要不要收費,還有我們身處的是東翼,但會在西翼離開,不再回這裏了。大概大家也不想拿著一個孩子拿一個下午,所以姐和朋友就去問問看了,結果真是好消息!不但可免費存放,還可在西翼提取。

正當他們去問的時候,有一對講普通話的母子很有興趣地觀看那四大袋放在地上的手信,還特意蹲下來,用很讚嘆的口吻說:「這家店的手信很有名!」我起初奇怪怎會有人對只不過是花生糖、蛋卷和杏仁餅的手信這麼大興趣。現在的大陸人都很有錢。我本來對這對母子很有介心,雖然我討厭那些手信,但遺失了定會被姐罵死(七百多元!),可是見他們只是看沒動手就算了。接下來我覺得很好笑,居然有人會對別人的手信好奇成那樣!朋友回來時我把這件事告訴他,他開玩笑說:「以一千五百元賣給他們嘛!即時成交。」我心想以原價他們肯買也偷笑了,我也一定會賣給他們。

終於可以暫時甩掉那堆惱人的手信,還我一點自由了!

我們特意逛了一下賭場,開一下眼界,但強調沒賭錢。

現在的賭場完全跟我印象中不同,很美輪美奐。記得有盞壁燈是一隻鸚鵡加一串樹葉,只得賭場有,其他地方都找不到,可惜賭場不准拍照。

不過裏面感覺很複雜,加上自己不是那種喜歡賭場的人,很是格格不入,身處裏面總覺渾身不自然。剛開始逛的時候,我看見賭場旁邊都是收購名貴物品的店(想必是讓人套現翻身之用),好奇想過去看看,而姐和朋友在後面談話,所以走慢了一點,我想他們很快就會追上我,所就沒等他們。忽然在一條柱子後面閃出一個矮小的女人,感覺上很鬼祟,不像賭客,湊近我用些很閃爍的眼光跟我講了些不知什麼話,因為聲音太小又鬼祟,所以聽不到,但知道是不懷好意的,嚇到我回去姐那裏說想離開!

我心想一看就知道我不賭錢啦!她可能是高利貸,在找獵物,但怎麼看也不該是我吧?

其實我一向也不賭,也不懂得這些玩意(連撲克也不會玩),所以不知道賭場裏哪張枱代表什麼。但覺得有些情景很好笑,例如「電子荷官」啦,有些枱根本不必用人了。站荷官的地方只放了一個大屏幕,有個卡通版荷官招呼賭客。也有些賭枱好像聯合國開會,許多座位圍成一個大半圓形,有個很大的屏幕和電子荷官在前面。不知在賭什麼?

2026年7月13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

 

大家看得出這本是家居雜誌嗎?以前看到MJ這樣會覺得好噁,現在才明白只要他才有這種皇者氣派。


(寫在2026:如果要我說澳門整體的感覺,好玩是好玩,但可能(以前)錢太容易賺,所以「服務」有點欠奉。我這篇遊記到這裏為止,已說了好幾個挺不好受的地方。或者別選假期去吧。

對於賭,如果定力不夠的人,真的別碰,所以我可以說是沒有賭過。去年也是正式第一次踏進賭廳。

我對賭廳的感覺是那種氣氛很容易引人過去,而賭有一個挺討厭的地方是賭第一塊錢時,根本不會覺得「賭」,只會覺得「玩玩而已嘛」,但越來越泥足深陷…也有人會從角落竄出來問你要不要借錢。所以一是不要進去,真要進去,拿杯免費飲品就算了。)


再愛澳門多一次(13)

之後我們去了吃一家「很有名」的葡撻和鮮奶撻。雖然剛吃完魚翅麵,但姐還是說非試不可。只見人很多,聽說這店很是有名。好吃嗎?不特別。倒是他們的雜果冰非常難忘—從來未喝過這麼難喝和無誠意的雜果冰!居然是罐頭雜果加白開水!喝下去是水的味道,一點也不甜,然後有些很難吃的雜果,實在很過份。比水更難喝。那杯東西還要11元加20%!坐又不坐得舒服。裏面很簡陋,又擠迫。

之後我們特意去找大利豬扒包。本來說找不到了,但姐很堅持。

人真的很多。是露天大排檔那樣,很像小時候舊屋邨裏找到那些。

很好吃。之前我們在魚翅麵店也吃了豬扒包,但大利的真的好吃。包是硬的,又脆,豬扒很多肉汁!從來未吃過豬扒有這麼多肉汁。不過美中不足的是豬扒有骨,吃的時候有點不暢快。我覺得他們的咖哩魚蛋是我吃過所有魚蛋中最好吃的!真的很彈牙!很堅實,又大顆,香港哪有這種魚蛋?不過,很辣!天氣已很熱,我們又拿著那四大袋手信走了一段路,再吃這麼辣的東西真有點吃不消。

吃著吃著,姐和朋友遇到了澳門的同事!這仁兄以前也跟我交過手,不過只在電話裏,所以沒認出我。

再下來我們就向著威尼斯人進發了!

以下這段路,令我充分討厭「手信」這種東西!話說這四大袋東西真的不輕,又佔位置。我們要走的路很遠。由水什麼街出發,去到威尼斯人已是一大段路。我們還誤把銀河當作威尼斯人呢!去到威尼斯人,那裏是後門,姐堅持從正門入,說那邊漂亮得多,於是又繞個圈再走。我本來真的非常不介意要走和辛苦,但拿著那些手信走,是一個萬個討厭!又不是買給自己吃,卻要辛苦地拿。大家說我自私也罷!為自己喜歡的人做,完全無問題,但只為應酬,我真的受不了!

在這裏我真的要說,原來去旅行拿什麼也好,要麼用背的,要麼拉車,千萬別用拿或用挽,超痛苦的!很重,手超痛。之前我看過一個節目說,如果去那些背包旅行,要走很多路那種,能少帶就盡量少帶,不然會很影響走的速度和距離。少帶100克,就能多走五分鐘!很嚴重。今次我真的很感受得到。一直以來我都沒為走得辛苦而說過半句,因為我一早知道;可是拿著這些手信,我真的吵了起來,很痛苦!但最終也得拿著走下去…

在一個公園稍作休息的時候,姐在一張普通長椅上發現一句這樣的話:「無端在銀河輸了十幾萬,以後也不來這見鬼的地方!」我和姐都大笑起來,是你自己要來賭的,明知十賭九輸,是個局,怎麼你要一栽頭進來?輸幾千元就起來走人啦,怎麼要輸十幾萬才停?完全是你自己的問題!我們幾個人過來,一毫子也沒賭過,也不是高高興興的?

(不過我姐夫說賭真的不能碰。有次他來澳門工作,換了一塊籌碼去拉老虎機。不是為贏錢,只是想試一下而已。當然是輸,哪有一次就贏?人性就是這樣,他本身不喜歡賭錢,但輸了那一塊籌碼之後居然覺得不甘心,想再換籌碼再去拉,幸好他定力夠,也只限自己賭一塊。如果是那些沒定力的就會開始泥走深陷了。因此我一毫子也沒有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