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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 星期二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六)

 

這套衣服我忘了出自MJ哪個作品,但很有《HIStory》 tour的感覺。聽說有段時間MJ很喜歡中世紀的武士鎧甲,因此造型也受到影響。


(寫在2026:文中提到的leg two倫敦站,正是當年仍是皇子的查理斯跟戴安娜皇妃去看那一場。有很多逸事,大家可以上網查看一下。

其實我很喜歡《Bad》的leg two,這影碟發行前我非常想看!因為有《Smooth Criminal》和《Man in the mirror》!而且那是MJ狀態最佳的時候,不但全程真唱,還會在《I’ll be there》做和音!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當年環境啊和科技感覺落後,所以舞台效果,甚至連換衣服等都很原始…不是說MJ要靠這些,但他換衣服都只是在舞台一角站個帳篷,總會覺得有點奇怪…

我不算看得很多演唱會的人,沒特別興趣,但總覺得演唱會歌手總是穿到花厘花碌,有時我甚至覺得是「鬼五馬六」,真的只是想搖頭歎息,MJ一件白色汗衣黑褲,加幾件不同的外套便可以演足全場,所以那些扮到像鬼、這裏一「舊」、那裏一「撻」的造型,我還是不看好了。)


He’s bad.

今年是MJ的Bad專輯25週年紀念,官方推出了Bad Tour倫敦站的DVD,這是leg two。所謂的leg two,是指演唱會的第二階段,會唱另外一個song list。

一直都以為沒機會看到leg two,因為推出的都是leg one,leg two好像是一個謎;而leg two有更多更「正」的歌,所以沒機會看挺不開心,但現在居然推出了!!

不多介紹這場演唱會的背景、有什麼歌等,這些大家可以看自己去查,直接說感覺吧。

漸漸覺得,MJ是種感覺。

不會再想說他什麼舞藝超群、天籟之音,這些都不足以形容他,他已超越這個程度。

曾經見過有人這樣形容他:他的身體已經可以表達到音樂,就算是聾人,光是用看的就可以感受到他那首音樂。看完這個演唱會,我覺得是真的。他真的很投入,投入到跟音樂融為一體,或者說他已為音樂的一部份。

這樣很難得。

有時見他跳到好像「上身」那樣,會覺得挺好笑,但笑聲背後,其實挺欽佩,有多少人可以投入和鐘愛到這個地部?那是打從心底喜愛自己在做的事情!

這個演唱會很能見到他狂野的一面,挺神奇吧?一直以來他給人的感覺都是溫溫柔柔的。其實他很厲害,能唱狂野的歌、能唱情歌、能唱反戰的歌、能唱愛地球的歌…總之是不同類型的,但唱起來,人們是感到有分別的,有不同的共鳴,而不是只有一種唱腔去處理所有歌曲;有時歌手唱能唱某類型的歌,所以會被稱作「情歌皇后」、「藍調皇子」,而MJ是「萬能」的。

這個演唱會我看得最開心,也最欣賞的是在很多過場—即是一首歌與一首歌之間的時間—的情況都保留給我們看,很多時都可以見到MJ去台後面喝水、「走位」、甚至連換場景和更衣都看得到,也沒有從一些、或是故意由奇怪的角度去亂拍。很多時候看他的演出,那些攝影師都很老土(或者是那些剪接),有時就是想看MJ不經意的小動作,或者是每次表演的不同之處、或者怎樣跳舞,他們就會用很遠拒離的攝影機拍、或是剪掉。曾經看一段影片,有一大半時間台上的人像牙簽那麼細,那到底該怎麼看?

看完今次演出我有一個重大的發現!就是原來他穿白色的衣服是極度好看的!不過要一整套(即是上衣和褲子都要是白色)。很少見他這樣穿吧。在Working day and night裏,他就穿了一套幾乎全是白色,只有皮帶是黑色的衣服,我即時尖叫!很多時都會見他穿黑色,或是黑白配,很多時是黑褲子配白色汗衣(他那些的真是汗衣,不過應該很貴),再加件不同款的外套;記得他入行三十週年穿白色,但腳上裹著金色的護膝,我想說這都顯不出他的帥,即使全黑也不能,看過這套全白的,方發現全白是那麼適合他,顯得他的線條很修長。我覺得黑色太多人穿,也很容易穿得好看,但白色則相反,不多人穿而且不易穿得好看(因為難穿得好看,所以沒什麼人穿吧)。

再說他那套我覺得有點中國味道,相當喜歡那個企領。有個鏡頭他跳出來時我覺得好像中國的動作片演員,從未見過的MJ。

(所以我覺得Dangerous的服裝很難看!那套像體操運動員的衣服…真的很可怕…他又不是體操選手,而且好像女的才會這樣穿。實在很浪費MJ的身型和氣質。)

 

看過他這麼多次的演出,留意了他這麼久,他累的話我會感覺到。有時片段屬巡演的初期,或是休息過後拍的,會看得出他比較活躍和精神。MJ也會累…

 

我今次看得很開心,沒太多的傷感。以往一看他的片段,特別是未看過的及演唱會,會很容易哭,很多感觸—他不在了,但今次去到最後一首歌才因那首而覺得傷感,所說他對我來說已經是一種感覺,超越了在和不在的限制。

我還想提一提他的腳,常常都注意他的腳,看得多就真的很想問:「他是不是真的地球人?」

 

如果他在演唱會說多些話就好了,因為實在太少話了。

2026年8月29日 星期六

MJ,Happy birthday!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Michael~~
Happy birthday to you~

2026年8月17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五)

 

MJ的白帽子大家都不陌生了吧!這個當然也有簽名!


(寫在2026:以前看過一個介紹MJ的節目,說他一生出的專輯只得8張,只算是一個二、三線歌手的數量,聽完我挺意外,他的歌好像常常都能聽到、他的金曲隨口也說得出一堆,但原來專輯只得這麼少。

重讀這篇文章,我認同當時自己的看法,《Invincible》這張唱片的感覺很成熟。正如很多人,年輕時很輕狂,做事也突出大膽,但隨著年紀增加,不是熱情不再,而是做事不會再那麼衝動,表現越來越沉穩;也沒有人會期望一個表演者,從20歲到50歲都表演著同一種內容和形式吧,我覺得MJ這張唱片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不過現在的我也想誠實一點—這張唱片MJ的聲音有點沙啞…有時給人的感覺有點累…不過MJ到底都是人類,狀態自然有高低。但《Invincible》這張唱片還是很值得擁有和收藏。)


Invincible

 

有網友為MJ的這張唱片來了個「平反」,甚至發起明年10月30日這張面世10週年,呼籲各地的歌迷一同去買這張唱片。要不是我已買了,我也會支持。

當時很多人說MJ在2000年以後便越來越失色,這張唱片的評價和銷路都不好,跟他以前的望塵莫及。

我也見過當年的批評,真的好狠。不知有沒有記錯,我看過一篇報道,說MJ把這張唱片的Final Vision給$ony的高層試聽完畢,那些高層都不喜歡,板著臉離開,MJ身邊的不知誰人覺得這樣很過份,正想開口(罵人),MJ流著淚阻止。

當然當年這張唱片的失敗也在於缺乏宣傳。但MJ和$ony各執一詞,互相指摘。

我當年沒留意相關的事,實在說不上誰是誰非。(就算MJ是我的偶像,我也不會在沒充分理解事情的情況下,一面倒地去幫他。我相信他也不想我這樣。)

我只想說,對我來說,Invincible這唱片是MJ最好的唱片,尤其是他出過那麼多張暢銷的唱片。

事實上,認識他之後,我最想買、而第一張買的也是這張。

沒錯,它是跟Bad一起買,但我是首先拿起它,再慢慢從貨架上選取Bad的。

如果有聽過他以前的金曲,再聽這張,就會發現MJ是個很特別,很豐富的男人。

而且從他小時候,到青少年,到達巔峰,再走到為人父,到Invincible,會見這個男人成熟起來。這唱片正正是一個記號和標誌。

如果單單說「好不好聽」,那實在太小看這個男人了。當然人們都會說沒人有空去「研究」那麼多,第一下夠吸引是最要緊的。我覺得,到了Invincible這個階段,MJ的音樂已超越官能的感覺,而真的要用「心」去聽和理解;他也不是Thriller時代那個狂野的年青人。不是說他熱情不再,而是他真的成熟了。(可以從他的唱功、曲風、情感方面知道。)

特別是對「愛」(不是男女之愛)的詮釋,更見深度和完全。

他跟其他人的合作也是一個值得著眼的地方。全碟只有兩首歌出自他手筆,其餘都是別人作的或是大家合作的。我會很想說,一個這麼厲害的人可以這麼虛心地跟別人合作是很難得的。別當MJ是傻的,有很多人是很有居心,想來佔便宜;MJ自己也夠條件有餘去製作唱片,為什麼要跟這麼多人合作?誰不想獨享所有掌聲?

而且唱片的歌詞集裏,除了歌詞,四處都充塞著感謝的話,不是多謝這人就是多謝那人。我不是擁有他那麼多唱片,不太清楚其他歌詞集有什麼。但會覺得,他做唱片當然很在乎銷量和評價,不過是不是純粹只有這些?

 

Invincible是他生前最後一張唱片,我會相信他一如以往,把最完美才放出來,絕無欺場。這張唱片有的不只是他嚴謹,一貫的追求,還有很多他不經意留下的東西。人們到底留意、感覺到幾多呢?是不是單單一句「不夠以前的好聽」、「跟以前的不一樣」、「沒有以前的賣得好」就可以判定呢?

 

2026年8月10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四)

 

MJ簽名時,總會寫不是當時的年份,這頂帽子便寫了1998年。不知是何用意?


有感而發

純粹有感而發。

不知來看的人有沒有麗莎瑪莉・皮禮士利(貓王的唯一女兒)Fans 。如果有的話我想說聲抱歉,因為我下面的話大概會冒犯她和你們。我也是個有偶像之人,不會喜歡別人說他的壞話,自己怎麼會傻到去說別人偶像的壞話呢?我只能這樣說,她跟我的偶像關連太深了...她的某些行徑,已不是她一個人的事;雖然說他倆的婚姻關係不是外人可以插上嘴,也跟別人無關,但作為他Fans的我,老實說,看到他們這樣...我總覺得不舒服。

以下的話都是純粹我心裏所想,有偏見也不會客觀。如果不想看可以不看。

我對MJ生前的婚姻生活沒有什麼印象,真的沒怎樣留意他;他死後當然知道他跟麗莎的一段關係。越知道得多,越難理解:「怎麼MJ會喜歡(甚至是愛)這個女人?」

總覺得這個女人的樣子好兇好驕傲。也許她有極多我不知道的優點;而很多人都見到和說,MJ跟她一起的時期笑起來最開心,真的很快樂;也覺得他們很匹配,但我真的不覺得她是個「好」女人。

我很不明白為什麼他會願意做後父?(麗莎嫁給他時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但她那時好像才廿五歲...可能是我太守舊吧!我真的接受不到...)

她跟他離婚後,又嫁了兩次,但老是在他死後出來談論他。

好怪...真的好怪...其實她已是別人的太太,他怎麼樣,已跟她沒特別的關係;如果以朋友的身份去回憶,那也可以,但也不宜說太多,何況她不是純粹在回憶,也不是以朋友的身份。

其實我也不想去說或是去罵麗莎,一來我根本沒有資格、二來我一直尊重她是他選擇的人,我相信他至少真的愛過她,可能正正因為他愛過她,但她老是...做些讓他不高興的事。作為歌迷的我,覺得很替他不值,很替他難過...

我明白感情這回事沒有「一分耕耘、一分收獲」,你這樣對他,他沒必要也不會同樣地對你。但我站在MJ的那面,只覺得這個女人,不值得他這樣去對待(問我當中有沒有情敵心態嗎?如果我說沒有準是騙人的。我也是個普通的女人,有著普通女人的感情。)

感情生活過得不好,也是一種傷。

可能我總認為,他可以也有資格找個更加愛護他;就算找不到,也沒需要留一個人來傷害他。

有人說他們的分手很可惜(還是覺得他們相襯),如果如何如何如何,他們就不必分手,更有人說如果他們沒離異,他就不會死得那麼早。我不知道...我只覺得,一開始就不應該跟她一起。我總覺得她根本不是那麼愛他,反而他的第二任妻子還像樣一點。

我甚至很懷疑麗莎到底有沒有真心愛過一個人,如果有,或者真的是MJ,會忍心這樣去傷害嗎?

 

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尊重她是他選擇過的人,也尊重他們的婚姻、私隱和所有選擇(當然他們也承擔了相應的後果)。我只是替自己的偶像難過而已,作為歌迷,我只是想見到自己的偶像幸福,過得開心,正如所有人都希望見到自己喜歡的人快快樂樂。如果麗莎也如她所說那麼愛MJ,也理解到MJ對她的愛,就請好好珍惜這份愛。我不會勸她收聲、不要出來做這做那等等。用她自己的方式來對待這份愛、對待MJ。她大概也明白,這份愛其實也得來不易...

2026年8月6日 星期四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三)

 

MJ的簽名帽子,不知是否演唱會戴過那頂?


(寫在2026:我最近看了一條影片,是MJ為政黨籌款演出,聽說那是他最後一次作公開表演。

那時他才應該4字頭。

但感覺他很累…當時還未發生第二場官司。

我覺得MJ的一生,可以說很精彩,做了很多世人根本做不到、甚至想不到的事,可是很累…)


Again…

不知是不是件好事。

我以為我把MJ離開帶來的傷痛昇華了,但…6月25日時還是哭了。

那晚看了The Life of an icon,是一套沒看過的影片。

這套還算中肯。

一直以來都相安無事的,可是看到他2005年上庭受審,到2009年宣佈他已經走了,我的眼淚實在忍不住。我到今天仍記得,我一邊睡覺一邊流眼淚。

也好,證明我還是個有感覺的人,我仍然那麼愛他。

全片令我最深刻的是,他在庭上被宣判無罪後從法庭走出來,木無表情,旁白說得好:「行屍走肉,像個死人。在他身上找不到勝訴的喜悅。」,他母親憶述,他不會再相信任何人。

其次就是在片尾,製作這片子的人問他的母親最希望人們如何記住她的兒子,她答說是記住他的愛,我覺得說得非常好。他的音樂、成就和財富都不足以代表他,唯有他的愛是他最值得提起的事。在他母親回答前,我很努力思考,怎樣記住MJ才算最「好」,他最希望人們想起他的什麼,但她一答是「愛」,我很折服!果然是他最親的媽媽!

 

說回最令我難過那幕吧。…其實每一次看到他被人誣告的情景都很傷心和憤怒。為什麼做好事居然會落得如此下場?再綜合他一生的經歷,心裏一定會大叫:「他可以死,但不應該這樣死!」簡直是天間最大的笑話,最荒謬的事情!他從法庭步出的時候,真的完全不覺得他開心,走路的時候隨時會跌倒的樣子。

2026年7月31日 星期五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二)

 

我將來的家也要大得用地圖畫出來!(這是夢幻莊園的地圖啦。)

(寫在2026:非常幸運,我找回今次旅程的照片!!可以好好地重溫一番!所以請大家多多支持!

旅行要找對伴侶真的是件非常重要的事,可以把不怎麼樣的旅程升格,也可以令很棒的行程直插谷低,幸好我跟這麼的玩伴都很合拍,但已經再無機會這樣一起去旅行了。

以前我會很慨歎,但現在會覺得,其實人生就是這樣,有聚就有散,沒有誰和什麼事物不改變,永留身邊。與其愁哀,不如好好珍惜相處的機會。

拍照就用這種功能—把那個不能復再的時刻留住。)


再愛澳門多一次(15)


裏面也有個很漂亮的酒吧。

離開了賭場,我們逛購物中心和食肆去。去過的人都知道,裏面很像歐洲的小巷建築,天空的晚霞看起來真的一樣。不知是我的攝影技術好(!),還是相機的質素不太差,那些用來釘晚霞牆紙的釘我都拍到了…不然真的會很真實哦!

我覺得威尼斯人裝修得不賴的,頗用心,真的很有歐陸的感覺。

最有特色的當然是場內的河和貢都拿。

見過貢都拿的人都知道船夫會用條竿去撐船,大概歐洲的及古時候的人真的只靠那條竿。這裏的貢都拿其實是靠馬達的,那條竿好像只用來控制方向及做做樣,但朋友不信,我們就特意去留意,見到船夫在踩一個很小的腳踏,船底的馬達就轉起來了。

有大陸客人很豪情地在貢都拿上高歌,離很遠都聽得到,真令人一額汗…

然後我們就去吃G字頭的意大利雪糕,姐說一定要吃,說那個特濃朱古力很香濃,香港好像沒有,要三十多元一球。只見那雪糕球啡得很像一塊炭,吃完嘴巴有會一個相同顏色的圈…(不知是否色素太重?)我覺得很苦,但牛奶朱古力味卻很甜,所以我還是吃特濃了。

我們訂的是晚上八時的船票。我真的好好利用所有時間去逛、去發掘威尼斯人。我們去了展覽廳的所在地、冰Fun世界的入口等,走了很多地方。其實我捨不得結束這次旅程,跟姐和朋友都超合拍,所以超好玩。

我姐常說:「妳連汁也『撈』埋!」

本來我也不覺得,但坐船回港,下船時,突然聽到「噗」一聲的巨響,以為發生什麼意外了,原來剛好九時半,放國慶煙花了。我們本想在停船的地方看,雖然位置側了,不是看正面,可是超清楚,也不用跟別人迫,但幾分鐘後就有另一條船泊岸,擋住了。

正當我們失望之際,上了入境大樓,有一處走廊居然也看得到!沒有人,也沒有職員來趕,只是有玻璃隔著,但也看得極清楚!我很開心,因為我愛死了看煙花!今次不用迫、不用早幾個小時去等,實在太幸運了!

我真的連汁也「撈」埋!為我今次的澳門之旅劃上一個完美的句號。

回到碼頭,我當初上船的地方,覺得「我又返回地球,返回現實的生活了」。我當然很不捨,因為找適合的玩伴去旅是件很困難的事。聽過有些非常要好的朋友,一次旅行之後就翻臉了。今次的經歷真的很開心,不知什麼時候再有機會了?

2026年7月25日 星期六

另類詐騙

 


(哎,原來我有點發神經...

這篇文章是2025年3月寫的,但忘了記發佈,到現在推出了有聲部落格才發現...
不過也正好可以講講最新情況:我買的是Canva Pro和Microsoft 365,現在都已經不能使用,只剩copilot,所以錢算是白花了。大家記得引以為誡,別像我這麼笨。)


這個題目想寫很久了,但總覺得不如遲些才寫現在有機會了。

現在的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要我舉例的話,應該說到第二天也說不完,但我覺得有一種別於其他常見的。

就是賣軟件或串流平台帳戶的欺騙行為。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過這種賣軟件或串流平台帳戶的公司/人士。例如Netflix家庭plan可用於4個用戶,有人便訂閱,自己佔一個位置,然後把其餘的位置租出去,那成本便會減低了,經營得好自己還可以不用付錢看,還有賺;而向這些人租位置的人也不用付正價看。

這種已經不算詐騙,雖然手法也不正當,但起碼付了錢真的能看,也算是「正版」。

這種生意/公司/人士通常在二手平台找得到。

約五年前我遇過的是賣方駭進出其他人的戶口,再賣給我。

結果戶口的主人當然發現有人駭了進來,改了密碼,我便不能使用了;我本來不知道,告訴了賣家,他給我一個完全不同的帳戶,結果當然又是被主人發現,我又不能使用,第三次賣家便不再回覆我。雖然我只是付了250元港幣,但也只能當掉進鹽水海。

 

第二次我是買Sims 4的套件包。大家都知道要買齊全部要多少錢!但我又那麼愛玩,付幾百元便能全部有齊!結果兩個月內是能玩的,有些大家在《自由睇樓團》看到的設計也是當時做的,因為配件夠多嘛。但當官方更新遊戲後便玩不到了。我問過賣家,他叫我重新付錢買一次,但誰還會相信他!

 

經過兩次被騙後,我應該「見過鬼也怕黑」,斷不會再相信這些買賣。

我現在選擇寫出來,自然是受了第三次欺騙這幾天我當然掙扎過,心想應該都是騙人的,奈何用正版真的很貴,加上現在都是按月付費。如果只是付錢一次買斷,那貴一次也無妨。

這次嘛,現在還在頭幾天,當然能用,但過幾個月便不知道了。

這次我買之前,比較了不同賣家,發現有一家說到自己很信得過,一來很專業,又說有商業登記、又有二手平台的優質商戶認證,又說自己的團隊專業,信譽良好,二來很多正評,不同的人買了很多不同的軟件,異口同聲地說他們回覆迅速,有耐性又周到,最新的評論是這幾天的,所以我覺得比較信得過。

查詢和下單的時候,客服的確反應迅速,我的問題也答得到。

但付錢後態度卻180度轉變。我問第一個問題,約20分鐘後回答;問第二個問題兩個多小時才回答;然後我立即問第三個問題,我下午6:18發過去,第二天早上10:47還沒回覆,甚至連訊息都沒看!

我看到這樣,立即在他們的二手平台傳訊息,說這麼久也沒人看和回覆。想當然他們付錢前答問題的客服跟售後的人不一樣,但我作為顧客,管他們內裏的架構是什麼,總之應該要有人回覆我!

現在總算「逼」到他們有人回應我,但此人不停說是我打錯login name,叫我一定要copy and paste,但我不是電腦白癡,能剪下貼上怎麼不會做,真自己逐個字輸入?真當人是傻子嗎?

事實是他們給我的login name是錯的,link也是錯的,他們卻老是怪我打錯!還常常用奇怪、不合文法的英文,很無禮地問我有沒有看到正確的,好像在命令我那樣,截圖給他看又老是說看不清。

即使自己的朋友,也不會這麼沒禮貌,何況現在他們是客服!

之前他們和客人評價所說的「回覆迅速、專業、願意手把手協助」全是假的!就算有多忙,之前那晚收到的問題,無理由第二天過了10時還未能回覆吧;跟他們說又推搪,過程又像被人呼呼喝喝。

 

現在我不停說自己「活該」,早知道這些很有風險,但還是相信了,但幸好金額很少,只是300港元,當作買最後一次教訓。

我寫這篇文章,除了提醒自己以後都不要這麼傻,貪便宜,不可以再受騙第4次,也很想藉此提醒大家。

一定有人說我為了貪便宜不買正版,很是活該,還明知這都是騙人。這個我承認,不過我也有原因,下篇再詳細說。

老實說,我挺不相信所有人都那麼聰明,不去買這些便宜軟件,否則這種賣家應該生存不了,有求有供,有供有求,正常不過。

也老實說,作為消費者,我不知道他們軟件的來源,難道真的問到底嗎?像第一次我買Netflix,我本來以為是提供一個位置給我,沒想到他是駭別人帳戶。這樣子出來做生意也不對吧。

我不是想推卸責任或自圓其說,但我覺得賣這樣的東西也算騙人。

最後要說的是:要用,還是到官網買正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