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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 星期三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八)

 

這個像有點似曾相識吧,在門口見過了--但這是縮小版,約兩呎啦。


(寫在2026:我只想說,做MJ很開心,也很不開心。
每一個人都想名成利就,尤其在娛樂圈,難道真想自己半紅不黑,甚至不紅不黑嗎?但連上個車都要縮成一顆,逃難那樣擠上車,對我來說,是件十分難受的事...

有得,便有失...)


這樣的你,讓我心痛


在網上看到MJ抵達台北的片段。

總覺得他出現在有中文字的地方,份外親切。

當然他所出現的地方都會人山人海,但到底是怎樣呢?我覺得這段影片很傳神。會看到他身邊站了很多人,但不會有什麼感覺可是鏡頭拉遠一點,會看到附近是「塞」滿了人,好像塞滿了的魚網,魚或蝦都「湧」或「跳」出來,真的會被那種又多又擠的情景嚇一跳。(那裏可不是演唱會的場地,而是隨便一個地方!當然不只台灣會這樣。)

我相信除了他,沒有人能讓這種場面出現。

可是每當我看到他登車的樣子,實不相,我很心痛。

他要低頭、彎腰、曲腳,有時要由保安人員「按」著,縮到好像小矮人,衝衝衝衝上車。

發生什麼事了?好像從法院出來要押送到監獄的犯人。

不止一次(不是怪台灣的人,他去到哪都幾乎這樣)為什麼連堂堂正正上車也不可以?

忽然覺得可以直著身子,施施然地上車是件幸福的事

可能有人會說這是成名的代價但總覺得他是一個人,應該擁有一個人的待遇,不可以連直著身子上車的權利也欠奉。

作為他的歌迷很矛盾:一方面很開心他有這麼多支持者,這麼受歡迎;另一方面卻很難過,寧願他做個平凡人,也不想他這樣生活。

他的確得到很多,也失去了很多,總覺得當中許多痛苦都不為人所知、也想像不到的。

所以我很敏感,實在受不了有人對他說三道四。

以為做MJ是件容易的事嗎?真的有這種機會就試試看,看看能否捱到一個星期。當上車都無法直著身子的時候,就會理解是什麼滋味了。

2026年9月9日 星期三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七)

 

這場景有點眼熟吧,很像《Billie Jean》MV裏會發光的地板吧,這裏就是珍品廊仿照MV的街景。


(寫在2026:這幾天,我一直想跟人討論和思考,到底「愛」是什麼東西。可能因為我正在看Daniel Craig版本的占士邦,看到他或電影介紹說「這個女人對他很重要」、「那個女人是他的至愛」、然後另一個女人卻替他生了小孩,覺得很無言…

「喂,全部都說是至愛,轉過頭又去跟別的女人親熱,你算什麼呀?」我邊看邊罵。

愛,其實是不是口裏不停講「我愛你」?

聽過一句話:「愛不是名詞,是動詞。」沒有行動的愛,只是一堆空話。

說,可以非常漂亮,也不用一秒,但要維持這行為,很難。

但是「日久見人心」,反而從日常中的小事,便可以知道對方的愛到底是什麼—是走路時會提醒你扶你,還是講完便消失的話。)


發現

在MJ死忌的前後(即大概6月24-30日)這段期間,我發現自己改變了很多。

那一個星期,好像經歷了很多。我常跟身邊的人說,這個6月很漫長。

在討論區上看到不少感受。有人說,做MJ的FANS的時候,會時常被人取笑、攻擊,令那個男的FANS眼濕濕。(我覺得要令一個中國男性掉眼淚不是件容易的事,始終我們的教育是「男兒有淚不輕彈」,所以我頗明白他的心情。)

我無意說些什麼話,只是有感而發。

有時這樣去愛一個人,真的很辛苦,雖然從來沒有人說過愛MJ會是一件容易的事,這也完全在自己預計之中。

無人明白自己的感受,加上自己所愛的人被狠狠地攻擊,怎能說不心痛?

有時靜下來,也會問自己值不值得…

在這幾天,我作了一個決定,就是暫時不聽MJ的歌,盡量不看有關他的東西。

不是開始厭倦,而正正是因為太愛他,程度大得連我自己也想看看究竟有多認真。到底聽他的歌是種習慣,還是真的不聽不行;他對我的影響到底是一時三刻,很表面的,還是他已植根在我心中。因此我在MP5裏放了多別的歌曲,這是自從他走後未有過的。

我很想搞清對他、對自己是怎麼回事。到底是盲目,還是有點深度?

最終的結果未出來。不過看到一段影片,是一個殘障的人用幫助行動的支架跳了MJ的舞作懷緬,看解說才知道,原來他光是「走」已很困難和辛苦,可想而知去跳舞是「要命」的事,但他就是想讓大家知道,MJ對他來說有多重要,所以再辛苦也要去做。

有見過像MJ這麼大影響力的人嗎?令行動不便的人也甘願忍著辛苦為他跳舞。(而且MJ的舞是不容易跳的,不信的話隨便選一首去跳跳看就知道了。)

愛MJ這個男人,從2009年6月25日再開始,我已知道不會是件容易的事。

2026年9月1日 星期二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六)

 

這套衣服我忘了出自MJ哪個作品,但很有《HIStory》 tour的感覺。聽說有段時間MJ很喜歡中世紀的武士鎧甲,因此造型也受到影響。


(寫在2026:文中提到的leg two倫敦站,正是當年仍是皇子的查理斯跟戴安娜皇妃去看那一場。有很多逸事,大家可以上網查看一下。

其實我很喜歡《Bad》的leg two,這影碟發行前我非常想看!因為有《Smooth Criminal》和《Man in the mirror》!而且那是MJ狀態最佳的時候,不但全程真唱,還會在《I’ll be there》做和音!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當年環境啊和科技感覺落後,所以舞台效果,甚至連換衣服等都很原始…不是說MJ要靠這些,但他換衣服都只是在舞台一角站個帳篷,總會覺得有點奇怪…

我不算看得很多演唱會的人,沒特別興趣,但總覺得演唱會歌手總是穿到花厘花碌,有時我甚至覺得是「鬼五馬六」,真的只是想搖頭歎息,MJ一件白色汗衣黑褲,加幾件不同的外套便可以演足全場,所以那些扮到像鬼、這裏一「舊」、那裏一「撻」的造型,我還是不看好了。)


He’s bad.

今年是MJ的Bad專輯25週年紀念,官方推出了Bad Tour倫敦站的DVD,這是leg two。所謂的leg two,是指演唱會的第二階段,會唱另外一個song list。

一直都以為沒機會看到leg two,因為推出的都是leg one,leg two好像是一個謎;而leg two有更多更「正」的歌,所以沒機會看挺不開心,但現在居然推出了!!

不多介紹這場演唱會的背景、有什麼歌等,這些大家可以看自己去查,直接說感覺吧。

漸漸覺得,MJ是種感覺。

不會再想說他什麼舞藝超群、天籟之音,這些都不足以形容他,他已超越這個程度。

曾經見過有人這樣形容他:他的身體已經可以表達到音樂,就算是聾人,光是用看的就可以感受到他那首音樂。看完這個演唱會,我覺得是真的。他真的很投入,投入到跟音樂融為一體,或者說他已為音樂的一部份。

這樣很難得。

有時見他跳到好像「上身」那樣,會覺得挺好笑,但笑聲背後,其實挺欽佩,有多少人可以投入和鐘愛到這個地部?那是打從心底喜愛自己在做的事情!

這個演唱會很能見到他狂野的一面,挺神奇吧?一直以來他給人的感覺都是溫溫柔柔的。其實他很厲害,能唱狂野的歌、能唱情歌、能唱反戰的歌、能唱愛地球的歌…總之是不同類型的,但唱起來,人們是感到有分別的,有不同的共鳴,而不是只有一種唱腔去處理所有歌曲;有時歌手唱能唱某類型的歌,所以會被稱作「情歌皇后」、「藍調皇子」,而MJ是「萬能」的。

這個演唱會我看得最開心,也最欣賞的是在很多過場—即是一首歌與一首歌之間的時間—的情況都保留給我們看,很多時都可以見到MJ去台後面喝水、「走位」、甚至連換場景和更衣都看得到,也沒有從一些、或是故意由奇怪的角度去亂拍。很多時候看他的演出,那些攝影師都很老土(或者是那些剪接),有時就是想看MJ不經意的小動作,或者是每次表演的不同之處、或者怎樣跳舞,他們就會用很遠拒離的攝影機拍、或是剪掉。曾經看一段影片,有一大半時間台上的人像牙簽那麼細,那到底該怎麼看?

看完今次演出我有一個重大的發現!就是原來他穿白色的衣服是極度好看的!不過要一整套(即是上衣和褲子都要是白色)。很少見他這樣穿吧。在Working day and night裏,他就穿了一套幾乎全是白色,只有皮帶是黑色的衣服,我即時尖叫!很多時都會見他穿黑色,或是黑白配,很多時是黑褲子配白色汗衣(他那些的真是汗衣,不過應該很貴),再加件不同款的外套;記得他入行三十週年穿白色,但腳上裹著金色的護膝,我想說這都顯不出他的帥,即使全黑也不能,看過這套全白的,方發現全白是那麼適合他,顯得他的線條很修長。我覺得黑色太多人穿,也很容易穿得好看,但白色則相反,不多人穿而且不易穿得好看(因為難穿得好看,所以沒什麼人穿吧)。

再說他那套我覺得有點中國味道,相當喜歡那個企領。有個鏡頭他跳出來時我覺得好像中國的動作片演員,從未見過的MJ。

(所以我覺得Dangerous的服裝很難看!那套像體操運動員的衣服…真的很可怕…他又不是體操選手,而且好像女的才會這樣穿。實在很浪費MJ的身型和氣質。)

 

看過他這麼多次的演出,留意了他這麼久,他累的話我會感覺到。有時片段屬巡演的初期,或是休息過後拍的,會看得出他比較活躍和精神。MJ也會累…

 

我今次看得很開心,沒太多的傷感。以往一看他的片段,特別是未看過的及演唱會,會很容易哭,很多感觸—他不在了,但今次去到最後一首歌才因那首而覺得傷感,所說他對我來說已經是一種感覺,超越了在和不在的限制。

我還想提一提他的腳,常常都注意他的腳,看得多就真的很想問:「他是不是真的地球人?」

 

如果他在演唱會說多些話就好了,因為實在太少話了。

2026年8月29日 星期六

MJ,Happy birthday!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Michael~~
Happy birthday to you~

2026年8月17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五)

 

MJ的白帽子大家都不陌生了吧!這個當然也有簽名!


(寫在2026:以前看過一個介紹MJ的節目,說他一生出的專輯只得8張,只算是一個二、三線歌手的數量,聽完我挺意外,他的歌好像常常都能聽到、他的金曲隨口也說得出一堆,但原來專輯只得這麼少。

重讀這篇文章,我認同當時自己的看法,《Invincible》這張唱片的感覺很成熟。正如很多人,年輕時很輕狂,做事也突出大膽,但隨著年紀增加,不是熱情不再,而是做事不會再那麼衝動,表現越來越沉穩;也沒有人會期望一個表演者,從20歲到50歲都表演著同一種內容和形式吧,我覺得MJ這張唱片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不過現在的我也想誠實一點—這張唱片MJ的聲音有點沙啞…有時給人的感覺有點累…不過MJ到底都是人類,狀態自然有高低。但《Invincible》這張唱片還是很值得擁有和收藏。)


Invincible

 

有網友為MJ的這張唱片來了個「平反」,甚至發起明年10月30日這張面世10週年,呼籲各地的歌迷一同去買這張唱片。要不是我已買了,我也會支持。

當時很多人說MJ在2000年以後便越來越失色,這張唱片的評價和銷路都不好,跟他以前的望塵莫及。

我也見過當年的批評,真的好狠。不知有沒有記錯,我看過一篇報道,說MJ把這張唱片的Final Vision給$ony的高層試聽完畢,那些高層都不喜歡,板著臉離開,MJ身邊的不知誰人覺得這樣很過份,正想開口(罵人),MJ流著淚阻止。

當然當年這張唱片的失敗也在於缺乏宣傳。但MJ和$ony各執一詞,互相指摘。

我當年沒留意相關的事,實在說不上誰是誰非。(就算MJ是我的偶像,我也不會在沒充分理解事情的情況下,一面倒地去幫他。我相信他也不想我這樣。)

我只想說,對我來說,Invincible這唱片是MJ最好的唱片,尤其是他出過那麼多張暢銷的唱片。

事實上,認識他之後,我最想買、而第一張買的也是這張。

沒錯,它是跟Bad一起買,但我是首先拿起它,再慢慢從貨架上選取Bad的。

如果有聽過他以前的金曲,再聽這張,就會發現MJ是個很特別,很豐富的男人。

而且從他小時候,到青少年,到達巔峰,再走到為人父,到Invincible,會見這個男人成熟起來。這唱片正正是一個記號和標誌。

如果單單說「好不好聽」,那實在太小看這個男人了。當然人們都會說沒人有空去「研究」那麼多,第一下夠吸引是最要緊的。我覺得,到了Invincible這個階段,MJ的音樂已超越官能的感覺,而真的要用「心」去聽和理解;他也不是Thriller時代那個狂野的年青人。不是說他熱情不再,而是他真的成熟了。(可以從他的唱功、曲風、情感方面知道。)

特別是對「愛」(不是男女之愛)的詮釋,更見深度和完全。

他跟其他人的合作也是一個值得著眼的地方。全碟只有兩首歌出自他手筆,其餘都是別人作的或是大家合作的。我會很想說,一個這麼厲害的人可以這麼虛心地跟別人合作是很難得的。別當MJ是傻的,有很多人是很有居心,想來佔便宜;MJ自己也夠條件有餘去製作唱片,為什麼要跟這麼多人合作?誰不想獨享所有掌聲?

而且唱片的歌詞集裏,除了歌詞,四處都充塞著感謝的話,不是多謝這人就是多謝那人。我不是擁有他那麼多唱片,不太清楚其他歌詞集有什麼。但會覺得,他做唱片當然很在乎銷量和評價,不過是不是純粹只有這些?

 

Invincible是他生前最後一張唱片,我會相信他一如以往,把最完美才放出來,絕無欺場。這張唱片有的不只是他嚴謹,一貫的追求,還有很多他不經意留下的東西。人們到底留意、感覺到幾多呢?是不是單單一句「不夠以前的好聽」、「跟以前的不一樣」、「沒有以前的賣得好」就可以判定呢?

 

2026年8月10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四)

 

MJ簽名時,總會寫不是當時的年份,這頂帽子便寫了1998年。不知是何用意?


有感而發

純粹有感而發。

不知來看的人有沒有麗莎瑪莉・皮禮士利(貓王的唯一女兒)Fans 。如果有的話我想說聲抱歉,因為我下面的話大概會冒犯她和你們。我也是個有偶像之人,不會喜歡別人說他的壞話,自己怎麼會傻到去說別人偶像的壞話呢?我只能這樣說,她跟我的偶像關連太深了...她的某些行徑,已不是她一個人的事;雖然說他倆的婚姻關係不是外人可以插上嘴,也跟別人無關,但作為他Fans的我,老實說,看到他們這樣...我總覺得不舒服。

以下的話都是純粹我心裏所想,有偏見也不會客觀。如果不想看可以不看。

我對MJ生前的婚姻生活沒有什麼印象,真的沒怎樣留意他;他死後當然知道他跟麗莎的一段關係。越知道得多,越難理解:「怎麼MJ會喜歡(甚至是愛)這個女人?」

總覺得這個女人的樣子好兇好驕傲。也許她有極多我不知道的優點;而很多人都見到和說,MJ跟她一起的時期笑起來最開心,真的很快樂;也覺得他們很匹配,但我真的不覺得她是個「好」女人。

我很不明白為什麼他會願意做後父?(麗莎嫁給他時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但她那時好像才廿五歲...可能是我太守舊吧!我真的接受不到...)

她跟他離婚後,又嫁了兩次,但老是在他死後出來談論他。

好怪...真的好怪...其實她已是別人的太太,他怎麼樣,已跟她沒特別的關係;如果以朋友的身份去回憶,那也可以,但也不宜說太多,何況她不是純粹在回憶,也不是以朋友的身份。

其實我也不想去說或是去罵麗莎,一來我根本沒有資格、二來我一直尊重她是他選擇的人,我相信他至少真的愛過她,可能正正因為他愛過她,但她老是...做些讓他不高興的事。作為歌迷的我,覺得很替他不值,很替他難過...

我明白感情這回事沒有「一分耕耘、一分收獲」,你這樣對他,他沒必要也不會同樣地對你。但我站在MJ的那面,只覺得這個女人,不值得他這樣去對待(問我當中有沒有情敵心態嗎?如果我說沒有準是騙人的。我也是個普通的女人,有著普通女人的感情。)

感情生活過得不好,也是一種傷。

可能我總認為,他可以也有資格找個更加愛護他;就算找不到,也沒需要留一個人來傷害他。

有人說他們的分手很可惜(還是覺得他們相襯),如果如何如何如何,他們就不必分手,更有人說如果他們沒離異,他就不會死得那麼早。我不知道...我只覺得,一開始就不應該跟她一起。我總覺得她根本不是那麼愛他,反而他的第二任妻子還像樣一點。

我甚至很懷疑麗莎到底有沒有真心愛過一個人,如果有,或者真的是MJ,會忍心這樣去傷害嗎?

 

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尊重她是他選擇過的人,也尊重他們的婚姻、私隱和所有選擇(當然他們也承擔了相應的後果)。我只是替自己的偶像難過而已,作為歌迷,我只是想見到自己的偶像幸福,過得開心,正如所有人都希望見到自己喜歡的人快快樂樂。如果麗莎也如她所說那麼愛MJ,也理解到MJ對她的愛,就請好好珍惜這份愛。我不會勸她收聲、不要出來做這做那等等。用她自己的方式來對待這份愛、對待MJ。她大概也明白,這份愛其實也得來不易...

2026年8月6日 星期四

尋找Michael Jackson(三十三)

 

MJ的簽名帽子,不知是否演唱會戴過那頂?


(寫在2026:我最近看了一條影片,是MJ為政黨籌款演出,聽說那是他最後一次作公開表演。

那時他才應該4字頭。

但感覺他很累…當時還未發生第二場官司。

我覺得MJ的一生,可以說很精彩,做了很多世人根本做不到、甚至想不到的事,可是很累…)


Again…

不知是不是件好事。

我以為我把MJ離開帶來的傷痛昇華了,但…6月25日時還是哭了。

那晚看了The Life of an icon,是一套沒看過的影片。

這套還算中肯。

一直以來都相安無事的,可是看到他2005年上庭受審,到2009年宣佈他已經走了,我的眼淚實在忍不住。我到今天仍記得,我一邊睡覺一邊流眼淚。

也好,證明我還是個有感覺的人,我仍然那麼愛他。

全片令我最深刻的是,他在庭上被宣判無罪後從法庭走出來,木無表情,旁白說得好:「行屍走肉,像個死人。在他身上找不到勝訴的喜悅。」,他母親憶述,他不會再相信任何人。

其次就是在片尾,製作這片子的人問他的母親最希望人們如何記住她的兒子,她答說是記住他的愛,我覺得說得非常好。他的音樂、成就和財富都不足以代表他,唯有他的愛是他最值得提起的事。在他母親回答前,我很努力思考,怎樣記住MJ才算最「好」,他最希望人們想起他的什麼,但她一答是「愛」,我很折服!果然是他最親的媽媽!

 

說回最令我難過那幕吧。…其實每一次看到他被人誣告的情景都很傷心和憤怒。為什麼做好事居然會落得如此下場?再綜合他一生的經歷,心裏一定會大叫:「他可以死,但不應該這樣死!」簡直是天間最大的笑話,最荒謬的事情!他從法庭步出的時候,真的完全不覺得他開心,走路的時候隨時會跌倒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