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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54)

 

在台下很害羞的MJ,在台上完全是另一個人,看眼神和表情便完全感受到。


別賣慘了

 

首先我很感謝寫了這個系列,還寫了這麼多篇。不知有沒有人從第一篇看到這篇?有的話請讓我衷心說聲謝謝。

如果看了起碼5篇的讀者,應該會留意到我經常重複這幾句話:「我很討厭和恨陷害MJ的人。」、「MJ不應該承受這些苦。」、「當我看到還年輕的MJ,不禁想要是他知道日後有何遭遇,到底還笑不笑得出」或者相同的念頭和感覺。

我也提過,剛開始重溫他的資料和寫這個系列,一度很低落;甚至有個階段聽到他的歌會覺得有血的味道。

到了今天,我依然是很堅持陷害他的人不對,他不應該受這種對待。不光是因為他是巨星Michael Jackson。即使他只是個普通人,也不該經歷這種「糟遇」。誰對任何人都不應該和不可以有這種偏見、忘恩負義、貪婪和譭等。我首先是以人的角度和立場不贊同及憤怒,其次才是因為他是MJ。雖然我只是跟他素未謀面的歌迷,但有時在我心目中,他是個好朋友,甚至家人。誰也不喜歡自己的朋友家人被欺負吧。

然而,總是因為他而低落、一看到他年青時天真無邪地笑便心痛、為了對他不義的人而生氣,原來對我和他來說,都不是件好事。

這兩天我看身心靈影片有人這樣說,如果在一段關係、或者跟一個人一起,雙方不是在成長變好,而是越來越降級,這樣子不行。(我這裏只說個概括,這方面內容很多,加上一來這不是我提出,二來我只是在說自己的感受,不是在教人。但簡單來說就是兩個人一起,雙方沒成長提升,反而背道而馳,很影響顯化。當然啦!狀態、心境、感受繼而能量都不好了,怎麼能顯化好事物?)

我想,MJ也不希望別人為著他的事而不開心。

影片裏的講師提到一點令我挺當頭棒喝:就是不要為了對方受苦。一般來說我們會因為看到父母辛勞工作賺錢養家,作為子女便想把他們的重擔拿到自己身上,結果自己便變成跟他們一樣辛勞工作的人,好像頂替了他們位置那樣。(這些只是我的理解。)

寫這個系列的我,就是這樣雖然我沒發生像他那麼痛苦的事。

原來看到MJ我很痛苦,不是他傷害我那種討厭想推開他,而是心痛他受傷害的苦。

MJ不是應該很開心才對嗎?

也可以反過來說,MJ想別人看到他便會很心痛嗎?不是吧。

當我看這影片時,意識到我說「MJ很可憐、很痛苦」等等,似乎把我自己放得太高了。

難道他也想別人這樣看他嗎?不會吧?

我開始覺得對他用這些話也是一種傷害。

畸形的愛,也是傷害。

 

雖然不是在同一條影片,但我找到一個「解決方法」,或者可以說是更好的眼光去看他。

其實不是同一個題目,所以才不是在同一條影片。講師提出一點就是運用那個我們很敬愛的人的力量,去幫助和成就其他人。

不要覺得所有功勞都是自己的。昔日有人成就過我,現在我也該帶著相同的力量去成就別人。

我想,除了歌舞表演,這份力量,或者是愛,是MJ留給歌迷最大的遺產。MJ也會希望他不在的時候,人們是這樣銘記他,而不是他的經歷有多心酸。

雖然我沒有強到能幫助和成就別人,但我似乎能用新的眼光去看他了。

或者我至少可以用感謝的心去看他,感謝他的歌和舞、感謝他的藝術生命、感謝他的愛、感謝他給我帶來的影響。

副標題那句是形容我自己。我不想再用高姿態、MJ看來比我不幸的角度來看他了。

 

(我在這裏想談少許自己的領悟。我覺得很重要,很想告訴別人,但這些全部都只是我的看法和感受。

老實說,我是沒資格說吸引力法則和顯化,因為我離顯化到自己想要的還有一大段路也在學習中。但我十分喜歡講師說的「感受顯化實相」,而不是常說的「意識」。

也許很多人都知道,或者聽過很多人說最重要的「感覺」,也可以說是「感受」。其實很多時候我都覺得很抽象什麼想象得到時有什麼感覺。難道吃了一頓很好吃的自助餐會開心幾天、住到dream house會每天都high嗎?買了新手機會用,但不會每天對著它笑吧?

我比較接受「感受」這個詞語,就是對事物很直接的形容這餐廳環境很好、龍蝦和巧克力甜品很好吃、我跟家人吃得很開心,度過了一段美好的時光;這個房子有齊我想要的裝潢內容,很舒適方便;這手機我用著很順暢,拍照很清晰,等等。

看了這講師的一些影片,我發現對事物是怎樣想和形容就是「感受」很重要,因為好像說出來那樣,如何說、如何想、如何看法就是顯化的內容。

有時我們會說已經對對方態度改變了,為什麼關係還是老樣子?其實我們心裏還是討厭對方,對著他們還是不自控地在心裏罵、怨、詛咒等,只是表面很和善而已。當我們心裏依然在說、發出和感覺「討厭」、「不耐煩」、「厭倦」等,結果會吸引到什麼?不就是更多令人討厭、不耐煩、厭倦的人和事!對吸引力法則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說話有能量、發出什麼能量便會收回什麼能量、感覺更是吸引力法則的關鍵!

我第一次感覺到「感受」這麼重要。我立刻回想到寫這個系列時,對MJ是什麼感受,我是怎樣想和形容他

我挺希望大家正視自己的感受。尤其在東方文化,往往重視大眾的感受,而忽略了個人。我不是叫大家像小孩或王子公主病那樣,只顧自己感受而不理公德,自我中心目中無人,一不如意便要生要死。講師另有一點很提醒我,就是做事做決定,不要是因為「恐懼」。我相信每一個人都曾經基於別人的壓力、眼光期望、不做自己看起來很懶、因為身邊的人都這樣做無數諸如此類的原因去做自己根本不喜歡和不認同的事,然後一邊做心裏便一邊不爽、咒罵,然後便招惹下一個相同的事還不自知。

如果真的「感受創造實相」,我覺得每個人做、決定、面對、甚至看到某人事物時,不妨問問自己「我對這人事物是怎樣想的?有什麼感覺?要形容的話是怎樣?」,特別是「到底是不是因為恐懼而做?」我想起碼搞清這些想法,已經少了做錯決定和後悔的事,或者不會一邊做心裏一邊罵,招惹到下一件不喜歡的東西。

這些只是我粗淺的理解和愚見,不全代表講師的說法。我覺得看書、看影片、看電影等,每個人都有自己注意的地方、見解和演繹,尤其是看書,真的會每個人看到的內容和理解都不同。我也不一定完全明白和接收到講師或作者最確實的訊息。但我會用這一套去過我的生活。我會給我做的事、吃的東西、用的物品等有個好的感受,而令我感受不好的人事物,第一可避則避避不了盡量用個好感受去應對吧。

我最近好像常吼叫:「靠!又怎麼了!」最好要改掉吧)


2025年6月28日 星期六

澳門2025(9)

 

我本來忘了這裏到底是什麼地方,但一看到這隻獅子沒理由想不起吧!

花園內的花圃很是夢幻,顏色又鮮艷,只是有點看不懂內容是什麼。

美獅美高梅內有個很漂亮壯觀的室內花園。那個天幕很酷!


結果一去到,完全變了樣!叫我失望得要死!詳情我不在這裏寫了,我在《尋找Michael Jackson》系列會說,但這次給我很大的感受是「別愛得太遲」,世事轉變得很快,很多事情沒有下一次,所以不要再推搪、不要再找藉口,任何事趁可以的話便趕快去做,及時把握機會。

我非常慶幸十多年前在MJ珍品館下了這麼多照片真的把每個角落都把下來!也很深感受原來拍照有這些功用!不只為好玩,或者所謂的拍美照,也不是純粹記錄生活,而是留住事物,趁它們消失前保存下來。對我來說,拍照多了一層意義。(在這裏我誠意推介這些照片,因為珍品館已經是「名存實亡」,這些照片算是很完整地把珍品館保存下來了。我很希望人們能看到和感受到當時酒店方為了這個地方和MJ付出的心思和努力,以及多認識MJ)

 

我這次去澳門,完全離一般人認知的「旅行」差極遠,簡直去到「窮遊」甚至「電波」(大家有看過《電波少年》嗎?)的地步,但意義比以往的旅遊都深遠,我看到較地道、另一面的澳門。這次我沒法向大家介紹有什麼好玩好吃,但很想讓大家看到我的經歷和體會。

2025年6月24日 星期二

尋找Michael Jackson(53)

 

迷宮 — 完全被MJ迷住的地方


With love

 

之前我在其中一篇寫過除非證據確鑿MJ真有做過犯法的事,否則不能動搖我對他的愛,今天我要改寫這句句子:即使MJ證據確鑿犯了事,也不會動搖我對他的愛。

可能有人會問我為什麼現在才改,不在當篇改?因為我當時的確是這樣想,但過後我看過他那麼多新舊的資料,寫這系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個反思,我發現自己不是用什麼世俗認定他有沒有罪來看他。我也不會說什麼「無論他有沒有罪都那麼愛他」、「人誰無過」等說法來形容。他是個怎樣的人,我便接受他是個怎樣的人。正如我之前也提過謝霆鋒的話,我到底喜歡MJ什麼?其實我就是喜歡他這個人罷了。如果要數算我實質喜歡他什麼,要這樣那樣才喜歡他,似乎很有條件,像擇偶,那我不如光去買他的唱片好了,這樣簡單得多。我說過做MJ迷和替他平反是件很不容易的事(雖然我這些文章對替他平反作用不大)

到今天我的指頭仍沒康復,寫文章是件很慢、不怎麼好受的事,但我還是很努力。

我不是想讚自己什麼的,也十分希望大家來看這系列文章不是因為我這nobody,而是因為MJ這個人,否則根本沒意義。(但希望大家關注我其他作品,多謝支持。)

我真的很難相信MJ是孌童癖,尤其是看了這麼多資料,完全沒法說服我。我看到的是一個很善良、充滿愛心、很純真的人。我真的覺得除非一個人的心死了,才看不見MJ的好。

 

這個系列全因為網上有一條我稱為「不應該」的影片出現了。

MJ一生有很多爭議無可否認,但那條影片美其名向他致敬,封面卻明顯地寫著「他真的是孌童犯嗎?」,很有誤導之嫌。

最好笑的是他們還說製作團隊中有MJ迷。怎可能有歌迷容忍這種字眼說自己的偶像?

即使MJ一生有很多爭議,孌童事件也是他人生中的污點,但要做標題封面,真有必要這樣嗎?我看過好些講述MJ的影片,即使中立,沒一個這樣子做標題封面。

如果只是one man band尚可解釋和原諒,只得一個腦袋真會很有限,錯了也不知,但那是一個團隊!多個腦袋、多雙眼也寫得出更好的吧。幾個腦袋和幾雙眼也寫成這樣,不值得原諒。(我本來想罵得更難聽。)

可能沒說團隊裏有歌迷還沒那麼生氣

 

我有一點想說明一下,這系列跟這段時期所寫的文章,都是在我手傷的期間寫,但未刊登,造成了時差,原因以後再說,因此我所寫的「當時」、「現在」等時間,是指我下筆的當下,而不是大家看的時候。可是我什麼時候寫關係不大。

我並不是像奧普拉所說「地點不重要,做過就行啦」,一來我只是個nobody,對比起MJ,實在不需要關注我,二來也許有人100年後才發現到我的文章,那什麼時候寫跟什麼時候看有什麼關係?我要說的話都傳遞到。反觀MJ那是個嚴厲的指控,豈可兒戲?一個不存在的地方怎麼有案件?或者一個人怎麼在不存在的地方犯事?不是全不合理嗎?

我今天看另一條講述MJ的影片時,講到MJ為補償童年和想得到安靜和私隱,於是建了夢幻莊園。有一瞬間我感覺到他其實是個無比真實的人,而不是人們口中的怪胎。把喜歡的物品放到家中有什麼不對?(男士們試試放棄愛車?)長大後把小時候想要的東西買回來有什麼奇怪?現在有足夠能力了!

有一刻我彷彿看見一個很開心的小孩在把自己的寶貝放進玩具箱裏。

這不才是很正常的事嗎?


2025年6月23日 星期一

澳門2025(8)

 

大堂裏有盞超大的玻璃管吊燈,讓我忍不住拍下來!從下面看像不像一群水母?

獅子在美獅美高梅隨處可見,果然是吉祥物。大家準備把錢讓它吸光...

美獅美高梅的自動售賣機裏,有很多獅子造型的玩偶。


說起我住的酒店,其實很普通。如果像我這次只是要睡、休息和洗澡,絕對能滿足,房價也很便宜,只要200多元。真住那些「歐洲人」,起碼過千。

我剛剛說過酒店沒有瓶裝水,雖然有水煲和自來水,但我不敢飲用,只好到街上一家平民超市買飲品。幸好有這家超市,不然連水也沒法喝。

說來奇怪,我在香港很容易覺得肚子餓,工作時會,連在家什麼都沒做也不時很想找東西吃,總覺得很餓、肚子很空很不舒服,但這次在澳門,因為沒地方坐,也想周圍看看,所以基本上一天到晚都在走路,卻不怎麼覺得餓。頭兩天我只是買了兩袋很大的麵包,分三餐吃,第三天即是最後一天,也只是吃從超市買來的麵包零食,所謂的正餐只在第二天晚上到大三巴附近吃,這時才真的覺得餓。

但水/飲品絕對不能沒有!不然早便死了!肚子餓沒那麼不舒服,沒東西喝才辛苦。

我是要喝很多水的人,一天到晚隨時都會呷一、兩口,否則便會覺得口很乾。因此我在超市先是拿了一瓶1.2公升的蒸餾水,再買了第二天要吃的麵包,結果用信用卡付錢時被告知要夠100元才可以,得再多買些東西。

想起自己很久都沒開「零食之夜」派對就是一邊看電視或玩遊戲機,一邊不停吃零食,今天決定放肆一下,花大錢買了很多很久沒吃的薯片糖果,結果還是不夠100元,我便再買了三瓶果汁。

我本來以為自己會很餓,畢竟晚飯也沒吃得太飽,我平時也喜歡在飯後找零食吃,今天應該能把這些東西吃掉!

結果我一點都沒吃!只開了一瓶果汁喝了一杯,我還特意看電視看到凌晨兩時,依然一點都不餓,可能晚飯後吃那杯抹茶雪糕太大了,跟海報上的照片完全不一樣,第一次看到照片跟實物的逆向反差。通常照片很大,實物卻很小,讓人覺得貨不對辦,這次是照片的雪糕細小,實物大得卻叫我幾乎吃不完。

即使我第二天早上很努力地把零食吃掉,因為不想背著走,飲品卻沒法喝完,結果背著好幾公升飲品走啊走,背到回香港。要錢買的東西我不會丟掉。

 

其實我今次去澳門,很重要的原因是重訪十六浦的MJ珍品館。大家看過我的《尋找Michael Jackson》系列的照片日期也知道,我上次去已經是十多年前(其實我每次去澳門都是為了去MJ珍品館)。上次去的時候因為沒有錢,沒買下副水晶手套造型的耳環,現在很想去買回來,順道再參觀。

2025年6月22日 星期日

尋找Michael Jackson(52)

 

時空隧道雖然有點像迷宮,但並不難走出去,當然被MJ迷住而搞錯方向便是另一回事了…


我只在乎意淫你

 

又是一篇跟MJ沒直接關係,但我很想寫的文章。

上一篇提到意淫,不知為何這段時間我總看到一些說法:「只要沒被發現便行了。」、「只在腦中想而沒有行動出來便不算罪。」

我不記得了,也許以前寫部落格會說些自己的想法和見解,但現在,尤其寫這個系列,我都避免評論某一觀點和現象。可能很多人都不認同,這個寫MJ系列不就評論了許許多嗎?

如果影響到MJ的便會說。我無法讓人用雙重標準、胡說八道來傷害他;至於人們要怎樣做、道德規範什麼的,我會很真誠地希望人們不要為了自己一時的爽而不顧別人,有違公德,因為我是噪音的受害者。一、兩年前有兩家南亞裔家庭的小孩除了下雨天便在我家門口玩,距離近到我試過一開門便撞到他們,差不多10個小孩連同婦女聚會就在我家門口追逐吵鬧打球,吵到我不勝困擾。

其他的人們要如何做,我不想在我的文章裏討論。

我是一個非黑即白的人,事情我第一直覺就是用「對」「錯」來論,後來逐漸感覺和發現不是那麼絕對,中間有灰色地帶,也有不同的觀點和角度。我現在也學習用不同方面去看事情,思路不要那麼單一和偏執,這樣對我自己、事情和其他人都有好處。

但我的底線是不可以影響和傷害人。這個世界不是自己愛怎樣便怎樣。

 

回來正題。這篇我也是不想人們傷害MJ而寫。

以前念教會學校,解釋什麼是罪和決志時,牧師/傳道人/相關的教師說:「即使是在腦海裏,只要念頭和思想是得罪和違背神,這便是罪。」因此為什麼說每個人都有原罪,都得罪了神,因為身為人,哪怕多微小,都一定做及想過不合神心意的事。我們沒可能沒說過謊(例如我會偷東西吃又不認)、沒可能沒動過歪念頭、明明知道不對卻還是會去做等等。在神裏面即使沒行動,「想」已經是罪,要靠耶穌的血來洗淨救贖(我以前宗教科分數不低的說。)

我不是想以神的尺度去批判人,畢竟除了偷東西吃,我也會有「討厭的人快點死」這種念頭,我只是個凡人,不是聖人。我只是說說而已,並不是去殺或咒死討厭的人。

但「意淫」我首先覺得真的很難聽!也十分訝異,原來現在很多人覺得思想上的出軌不算出軌,沒真正的行動根本不可以當成有這麼一回事,例如有伴侶的去玩交友app,只要不約出來、沒實質動作,聊個天說說話有何不可?

當然只在腦海裏,又沒行動傷害到人,沒踩到我的底線;而上述的出軌玩交友app這些有很多層面、觀點角度討論,不能一概而論。道不道德、什麼起心動念我也沒資格去說。

我在以後的文章,也會避免談這些,除了我講述噪音困擾那篇。

而我寫這篇最最最重要的原因,是如果意淫也可以接受的話,就請不要再指摘MJ了。

MJ沒侵犯小童,最起碼行動上他沒做過,及至少沒實質證據證明他有。

至於思想上,你會讀心術嗎?你見過他真人嗎?除了上帝,誰真正知道他想什麼?

如果他真的真的有意淫,又有什麼關係?不是說思想上的出軌不算出軌嗎?不要用雙重標準,自己可以做他卻不准。

 

2025年6月18日 星期三

澳門2025(7)

 

畫展會場內的圓形拱門,我挺喜歡。當時時候很早,還沒開門,所以被圍著。

畫展裏有紀念品可買,但太早沒人在賣...

畫展會場內的圓形拱門,我挺喜歡。當時時候很早,還沒開門,所以被圍著。


剛剛提過賭場的客人大都是大陸人。我覺得有個現象滿有趣,其實一般來說賭場不算很吵,跟我們在影視作品裏看到那些低檔的賭攤又吵又市井的樣子不同,但總有某些賭桌,不知道是不是電影裏常見那種賭法,總是圍滿了人,然後那張桌的氣氛比較熱鬧,間中便會有些歡呼或喝倒采的聲音,一聽便知道結局。其實也不算吵和令人不安,只是離遠望便覺得挺有趣。

 

澳門其實是個很特別和有趣的地方。雖然說呎吋的話很細小,但我之前提過走著完全不覺得,更看得到全世界的景物。

我越來越覺得澳門像深圳的世界之窗。

首先澳門有很多「歐洲人」威尼斯人、倫敦人、巴黎人還看得到艾菲爾鐵塔、大笨鐘和紅巴士等,還以為自己真的去了歐洲,至少是世界之窗。

以前覺得很不倫不類,世界之窗是個主題公園,但澳門艾菲爾鐵塔只是酒店外的裝飾,但看著又覺得沒有那麼怪,澳門的居民想看歐洲名勝但沒錢沒時間的話,走兩步或者坐程車便能暫時滿足一下,挺方便。

美獅美高梅以獅子為主題,獅子真的超多。

還有酒店前面是個大湖,可以坐船,還有擺放巨型金龍

我也到過這些「歐洲人」的酒店商場,不過沒什麼好逛,跟我十多年前來的一樣,全是名店,連裝潢也沒什麼分別。如果我要刊登照片,不用重新再拍,直接用舊照便行。我對在商場內行駛的貢多拉船早已沒興趣。

不過巴黎人的商場還真有法國氣息,一進去便有種悠閒的感覺。

我對名店很沒興趣,寧願逛街上的小店。我在大三巴那邊的伴手禮店買了一套葡撻造型的首飾,有耳環和指環,十分可愛!只要50元!

 

由於我住的酒店只屬三星,沒有瓶裝水送,所以我在超市內買了大量飲品!我退房後才到這些酒店商場逛,所以背著五公斤物品當中三公斤是飲品,非常重和吃力!走一段路便很想坐下來休息,本來以為商場有多點座位,結果發現逛了這麼多酒店、經過這麼多酒店的通道和商場(其實很多我不是特意去逛,只是路經),座位非常少!有時走幾條通道,也沒有一張長椅!讓人覺得酒店方很不想人們停留,想人們流動。想起泰國四處都是座位,很懷念!香港也不算很多座位,不過總覺得澳門真是一位難求!可能香港總有些快餐店,雖然不光顧只坐很差,但總算可勉強坐下休息一刻,但澳門的快餐店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