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 星期二

我在惠州的一天(4)

西梅就是一般的西梅乾,但領隊自然吹捧到它不平凡;黑芝麻丸我以前也有吃過,至於巴旦木堅果酥是新疆的杏仁,音譯叫巴旦木,加上葵花籽造成的堅果糕,但沒那麼硬,是酥脆的。

我完全沒興趣買,忘了價錢是1004包還是什麼。如果我自己付還好,要媽媽買就不好了。雖然我很愛吃零食,但這些吃不吃也可。

結果我媽又買了,買了西梅和芝麻丸,把帶來的幾百塊人民幣都花光了。本來她想買些過年的餅食和蒸肉餅用的銀魚乾,現在不用買了。

我真沒想過車程也這麼多東西買!以前根本沒有!其實也不失為一個很好的推銷時機,因為車程很悶,有點吃的也開心,加上旅客剛來,荷包還滿,合用的話也不會考慮太多。

只是這旅程沒有瓶裝水提供。我本來也想過要不要帶一瓶小的,但想到可能會提供,最重要的上廁所很麻煩,所以沒有帶。結果現在吃完這麼多東西,又甜又膩口,卻沒有水喝。

滿以為結束了,領隊還說有一樣東西賣!但這個不能試吃。

這是鹿茸菇乾。

他拆了一包讓我們嗅嗅,說這種菇可以蒸雞、煲湯、清炒也可。媽拿了一條吃吃看,也讓我吃。香味跟其他菇乾沒太大分別,但咬下去本來覺得挺硬,但越咬越化,鹹鹹香香,比魷魚絲還好吃!1002包,還好像送一包杞子。

我媽又買了2包,還加錢不知買了什麼東西...

算啦,這個買來煲湯也好。我很喜歡煲湯和喝湯。

在這麼歡樂的氣氛下,未下車我們已買了兩大袋東西。

 

惠州我以前也去過,但每次去都不同目的,自然去的地方也不同。我不能準確地指出到底惠州在哪裏,只能說在廣東省、屬於大灣區...不過地點其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做過什麼事。

 

章程說第一站是吃午飯,然後去駝奶基地,接下來去蜂蜜場,但下車後是蜂蜜場,然後才去吃午飯。

我沒有很餓,只是章程說去蜂蜜場吃下午茶,這麼說下午茶不就會泡湯了?我覺得無論我吃不吃,說過的話要算數才行。

但現在不同了也不能投訴,畢竟團費太便宜了,也不是帶了我們到其他地方。

我小學時旅行的目的地也有養蜂場。以前香港還有人養蜂,現在不知還有沒有?

2024年12月30日 星期一

我在惠州的一天(3)

開車後領隊便開始自我介紹,又介紹接下來的景點。一般來說這時候可以開始睡覺了,車程要一個多兩個小時。以往都是這樣。

沒想到現在很不同,當我打算睡,還叫我媽不要吵我的時候,領隊居然開始分發和介紹一些食品,先是風乾杏脯,接下來是毛花果乾和紅棗包核桃。每人一顆試吃,這當然是購物的開始,不是單純請我們試吃。

杏脯和毛花果乾我和我媽一致評為「好硬」!我媽吃到臉都變成「米」字形!讓我哈哈大笑!

杏脯不是見慣那種黃色,又濕又扁那種,而是整顆淺粉紅色的,中間還有顆大核。

最初咬下去味道很淡,不像以前那種吃下去甜中帶酸,咬到後來才嚐到杏脯那種香。

其實挺好吃,味道清香,但真的很硬...領隊介紹說這種杏是在樹上成熟和風乾,當然跟香港製過的不同,成份和味道天然得多...

毛花果又是一整顆,又乾又硬,不過沒有一顆大核,比較容易吃,味道方面我沒感覺。

至於紅棗核桃,有一段時間我很喜歡吃,但現在不怎麼愛吃...我只會說那顆核桃很香脆,感覺不到領隊說的紅棗沒渣爽甜。

試吃完一輪,當然到付錢時間。

現在的購物團真的不會強迫客人買東西。我以前參加的也沒有,只看不買也不會受到店方白眼甚至言語攻擊,很是隨意。我沒帶人民幣,也沒打算買東西,也沒想要媽媽買什麼,所以此時一直保持沉默。

但我媽居然問我買什麼好,也許我該叫她什麼都別買,但說了「要買的話,我會選毛花果」,不是買來當零食,而是買來煲湯。對我來說,毛花果這款湯料不易買。

100人民幣(下同)3包,送一包紅棗。

我媽便說買3包。我吃驚地說:「妳真要買?」我說剛剛只是說說而已,不買也行。

但她說:「幫襯人一下嘛。」說賣得出,這個領隊一定有分成。

其實用100人仔買3包毛花果也不算很貴,合用的話買也不妨,總比買用不著的怪東西好。

她問我:「妳不買一包紅棗核桃?」她付錢。可是我說不要了,一來現在也沒那麼愛吃,二來不想像小朋友撒嬌買東西。我今次的打算是只看不買。

結果她買了3包毛花果,另加錢只買一包紅棗桃。

這麼一輪後我以為能安心睡覺了,不料領隊說:「好事不能讓它停!」原來有第二輪試吃。這回是西梅、黑芝麻丸和巴旦木堅果酥。

2024年12月29日 星期日

我在惠州的一天(2)

所以以前我們就算再討厭,也會陪她參加這些團。

我今次會去,也是想出去逛逛,拍些照。

 

於是21日一大早便起來到福田集合了。我本來不想寫出發的情況,沒有人想看我從頭寫到尾吧。但挺不開心的是那個領隊走得超快,令我們幾乎上不到車。

我媽腿不好,走得很慢,而我也不是走得快的人。這是沒辦法的事。即使在後面鞭我,我和她也走不快,在腳底裝副輪子還差不多。

起初還能看到領隊的旗子,和同團旅客的背影,但距離從半條街、一條街、兩條街地拉開。不是我們不想追,而是有心而無力...就算我能跑,難道丟下我媽嗎?加上大陸的行人路很多電單車和電動車等來來往往,路面也凹凸不平。我們現在是去旅行,不是走難。而做領隊的,不該看看後面嗎?

我發現現在的這種大陸團旅行社--我也不想用「奸詐」來形容,但很會保護自己,收據上的附註寫得很清楚「旅行社不負責旅客的安全,請自行購買旅遊保險」、「此團不受香港旅遊業議會定的規條規管」。哦,如果我們這樣走著出事,就沒人管和負責了?事實的確如此,但我覺得這算哪門子「領隊」?即使只是同行的人也不會這麼冷漠吧?原來我們付的99元不算是錢了?

路上還不時有十字路口。有時差了一秒,過不了馬路便是過不了。後來在某個路口他們真的轉彎了,我跟媽一點都不知道,看不到,路上不止我們這兩個行人,加上有其他旅行團。

走著是發現旅遊巴,但不是我們的車,而是其他旅行社的車。我媽居然去問其他旅行社的領隊,又居然讓她問得出答案來!

有時我很佩服我媽,其實我不會去問其他旅行社的領隊,很難看...我心裏也覺得他們怎麼可能知道其他旅行社的車停在哪裏?不是白費氣力嗎?但我媽就是「問問又有什麼虧損?說不定真能問得出來」。

就靠著她這種大無畏精神,那個被問的領隊告訴我們一般來說我們旅行社的車會停在上一個路口。即說我們走過了也不知道。幸好我媽問了,不然我們會一直走下去,直到世界的盡頭。

一看到我們團那個領隊,我跟我媽就大聲直噴。那個高大的領隊還跟我們吵。我告訴他走得那麼快,後面的人追不上,也看不見他的旗子。

不是我們想吵,無端多走了一大段路人又熱又累,如果我們繼續不知情地走下去,那個領隊怎麼可能找到我們?我們很不滿他完全沒看過後面,就不顧一切走走走,不算負責的領隊。萬一我們真的掉到大洞裏或被撞到怎麼辦?不是領隊不領隊,只是同行的人也不會這麼不聞不問吧。

2024年12月26日 星期四

我在惠州的一天(1)

冬至那天,我跟我媽到惠州參加一天團旅遊。

大約十天前,我媽可能是從宣傳單張看到這個旅行團,超便宜!才港幣99元!還包午、晚兩餐!及有行李箱送!

我媽最喜歡這些很便宜、又包車包餐的團。很多年前有2938港元的,還拉我爸一起去。她覺得很划算。

我家是從來沒本事一年去一次,甚至一季去一次旅行的人。我小時候他們只顧著工作,從來都沒時間沒錢這麼奢侈去旅行;即使我長大了,我們有錢便沒時間去,有時間便沒錢去,也不知為何總覺得花幾萬元只玩三五天很不划算。有幾萬元的話,我寧願換一台較好的電腦、買一台更大的洗碗碟機,或者升級一下家裏的洗手間,也不會在一個星期內玩掉。當然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總而言之,我家和我自己都很少外遊。

也簡單點說,我媽只喜歡參加旅行團,也不喜歡為旅遊而煩心,更不喜歡貴,總之一個價錢全包,到時有車送她去目的地、到吃飯時間坐下有得吃便行。到現在她仍然對我獨自去泰國住了一個月很不認同,不但覺得我浪費金錢,還要自己訂機票住宿、睡陌生的床一個月、吃什麼做什麼都自己想,倒不如留在家裏。對她來說,我這樣做很辛苦,也不可思議。

她給我看章程和報名時我都挺不以為意,覺得她只是空口講白話。很多時候她都拿著宣傳單張說這個團很便宜、那個團看來吃得很好又多景點,但都不是真會報名,說完便算。她很難連續休息兩天,也很多時候寫出來的團費也不包其他雜費,算起來總數其實不便宜,所以便打消念頭。

她今次真的報名叫我挺意外。

我最近都在忙自己的事,她這次所說的旅行團沒怎麼放在心上,只覺得99元全包又有行李箱送真的很便宜,去去也無妨;到出發前幾天她才告訴我是購物團,要「聽書」,我才驚覺糟糕了!因為太久沒去,完全忘了「購物團」存在!

她說我:「才99元有這麼多內容,不是購物團怎麼辦得成?」

購物團,顧名思義就是去購物的團,根本不是去玩的,旅程就是帶旅客們去各購物點買推介的產品。這麼便宜就是各生產商、傾銷商和公司贊助。

每到一個「景點」,便要去聽工作人員的講座,內容就是介紹產品和推銷,一定要下車聽,不能留在車上睡覺或自己閒逛。參加這些團就得有心理準備。我家稱聽講座為「聽書」。

想當然耳,這種旅行團年輕人怎麼受得了?但我媽一聽到有得吃、能出外逛逛,也能坐便不在乎,反而我們有時帶她出去玩,她覺得很累,我們喜歡的事物她也不喜歡。

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尋找Michael Jackson(25)

 

餐桌上放有咖啡豆作裝飾。(還是用來辟味?)



 

終於來到這個題目了。

MJ其中一件最大的醜聞便是孌童事件。人們提到他,不是說他漂白皮膚,便是說他是個侵犯小童的變態。

這個指控可以說是他這輩子最嚴厲的指控。真是幾乎要了他的命。有個傳媒人說得很好:即使法律還了他清白,但他孌童的標永遠都撕不走。他此生都要不停地解釋。

我很討厭這個說法,但這卻是真的。

傳言他對止痛藥的依賴由此開始。

我說過他是個敏感而纖細的人。一般人承受這些無理的指控都身心俱疲,何況是他?這麼子虛烏有、漫長、羞辱的官司,他挺得過來還像個人,算是非常了不起。有時候我會諒解他的奇怪行為經歷這麼莫名奇妙的重創後,誰還會正常?

 

其實在他過世前,我不算很記得他這個指控。

我記憶中我大概「知道」,但沒放在心上。一直以來傳媒報道過他許多怪事。他在我心目中是個瘋子,再多一宗怪事也不足為奇。

我要說清楚我明白孌童是個嚴重的罪行,不是在輕視。對受害者來說是個巨大的創傷,也許是個一輩子的傷口和烙印。我對受害者的「糟遇」十分難過,也痛恨和不齒這些加害者。

只是MJ當年根本沒有好事被講過。每一次看到他的報道,第一句第一個詞語必定是「過氣天王」;內容都是他瘋癲的舉動。即使說他其實是跟鬼魂合作寫歌、把靈魂賣給魔鬼、子女都是跟外星人生的,在我眼中這樣的他也不足為奇。

當時的我對他這個指控不以為然,不相信真還是假,可以說是沒感覺;但如果問我相信他睡高壓艙,還是相信他侵犯小孩,我會比較相信他睡高壓艙。也許我沒覺得他怪得去侵犯人,只是不傷害人地自己做些怪行為,也許我只是覺得他不會做這種事。

不過睡高壓艙也是假的。真想要保持青春怎麼可能只有他去睡?

 

老實說,我對他1993年第一宗指控所知不多。

簡單而言就是他賠了兩千多萬美金。

首先案發時我年紀真的很小(真的!),還有以前我家小童不准私自開電視來看(到我長大後自己買了一台,卻變成不看本地電視台。),也從來討厭看新聞。我想即使當時看到他這個案件,也不能理解從而有所反應。

到我長大後傳媒也不多提了,偶有帶過,但我不以為然。

2005年的官司,別鬧了,我連自己的人生也忘得不可開交,哪管得上別人?即使他的天空塌了下來,也不關我的事,頂多送他一句愛莫能助。

就算現在我也覺得1993年官司的資料不好找。

剛剛看完一齣記錄片,是一位加拿大籍華人導演拍的。內容很多,也很透徹。到我成了MJ迷也只知道此宗官司因為男孩的生父因貪婪而發起,也引起了2005年第二宗官司令MJ身心粉碎(我很喜歡這個形容詞,是網民起的。)。

我從沒想過,貪婪能令一個人扭曲成這樣。錢真能令人獻出靈魂。

MJ周圍我真的看到魔鬼(當然也看到天使)。在人想用不正當的手法,索取不屬於自己的錢那刻,魔鬼便已佔據他們的心。

每一次我看這些影片和資料時,我的心都會覺得很冷,心跟受傷的指頭一樣,好像沒了一塊肉。同時當然覺得很憤怒,以及很心痛MJ

我以前不是他的粉絲,看到這些資料實在很不齒這些人的所作所為怎麼可以這樣對待另一個人?

我會站在MJ那邊繼而成為他的粉絲,其中一個原因是當越看那些資料,越會看到不同的證明顯示他的清白,好像拼圖越來越能呈現到底是怎麼回事,原告的背後和目的;反而原告那方的據越來越站不住腳。

 

我很久也沒有這麼密集地看關於MJ的影片和資料,都只是平時聽聽他的歌,一年幾次看看他演唱會的影片。也許我應該多謝這條不應該片影的出現,給予我這次機會。過了這麼多年原來多了很多新影片,很多人仍致力去為MJ平反,當然有人在他死後依然不放過他,繼續抵譭他,想在他身上撈錢。

可是這種「機會」我不想再有了。希望從今天開始,是正面的人和事,以愛為動機去重溫他的一切。

 

 

(這是我指頭受傷後第一篇完成的文章。本來先是用中指指頭來「篤」,即是逐個字點出來,但因為中指在螢光幕上按不太靈活,我也不算很喜歡用指頭長時間觸摸螢光幕來寫作。一般小量地觸控沒問題,但去到寫過千字真的不太想,而我的指頭也太胖,容易按偏。

結果換了觸控筆,效果完全不理想!還換了幾支!幾乎讓我插壞了電話寫這區區一千幾百個字,居然用了兩個小時!

不得不說人類的每一個部分都十分好用。早陣子我媽的牙有問題,結果要配假牙,外觀上看不出分別,但她說吃東西感覺無力,咬不下去的樣子。我現在覺得能暢快地吃蘋果是種幸福,也不是必然的事。

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的身體。雖然意外沒人想發生,也預計不到,但還是請盡量小心;也很老生常談:要珍惜還可以做的機會,也沒什麼是必然的。)

 

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騙子

 我覺得MJ幾宗官司的原告都是騙子。

自從我收到那通疑似詐騙電話,不知是否較為留意,我發現近來多了很多騙子。

不單是電話詐騙,我聽過連吃飯也騙,而健身室、美院推銷的也時有所聞。

有人說近幾年經濟不好才多了騙案,但我覺得不是。現在又不是大戰亂饑荒和金融風暴,人們不是走投無路,迫到正直的人要這樣維生。我不相信這些騙人的過一段時間便會不做,否則騙案不是越來越多,而是越來越少嗎?

對我來說,不只上述這些,騙感情、用身體或感情來騙來利用人的也是騙子。

 

自上次收到那通疑似詐騙電話,我很痛恨騙子。

自今次重溫MJ的一切後,我更痛恨騙子。

別問他們有沒有良心,做這種事晚上還能否睡得著。他們反而睡覺也笑出聲,世上怎麼有個笨蛋送錢來花。

有人說騙是種職業,換言之有技巧,要花時間心思,不是隨便亂來。其實我覺得很可悲,有能力和時間不去做正經事,而去走歪路。難道老來真有面目告訴兒女自己以前是個賊,眼看所得全不正當嗎?

我很難想象怎麼做得出。

我覺得騙子對人很大傷害。受害人會很自責;如果賠別人的錢更抬不起頭做人;而受害者身邊的也不好過。如果是賠掉他們的錢,真是心痛又氣憤;如果不是,又不知道如何幫助受害人。

有時損失不是錢而是感情,越是被親近的人欺騙,越是難以接受和氣不出。

 

MJ眼中,小孩都是純真無邪的。

我當然非常有怎樣的父母便有怎樣的小孩。他們跟父母的性格密不可分。

可能我較相信性惡說,小孩子做錯事,哪會大大方方承認?第一個念頭當然是能躲便躲,能脫身便脫身,這是人性。

此篇不是討論MJ,但有時我也不相信小孩。不是一口咬定他們說謊,但不是每個都那麼純真。有些也特別愛聽父母說。

 

在現今世代,期望警察去打擊騙案是癡人說夢。有時在境外束手無策。唯有靠自己千萬個小心,別以為自己善良不會做,便以為其他人也不會。即使是同類也絕對下得了手。只有自己才能保護自己。

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尋找Michael Jackson(24)

 

咖啡廳內有甜點供應,我點了一份有巧克力的。味道嘛...有巧克力的東西怎麼會難吃?


你值得擁有

 

這篇是我手指受傷後,用iPhone 慢慢「篤」出來的。我連筆也拿不到,慶幸現代科技能夠幫助,所以還有很多事值得感恩。

「病假」的功課要看完兩本書,之前也提過。他的自傳看完,是時候看《誰殺了麥可傑克森》。

這本書關於2005MJ第二宗孌童官司。我會形容是1993年第一宗的續集。

第二宗恰巧是10年後,即2003年發生,但到了2005年才開審。我不確定時序,只憑記憶,請大家自行查找。我一向對記時間時序不太在行總之對有數字的東要都會很錯亂。問我對錢和銀碼會否一樣,還是選擇性精明,我偷偷告訴大家分明不大,所以我一是不想,不然會花一個下午來查數,寫滿幾張大大的紙。

我覺得這些案件的時序並不重要,重要的內容、影響和結果。

這本書的作者...名字超長和翹口,說完大家也不會記得,值得說的是她當時有份評論這宗案件,也跟其他傳媒一樣,先入為主,未審先判MJ有罪,後來醒覺自己這樣不對勁。在我看來有點良心發現,便去查找上千頁的法庭文件,和去做訪問,與以前跟MJ對立的我一樣,越查看越發現現實和真相完全相反,MJ心地善良,非但全無奇怪的舉動,反而衣著得體,優雅有禮,全心全意幫助原告家庭,沒想到被他們貪婪又說謊的一家陷害。

這本書我讀過兩、三次;15年前在部落格上洋洋灑灑地寫了5大篇來說。我覺得跟《尋找夢幻島》一樣,可以不用把主角視為MJ,套有到其他富人也可以。當時我在部落格文章中也不是把這個被告叫作MJ,只叫作「有錢佬」。

我覺得每個人的書架上都值得有這本書,第一個原因是知道世界上有人這樣去陷害人。跟《尋找夢幻島》一樣,原來架空「老闆」是這樣子操作的,沒見過沒遇過還不了解。

第二個原因,我覺得就算不是他的歌迷,也應該去了解真相,不要再未審先判。這樣胡言亂語說出來很輕快,但像刀子那樣傷害無辜的人;甚至不知道是怎麼回事的人根本沒資格說。

真的是「有錢佬」有問題?原告一家是怎樣的人?做過什麼事?說了什麼話?不應該看看兩邊人的證據嗎?單看一邊公平嗎?

我很想說第一宗官司。非常多人都指有錢佬作賊心虛,明明沒有做卻賠錢,不是很欲蓋彌彰嗎?

我想請問這些人知不知起因是什麼、當中發生了什麼事?

其實按時序我應該先寫第一宗,但我一心是寫這本書的感想。可能等之後再寫吧。

第三,我感覺到這本書寫得很用心。首先跟法庭文件「搏鬥」絕對不輕鬆、簡單和開心的事,看完還要寫成書!我現在寫感受也千頭萬緒了。面對著這麼龐大的資料真會不知如何寫。

有人說這本書很多法律用語,很難懂,不是美國人更難,但我覺得算是很淺白。作者和譯者真有寫到讀者較易理解,又不會被法律用語卡讀不下去,反而讀完更能理解當地法律。

作者想出這本書也遇上很大挑戰,因為所有人都不支持她;令我很心痛的是沒有出版商想出MJ的正面消息,根本不賣錢。賣錢的是他的醜聞、他的奇怪。這本書正正讓讀者看到傳媒為了賺錢,不惜殘害MJ

因此這本書剛推出時反應不熱烈。

15年前當然趁機買了。現在不知還有沒有賣。

這本書的代序由MJ的首席律師所寫。可能不少人看過他訪問,是個相當成熟穩重的白頭男人。名字我只記得湯瑪士。我另一個短處是記人名,所以很怕看很多人物的小說,尤其是外語的,常搞不清誰是誰。

雖然這位律師為MJ的官司作過訪問,有時當年在法院的照片也拍到他,對他應該不會陌生。可是我覺得他屬於滿低調的人,只做實事。我覺得MJ最幸運的是請到這個人來為他辯護,否則官司必輸無疑。

以前不覺得,但現在看到他的代序,頓時感覺到這本書很有份量。他說最初不願意寫。我覺得以他的性格和作風的確是,但連他都願意寫了,證明這本書真實而有價值。

最後一點,其實我不知道應否說...重看的時候,我覺得在看小說!特別是湯瑪士律師精彩地擊潰證人!

其實拿一個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的案件來消閒娛樂很不對。MJ提供的娛樂不是這些。

但我很推介大家去看。這本書英文名叫《Michael Jackson Conspiracy》,大陸有版本譯作《驚天大陰謀》。我覺得幾個名字都起得相當貼切。

對他來說,這的確是個很大的陰謀。

2024年12月20日 星期五

尋找Michael Jackson(23)

 

咖啡廳內有不同大小的咖啡出售。杯子全都有MJ的肖像。



HIStory

 

這篇不是想介紹MJ的同名專輯啦,而是想說說他唯一一本自傳《月球漫步》。這也是15年前一見到便買下來,現在應該沒出售了吧。首次面世應該是80年代,《Bad》專輯的時候,當年的他應該30歲不到。

我覺得他在那個時候做了很多事拍了電影《Moonwalker》、寫了這本書(雖然是口述代筆)、還在巡演。這些都很花費心力和時間。

聽說他在2005年官司後,在巴林隱居,接待他那位所謂「朋友」說本來MJ答應過他寫自傳還有其他的,也算是工作項目(只是我忘了是什麼),後來MJ沒履行。他有沒有去追討我也忘了,但好像他們之間搞得有點不開心,而《月球漫步》成了MJ唯一一本自傳。作為他的歌迷不理由不看。

 

我覺得內容可以分為三部份第一部份是他和家庭背景及小時候發跡的歷史。這些很多影片和資料都介紹過,不是歌迷也說得出一個大概,只是現在由他來說,也多了些細節和內裏的故事,角度也有點不同。

第二部份也可以說是他的成長和音樂之路,因為他從小便在娛樂圈,上述兩者密不可分。內容是他加入了摩城,遇見的人、得到的成就,再轉換唱片公司、改變音樂風格,再到他單飛、遇到昆西,然後創作了暢銷的《Thriller》,一系列風格和創作上的突破,以及歌曲創製上的想法、過程、苦與樂等。

第三部份則是一些感想、對傳聞的說法、對現在(即當時)的一些想法、生活的態度等,也可以說是個結語。

2009年這版還多加了一些名人的序言,還有當時的編輯寫了這本書的誕生過程、差點不能面世的事。

我本來覺得有點像MJ寫給歌迷或對他有興趣的人的信(沒興趣也不會買吧),尤其是看到那個下款,但讀完卻覺得不是,就是他講自己的故事。

要不是現在我看了他1993年那宗涉嫌抄襲官司的審訊影片,重讀便挺難明白第二部份。

之前我提過15年前第一次讀很水過鴨背,就是這部份不明所以。

原來一首歌的製作過程這麼複雜!我覺得學音樂的人也未必懂,要做唱片行業的人才懂!

平時看到交響樂或演唱會,歌曲不過是不同樂器在不同部份和時間奏起,很理想當然;但原來做唱片一首歌先有不同的旋律(廢話),還要有不同的層次和音軌等。不知大家看MJ的影片時會否留意到有個人叫「音效工程師」或者什麼「工程師」就是其中一個協助做這些事的人。

我覺得MJ做一首歌,像用電腦繪畫,看起來是一整幅,但其實包含了很多層次,要創作和協調才能得出自己想要的作品。

這個第二部份就是到《Bad》為止他的創作歷程,當中包括那些很有名的MV

這部份也好看,只是挺難懂;也知道MV的造價也要當時的幾百萬美金,有些全由他支付,不得不吃驚他的收入和賺錢能力。

相對來說第三部份最吸引人吧,有點像日後看到的一些訪問,例如回應傳聞。好些事情例如整容次數,他說我便信。不信又幹嗎要喜歡他?

全本書裏我最喜歡他的一個想法:要用盡方法和手邊的資源去提升自己能力,要熟悉自己行業裏的一切,要知道得最多,並成為佼佼者。

我覺得他很聰明,很懂得把自己的天賦發揮得淋漓盡至。他不但是個金庫,還很懂得如何開採。

很多時候我們都想知道名人成功的秘訣,MJ已經把他的告訴我們了。

 

其實我覺得他真的非常聰明,不但是藝術和創作,從他的影片看到他的談吐便會感覺到他看了很多書,知識又多又廣,很有內涵,跟即使是圈內出了名學歷高的人很不同。只是我覺得他用人和和辨識人的好壞這方面有點遜

我沒刻意去查過他的學歷。可能15年前有不經意地看過。我想沒有人真會計較他的學歷吧。網上有些資料說他有高中程度,也考過公開試;也有說大學頒給他榮譽學位。但姑勿論他的學歷高低,我始終覺得他是看很多書的人,留意他說話便知道,內涵和水平高低、情商等是沒法騙人的。

 

MJ生平和經歷人們都可能耳熟能詳,但這個版本是從他說出來。其實從別人口中聽到他很常有,我有時甚至覺得主角都沒在,其他人在講關於他的事很奇怪。這次便聽聽他本人怎麼說吧。

不過看到當時的他風華正茂,意氣風發,想必他也沒法想到往後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恐怖事。不知為何我覺得落差很大、很矛盾。

因此我比較不希望有第二本自傳,要他回憶起這些惡夢太痛苦了。

我覺得這本書無論是否MJ迷,也值得收藏。我們都會收藏人物的傳記,怎麼可以少了他?我同時買了英文版,也有電子版本,但當然看不懂,中文版也那麼不易明白了。

有人說《誰殺了麥可傑克森》難懂,其實我覺得自傳難度更高。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超級文具控來也!

 



上次說完我跟墨水筆的情緣,這次實在忍不住要說我跟文具有多難捨難離。

雖然完全不至於「我敢認第二,沒人敢認第一」,但我是個不折不扣的文具控。

對於墨水筆,我會說自己根本不算在收藏,只是覺得這種書寫工具真的好寫,外觀也很美,用起來整個人很有氣質。想要一種紀念品的話,便會買一支喜歡的;但對文具,我簡直像小孩子愛糖果一樣!很愛不釋手!要說收藏的話,我會承認自己在收藏文具。

 

文具,現今世代沒可能有人沒用過吧?即使是文盲,也一定有在正式場合拿過筆吧。

以前我沒那麼癡迷文具,也沒條件去癡迷。上次說過以前的文具不多價錢也貴。我家的小孩又多,我父母才沒空特意為孩子們去選購文具。我記得我媽對鉛筆要求高一點,會買施德樓的「維納斯鉛筆」。這種比一般小孩用的中華牌貴,但用起來比較乾淨。但橡皮擦則很隨意,通常都是白色、或者以前很流行,上面是透明綠色而下面白色有英母那種(這種橡皮擦以前非常便宜,有一半學生都會用,現在居然已絕種,即使看到也賣很貴!)

小時候很討厭橡皮擦,放在筆盒裏久了會黏著,很令我不舒服。

漸漸長大升班,在學校少了用鉛筆和橡皮擦,大部份都改用圓珠筆了,而我也從用鉛筆進化到用自動鉛筆,香港叫鉛芯筆,以下也會這樣稱呼。

比起墨水筆,其實我對鉛芯筆和橡皮擦的要求高得多。從我開始寫作都是用鉛芯筆和橡皮擦,寫錯容易改嘛,價錢也不貴,用圓珠筆和墨水筆寫,一來像上次所說那麼痛苦,二來很貴,三來真的很難改。

我非常享受寫寫、擦擦、改改。我十分喜歡寫字,很喜歡筆尖在紙上磨擦的感覺,但完全不喜歡練字。很多人買墨水筆為了練字,我真的不喜歡,正如寫作,我討厭被規範如何寫。

以前的我對文具只有一個要求,就是好用,外觀沒所謂,不會太難看便行。跟一般人一樣,文具只是要來用的物品,不好用便徹底失去價值。以前也沒有很漂亮的文具,除非印了卡通人物,但一有這些品牌的物品全部都貴得要死,我也沒那麼喜歡大頭貓這些。

到我越長越大,漸漸出現很多五花八門的文具,一支筆也不再是一支筆,橡皮擦最令人眼花撩亂。

我剛開始寫作時,一定只用黑色的鉛芯筆!首先是因為自以為事的裝模作樣,其次是想簡單點,太多顏色我會選很久,有時其他顏色不算漂亮,那買黑色就好,不要麻煩,加上好像黑色的筆通常比較好寫。

以前也沒有什麼款式的鉛芯筆...

可能我用筆比較兇,鉛芯筆也常用,我一、兩年便要換,幸好不同圓珠筆那麼壽命短,要換也不特別心痛。

我唸中學時有一支30多元的,當時算是很貴!現在除了工作沒有人會花這麼多錢買鉛芯筆。

這支是銀色配黑色,金屬的,很重身有質感,一拿便知貴價貨。我喜歡用重身的筆,輕的總覺得拿不穩。現在不見了。

後來出了很多五花八門的,好些我覺得虛有其表,長時間寫便覺得不好寫,有些寫著覺得很累。

我最喜歡Pentel側按那款!側按真的很方便,寫得多要常下來按筆芯出來很煩!雖然是膠做的,但拿著也覺得很有質感,很實在,不像一般膠筆輕飄飄,用著也十分舒服。

這款有四個顏色,我全部都有!我患有無可救藥的選擇困難症,喜歡的東西只准我選一個顏色我做不到!可以的話全部顏色我都會買下來。

我當然也買和收過印有卡通圖案,很可愛的款式,但用起來一般,太漂亮的我也很少用。

 

至於橡皮擦,最重要的當然是好擦。大家都經歷過不好擦的橡皮擦有多令人憤怒!以前也沒那麼多花款,頂多就是一塊白膠上印些圖案卡通。

後來市面上漂亮的文具越來越多。我最初進坑的對象是橡皮擦,超級喜歡食具和食物造型的!又是貴得咋舌!簡直像玩具!買回來後完全捨不得用!也有人知道我喜歡後送給我,但現在好像借給人後沒還回來,所以沒有了。

後來因為寫作需要,我瘋狂地買橡皮擦!也開始追求外觀了。覺得既然要用,為什麼要用那種悶蛋的白膠?(但無可否認最樸實無華的物品最好用,以前一有顏色的橡皮擦便不太好擦。)用的時候能賞心悅目不是更開心嗎?尤其是工作、讀書太煩悶,能用個漂亮的文具心情也好些。

加上橡皮擦很便宜,幾塊錢而已,多買也不心痛。但不知為何現在的橡皮擦很貴...

以前我一看到文具店,便會去看看有沒有特別的橡皮擦。買回來後常常都會想象寫作時拿來用,多開心!雖然我會買外表特別的,但目的還是拿來用,不會捨不得,除了上述提過食物食具造型很貴那款。

我買所有文具,必定以好用為主,其次是外表好看,沒什麼興趣買來做裝飾品。

橡皮擦我以前收藏過約兩盒半,各種款式都有,食物很基本,有全塊都是黑色、黑白相間、有閃粉(不好擦,買過才知道)、汽車、拖鞋、足球、花...也有些很巨型的。我最喜歡筆形的,不知為何愛不釋手,而且一條可用約一年,超值之選。

到要考公開試、升學的年紀,寫作少了很多,這些橡皮擦也漸漸發硬不能用,有次家裏大掃除丟掉了很多,現在有點後悔。很多款式已經消失。現在新出的是很花巧,但總覺得沒以前的出品漂亮。

 

鉛筆以前我也沒有要求,都是媽媽買的,到升了高小也很少用,直到我長大後開始繪畫才會用。如果我在紙上繪畫一定用鉛筆起稿,不會用鉛芯筆,也只會用HB

小時候老師獎勵的禮物也有十分漂亮的鉛筆,我保留到現在捨不得用!

我也想過買那些很漂亮的鉛筆,但3元一支!貴得我不敢買...維納斯一支也不用這麼貴。

後來也有挺好看的鉛筆量產,我也買了一些。可是現在很多事情都用電腦做,文具不算太用得著了。

其他文具,例如螢光筆、塗改液(立可白)、改錯帶等我很少用,因為以前全是高價文具!現在真的很平民化了,但我已過了讀書的年紀...

我記得最喜歡一款有薰衣草味的塗改液,一般塗改液真的很臭...也希望拿起我這份功課的人(老師)也會覺得很香。現在不知還有沒有賣?

但我很喜歡有趣造型的筆筒、膠紙座、筆袋這些。我的書桌上現在有一個筆筒是球鞋造型,而膠紙座是雙穿著牛仔褲和白球鞋的性感下肢造型;我也買了一個高跟鞋造型的膠紙座。很可愛吧。

 

有一段時間我很迷手帳印章,買了一大堆木頭印章和水晶印章,還有印台,但現在當然是沒再玩,但我覺得印章其實很亮,但用完要清潔很麻煩。

這也是我數量最多的文具。

 

看到這麼多精美文具我覺得很開心,雖然像上面所說,現在很多事情都用電腦處理,真的要拿文具去寫、去改和整合很少了,但要拿來用的時候精神會為之一振。

既然要用,為什麼不用漂亮和令自己開心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