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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 星期二

尋找Michael Jackson(十四)

 

這張是《Black or White》的單曲,最突出的還是MJ的一雙美目。



(寫在2025:對我來說,「死」不是什麼很可怕的事,畢竟這是每個人都必須經歷,無論喜歡不喜歡、願不願意,我比較看重的,是走時痛不痛苦、安不安詳,還有這個人生有沒有意義、有沒有白白浪費、這次生而為人,有沒有做到這個身份要完成的事。

一個人離世了,我不覺得有什麼可怕和和可惜,但死不暝目、死狀痛苦讓我覺得最難受。

到今天我依然覺得把MJ的遺容曝光是件很過份、很不尊重的事。

坐車經過宏福苑(其實我是住大埔的),我也別過頭不看。我真的不覺得有什麼好看。可惜「人」就是這樣,很八卦。

最後我想說的是,真要多學學MJ,不要常常「我我我」,多點站在別人的立場、多點為人設想。)



哀•愛

2011年10月2日的早上,我很傷心。

為的是MJ。

為什麼要特意去提日子,因為我想記錄得完整一點。

9月30日和10月1日,我在澳門玩得盡興—這天早上我居然提不勁來去重溫這些開心的時刻。

審訊MJ醫生默里的案件開審了,本來我都沒去看這些新聞。我不想知,加上法庭新聞很複雜,不太好懂,不想費這些精神。

在出發去澳門的船上,我姐告訴我,MJ的遺容曝光了。

我有點吃驚,隨之而來的是傷感。

為什麼要讓全世界看?為什麼連他最後一點私隱都要剝奪?

我努力掩飾緊張,問姐他的遺容怎樣,有沒有很慘、有沒有很難看。她答不是太難看,只是很「殘」、很憔悴,很瘦。

後來我看,對我來說,不恐怖,像睡著了,但睡得不熟。(後來再看報道,說他死時沒合上眼…俗語說「死唔眼閉」…我的心很不是味兒…他一生這麼努力,死時居然「唔眼閉」!我不是迷信什麼,只是覺得,他居然要這樣死!他做錯了什麼?)

開那條Link來看的時候,我很大掙扎,不知應不應該看,不知會不會冒犯了他,也不知自己是否受得了見他的遺容…不是怕恐怖,是怕知道他走得辛苦,走得不安詳。沒人想知道自己所愛的人要受那麼多的苦。

還有一段他死前一段時間所錄下的聲帶,聽完,更傷!

報道的重點是他口齒不清(當然!生果報嘛!)。我覺得,有點像個阿伯在說話。(可能對很多人來說,他真的是個阿伯。這個世代的包容力很低,什麼「中女」、「剩女」,大家看的只是年紀、樣貌。沒有人想過自己有天也會是阿伯和中女。)我絕不是在貶他。我只是覺得很傷、很痛!自己喜歡的人變成這樣!一邊聽的時候,我的腦海出現的是他年輕時的聲音,很有活力,很有自信。

裏面的內容令人痛上加痛!

他想人們記得他好的一面,強烈地希望入場的人喜歡這個演唱會,很想有人讚賞的樣子;也希望把這筆賺到的錢建兒童醫院,再為兒童做點事。

 

我希望詆毀他、誤解他,還以為他在「撲水」還債的人好好看清楚:MJ開最後演唱會目的不是為還自己的債。他並不如你們所想已窮途末路,要被迫「出來唱」。請不要用你們自己的膚淺來量度他。

 

純粹由我的角度來看,我看到一個受傷的人,很是渴望去向人們證明,或是告訴人以前他們有些事看錯了。他想人覺得或知道他是「好」的,得到人們正面的反應和認同。

然後就是繼續去幫助他一直關心的兒童。他愛人比愛自己更甚,到最後,或者說一直佔據他腦海的,都不是他自己的事和利益。許多人,腦裏只是「我、我、我」,中國人有句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及「寧可我負天下人,莫讓天下人負我」。在他身上是找不到這兩句話。

不是單因為他口齒不清而讓我心痛,是因為他所說的話。從他的話,我感到人們給他的傷害有多深。(我不介意人們說這只不過是我自己所猜和投射出來。感覺這回事很主觀。

其實越來越覺得MJ是個很單純的人。他當然不像小孩子亂發脾氣。但他這份人沒「機心」,他想所想所行都不難猜(如果有花時間和精神去了解他)。不像有些人,表裏不一,心裏真的不知在想什麼。我想,大概許多人都在不同的場合戴上不同的面具、世俗的教育是只顧自己的利益和成就,千萬不要讓人摸清自己的「底牌」,所以出現MJ這種人,人們就覺得他是個異類吧。)

 

接下來看到一篇文章,說他很愛自己當時的女友(沒有提是誰),買了指環,但最後被拒絕。這一傷很致命。

雖然在感情世界中沒有相等。不是我愛別人多少,人家就要愛我多少,但我真的很不明白,怎麼有人會拒絕這麼好的男人?不喜歡他的話,為什麼要跟他交往?我想稍為對他有認識的人都會記得,他很少緋聞,不會隔幾年就有個新女友,也不會見到某人有美貌就乘機追求。他對感情應該是個很認真的人,不打算有將來的話不會一起。怎麼他的認真人家就當成兒戲?(想到這裏,我有點生氣…)

 

看到一個網友的話,很有意思,內容說MJ有錢、有地位、有事業等等,看下去很富有,但作為一個普通人,他很窮,沒父愛、沒愛情、沒尊重…

這句話很一針見血,讓我更痛…我真的很不想他這樣…

 

(在這裏想說,其實我們很「富有」,只是自己並不覺得。很多時我們會放棄很多去換取有形的財富。當然很窮,窮到很沒尊嚴,周圍遭人白眼的日子我也試過,比死更難受。

我覺得,不能用錢去衡量一切。

如果今天有一個人愛你、有健康的身體、有自由在街上逛等等,其實已很富有。

我不喜歡說別人「身在福中不知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快樂和哀愁;也不想去比較「我有XX,MJ沒有」。我從來沒有用同情/可憐的目光去看他。我憑什麼那樣做?想起他,我只想在有生之年,還他一份愛、一份尊重。很自大吧?少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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