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會問既然我這麼喜愛老麥,又這麼有生意頭腦,有沒有想過加盟,擁有一家自己的麥當勞。我家的人就曾經問過我。
但我的答案是「不會」,去吃老麥跟擁有老麥是兩碼子的事。
去吃老麥,吃完拍拍屁股便可以走人,但擁有老麥是要工作!雖然老麥這個品牌應該不會虧本,但管理一家餐廳和應付裏面的工作可不是開玩笑。
加上我小時候已經知道,老麥的加盟費絕對不便宜。當時已經要700萬港幣,現在不知漲至多少了。如果我現在有700萬,寧願去買房子、買基金、或者買一堆黃金!切記不是加盟完便了事,好戲才剛剛開始!
那不如付29元,享受半小時便算,反正我只是想吃,別搞這麼多。
麥當勞進駐香港的下一個50週年,我想我應該還健在吧。如果他們還像今次還原餐廳以前的場景、做展覽,我一定會去參觀打卡!能見證一個品牌50和100週年絕非容易事,而且這個品牌陪伴我長大變老。它就是我的一部份青春和回憶!
今天,便去吃頓老麥吧。(其實我前天已經吃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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