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只喜歡用電腦、word寫作的人,因為製作電子書、更新等都用它,所以我盡量都想使用。後來也回歸過一段時間用藍芽鍵盤在手機寫,始終這相對較快,做到我想做的事。至於痛便忍忍吧。
那塊痂還是那麼大。我當時是用普通藥用OK繃覆蓋著,所以指腹也被覆蓋著。我試了一下,用拇指和食指近第一節及指腹夾著,再將就一下位置,可以勉強拿筆寫。於是我買了第一塊最普通和便宜的手寫板。我記得當時剛過了MJ生日。
我只能說還好啦。比觸控板快和準確了一些。但這塊手寫板因為只是最便宜的款式,寫進去的字通常都辨認得不準確,也幸好我買了觸控板,右手在寫,左手便選字,但這樣子做久了很累,寫、停頓、選字、眼珠不停瞅來瞅去…
後來知道有一塊很貴,但能兼滑鼠功能的手寫板,選字不用另一隻手,書寫面也大得多。我一咬牙便買了。
這時痂已經掉了(被我撕了下來。我很想說我是個很「手多、手癢」的人,也是我一個非常大的缺點!我看見痂便很想撕下來!這次大家猜我不想撕嗎?但這次實在太傷、我太害怕沒了指頭!但這傷口復原得很慢,按下去痂還是軟和痛,說明傷口的肉根本還沒長回來。)
第三個星期是我最頹喪、心情最差的時候,怎麼快一個月痂還是軟和痛?不是說一個月便會康復嗎?我預計此時痂該掉了!
過了一個月,大約是第五個星期,我發現痂的邊緣開始鬆,也開始洗澡有點會進水。我都留意肉長回較多,痂看來要掉才撕。真是大躍進!我真的不知到底還是花多久!
一定有人會覺得我為了這件事又買觸控板、又買手寫板很浪費金錢,只不過頂多維持幾個月!或者可以說我的價值觀不同吧。當然我也有考慮過,但總覺得那刻幫助到我的話,便會買。其實我沒想過五個星期便會脫痂,以為會持續更久。能寫的話,我想寫。
如果說物品用得短時間便是浪費,我覺得去旅行也很浪費。短短幾天至少也得花以千計港元吧。去完也許很開心,但能開心多久?一個月、兩個月?有沒有半年?我買這些物品也沒有丟掉,說不定哪天又用得上(但絕對不希望是因為弄傷手,老實說我現在很「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對那些刨敬而遠之,使用利器也萬分小心。我到現在還不敢拿刀。)。只能說我跟別人的價值觀不同。
把痂撕下來後有點後悔。血早已止住(不然已經死了),傷口也不是血肉模糊,但是個兩層的洞。撕的時候也發現最中間有點離不開,其實那個位置並不是全部康復。但也沒有爛和流血,只是我覺得該再等一下。
我媽叫我要繼續用OK繃保謢著傷口。我手依然不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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