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過本來想醉生夢死地玩《模擬市民》,但想趁機看完MJ那兩本書和他的資料—打字做不到,看書沒理由做不到,結果一看便很多感覺,非寫不可。
《尋找Michael Jackson》系列便是在這時期寫的。
為了能寫,我真的用盡方法!所有能用的方法—除了語音輸入,這對我來說絕不是選擇,也不是方法—我都用了!也花了一筆錢買了一個較輕容易按的鍵盤、觸控板和兩塊手寫板。
當我發現觸控筆做不到我的要求,因為換了幾枝都覺得很難輸入,總是某個鍵按不到、角度稍為不對也輸入不到,加上當時我不是很能拿筆,只好放棄,改用行動式的藍芽鍵盤,在手機寫,左手依舊地打,右手的鍵只用中指包辦。
因為那個鍵盤的鍵很硬,所以打一千字左右,中指便會受不住。其實即使鍵不硬,只用一隻手指幾隻手指的工作也很痛苦。
當時我有想過放棄,等康復再寫,寫不到真是沒有辦法…但我很不想放棄!真的只玩《模擬市民》玩個醉生夢死嗎?我明明可以善用這段時間看完MJ的資料!但看完感覺來了,我真的很想趁新鮮滾熱寫下來!
我寫任何文章都一樣,感覺至關重要。感覺,就是人們常說的feeling,沒感覺怎樣都寫不出,感覺一來擋也擋不住!加上我說過,感覺會隨時間改變和消逝,而第一個感覺是最真實,之後我/人們便會添加了理性和自己的想法。
於是我換了觸控板。
Window內置的螢幕鍵盤有個功能,就是把鼠標放到鍵上便能自動輸入(大家知不知道?)。一般來說我們用觸控板,都是點擊,但右手只能用中指做這個動作,寫完一篇文章,中指便會很痛!幾乎會報廢,所以我是在螢幕鍵盤上滑來滑去,一個一個碼地輸入。
我打字也不快,一小時約寫一千多字。本來以為只是滑來滑去很簡單,結果取碼速度太慢,打一個字便要很久、取碼太快,來不及滑到下一個鍵便取了,經常打錯字,老是在改。再者可能打字已經是我的反射動作。我大概記得要打的字在哪裏按鍵、取什麼碼,用觸控板輸入,便要重新拆碼然後告訴和控制手往哪裏去,很慢。而寫作是個一氣呵成的作業,正如沒有人說話會結結巴巴。取碼慢又會輸入錯的字,老是在改,一句句子改了三、四次,一個小時才寫到幾百字!只是以前的三、四分之一!想寫的也總是沒寫到,很無奈和不爽。
我想這情況也持續了一個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