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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 星期四

尋找Michael Jackson(50)

 

《Bad》tour的MJ真是年輕又有型!


我只在乎你

 

終於來到第50篇了。我看MJ的資料也看得八八九九,因此這篇暫時是個分水嶺。以後我看到其他MJ資料有感想仍會寫下分享,但不會像現在這麼密集,畢竟想說、要說的基本上都說了。

本來想寫個結語,正式結束這個系列,但我完全沒想過現在有這麼多資料看!說不定哪天又看到什麼讓我感動,我又會寫了。

我也不是刻意寫到第50篇便暫停,只是湊巧;也不意外是這個數目,從沒設限要寫多少,只是不要太少…

接下來我刊登15年前那批文章,不是因為「沒貨」而把舊文章翻出來重用,而是這批舊文章對我來說很有紀念價值,是我剛認識MJ、第一次為他寫的文章,一切都由那時開始。

最初這些文章都放在Yahoo blog,後來他們不再設部落格服務,我便搬到了Sina blog,然後也遭無預警地關閉…我覺得一來很可惜,二來也不開心,自己經營的心血和走過的路無端被抹走了。我也很希望能有個地方永久保存和刊登它們。MJ在我心目中永遠都會在,不會被取替。

順帶一提:我真的很喜歡寫部落格。

這些文章不會順序地刊登出來,找到哪篇便登哪篇。不按時序完全不影響理解。

為了跟新這批區分,舊的會用中國數目字來編號。

 

這個系列我常說「很難寫」,首20篇真的很難…

我說過以前很討厭MJ,到他走後去查看他的資料才發現他完全不是我認知中那個人。15年前每看到他的好、我不知道的一面時,都會興奮得像撿到了寶物,要快點寫下來!當時的發現和情感都很直接,幾乎不用想便寫得到;可是現在一來已經知道了很多他的事,二來今次重溫他的訪問等,我很不開心,甚至寫過一篇叫《消沉》,心情總是很複雜,很氣那些主持人的態度和嘴臉、替仍要拉起笑容來回答的MJ不值,答完也不見得別人會相信。越到後面看到他被記者設計陷害、被幫助過的小童誣告,我甚至一度覺得這世界很灰。

每當我看到他年輕時那害羞得來帶點甜、很開心的笑容,我總是想,要是這時候的他得知自己將來會經歷這麼可怕的事,他到底有什麼感想、如何面對?甚至走了15年,世人還是用負面的眼光看他。美其名製作一條影片向他致敬,實質還是挖他的瘡疤。

就像我們去算命,相士答:「沒有啦,你往後的日子會一沉百踩,受盡世人冷眼和質疑。你連覺也睡不著,一閉上眼就會看到你幫過的人送你上被告席。你解䆁、你重整事業和人生,卻像置身在海裏,拼了命也游不上來。」

每次看到他那年輕的臉,我一點都笑不出來。

不過看到他得獎、他在台上的小動作、偶爾說出一句傻話,我還是不自覺地笑了;看到他工作、作品背後的理念和對人的善很是感動。

所有的情緒感覺交織在一起,很難表達。因此寫了這麼多篇。我盡可能交代觸發我的原因和感受,但也要注意用詞,不想觀感太難看。

我常會回想和羨慕以前的我寫得那麼順暢和隨心。現在的我謹慎了。

最初寫的時候我有無限次衝動想翻出舊文章「參考」,看看自己當時到底寫了什麼,但最終還是忍住了。一來指頭傷了不能翻東西,二來難得今年是他離開15週年,能再寫關於他的文章不是件好事嗎?三來最重要的是我覺得,15年前的感覺是當時的,不屬於現在。我常說我的文章如照片,時間不同,感覺便不一樣,只代表那個當下。有時一篇文章分開兩天寫,感覺已經不同。對我來說,部落格文章最好一氣呵成。

說到這點,我的手傷成了極大障礙。我會在另一篇文章詳述。

我只會說:我盡力了。為了能寫我真的盡力了。

我再次強調不是說自己很偉大,忍痛為了MJ而寫什麼的。因為我不提供資料,替他平反的作用不大,都只在說自己的感受。

我很想寫其實MJ不是人們看到和認知裏那樣!只要願意花點時間看看便知道!

我很想寫看到他走了這麼久,依然有人相信他侵犯小孩、誣告他向他索償,很是生氣!我更氣那些人雙重標準、只看片面便作出結論!

我真心認為不是每一個人都要喜歡他,甚至不需要覺得他無辜。如果看完所有資料還是認為他有罪,我雖然無話可說但會尊重這人的想法和結論—前提是要看完所有資料!根本沒看過或只看了某一方面的有什麼資格下結論?他們自己也不想被這樣批判吧。人云亦云更不可取。

我很痛恨人們胡說八道、什麼「開玩笑而已嘛」的態度,說些不好笑的話逞一時之爽,無故地傷害了一個人,甚至害死了MJ,這樣很有趣嗎?我完全不覺得。

我寫這系列文章,老實說,我自知不能為MJ平反到什麼,但如果能影響到哪怕只有一個人願意去重新認識MJ,實在是我這個nobody三生修來的福氣!我真的很希望下一個15週年不再需要寫這種文章。

至於有人說要抵制他的音樂,我第一個反應當然是不好。我也想他的音樂永遠傳頌下去。但其實這不是我的損失,是抵制者的損失。加上他們可以自己不聽,但怎麼可以阻止別人聽?理由是他犯過事的話,那便回到上面的問題:請問有查清楚才下結論嗎?

 

最後,要我寫個結語的話,我想起前幾天聽到《我只在乎你》的音樂版,這首歌的歌詞把我對MJ的想法形容得恰到好處。

 

如果沒有遇見你 我將會是在哪裏

日子過得怎麼樣 人生是否要珍惜

也許認識某一人 過著平凡的日子

不知道會不會 也有愛情甜如蜜?

 

任時光匆匆流去 我只在乎你

心甘情願感染你的氣息

人生幾何 能夠得到知己?

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所以我求求你 別讓我離開你

除了你我不能感覺到一絲絲情意

 

(有些事情想在這裏說一下。

可能有些人會感覺到有些話和觀點重復寫,或者總覺得整體看起來,文章好像有些怪怪的…因為我不是順序寫,而重復出現的東西算是重要,是我深信或堅定不移的想法。

不能順序寫的原因第一當然是看資料比寫感想快。指頭受傷後我打算過只看不寫,但一來沒想過康復進度比我預想慢很多,二來我之後不算太有時間寫,三來最最重要的是當時的感覺必須立即捕捉下來,遲些再寫一定會淡了或變味。很多時候看到有什麼感覺,我便會停下不看馬上寫。所以很多時候同時有幾種感覺便很難寫。我試過先把副標題定下來,之後再寫已不記得當時想寫什麼了。

第二是寫的過程很慢…打不了字有時光寫一篇便要幾天,尤其剛受傷的時候,幾乎什麼都做不到。

第三有時真不知如何寫,到底這是什麼感覺?我為什麼會有?有時寫了幾百字便可說寫完,但文章又不能太短;有時後來也出現了相似的感覺,便加到同一個題目下面。

這系列寫起來像在拼拼圖。

但看到這麼多MJ的資料還是很開心。感謝天使來過人間,更慶幸我跟天使在同一個時代活過。)

 

2025年6月11日 星期三

澳門2025(5)

 

這裏可以體驗書法等,而後面架子上的物品都可以買。我挺有興趣,只是一點都不便宜。

如果像以往來旅遊那樣只顧吃喝玩樂,根本沒心思時間留意這種畫展,今次我看了很久。

某酒店的大堂內正在舉行畫展,看介紹說作畫者很厲害,我卻完全不知道她是誰...其實畫畫得挺秀氣。



明明看到適合卻不能買…而且很需要!

好,那我去銀行取些錢吧。其實不少櫃員機都寫有「visa」、「master」、「銀聯」,理應能拿錢,即使當海外簽賬,要付手續費我也不在乎了!加上我只取100澳幣,才付幾元手續費。

結果到最後一步:要用手機掃碼才能取!

我真的髒話連連噴出!這是什麼鬼啊!怎麼不一早寫明要掃碼!歧視沒手機或不能上網的人嗎?

後來我去問銀行職員,先別說掃碼,能不能取錢,無論是信用卡還是銀聯,也取決於發卡機構和銀行。

果然,不能上網會死…比被人打劫綁架還快…我的手機快要沒電了,能上網又怎樣!

其實我挺不喜歡現今世代事事都得靠上網。我真的不覺得每個人都有智能電話,不過這點很多人都覺得沒可能,手機跟眼鏡、衛生紙一樣成了必須品。

我很不喜歡要依賴某種東西才能生存,除了錢。我不認為有某物是種必然,例如寫稿一定要靠電腦嗎?沒電腦真寫不下去?當然會很不方便,但有能力才買吧。更討厭是因為外在環境迫我才要用,難道我沒權利使用其他,或者不使用嗎?(當然這次是沒現金的我不好,拿著20元還敢離開香港!但我聽到有些很富有的人,真的拿了張信用卡,兩袖清風地上機離開了。)

難道這次旅程得這樣結束,我很不甘心!還訂了一晚酒店房間!

我有想過隨便買夠200元,但大創的物品細小又便宜,難道然後拿著一大袋東西逛嗎?

其實店內有公用的wifi,連得上便能用支付寶了!但弱得要死!

我失望地到附近的便利店看看。其實之前我在上葡京車站的便利店看到有充電線,但要150元,我不捨得買。這種東西應該會有更便宜才對。加上便利店應該能用信用卡,我有點後悔剛才沒買。

現在大創附近兩家便利店都沒有充電線…但我後來問了一下便利店職員,原來很多便利店都不能用信用卡!

我感到很吃驚,後來也發現麥當勞也不能用信用卡!在香港,除非很小的商店,否則所有大機構都能使用信卡,要不要手續費是另一回事,但起碼能用。澳門我想應該除了酒店和其內部設施,都不能用信用卡了。

後來我回到大創,不知如何左按右按,連上了澳門政府設立的wifi,香港也好像有…我祈求順暢一下下,讓我撐到付完錢就好!結果皇天不負有心人!wifi像閃光那樣順利運作了幾分鐘,讓我用支付寶付錢!我頓時放下心頭大石,手機終於可以充電了!

2025年6月10日 星期二

尋找Michael Jackson(49.5)

 

《Bad》tour原來有紅色演唱會服裝!一般在網上看到的是黑色和銀色的裝束,很想看看紅衣版的演唱會!


書(5)


MJ除了歌詞,有其他文字作品,實屬罕見,而且是食譜!眾所周知MJ吃得很少,也傳言他不太愛吃,居然為食譜寫序!

不記得這本是不是兒童食譜,他寫道父母為孩子備餐,不但是滿足人類的基本必要需求,更是愛的表現,因為在烹製過程中除了加入食物,還有愛心。吃的人除了吃進口的東西,還會感受到烹飪者的愛。烹飪是傳遞愛的其中一種方式。

我對這篇很深刻,可能我太喜歡吃了!也非常認同為人烹飪是愛的表現。

(其實我很難想象MJ怎麼不愛吃,還有睡不著。看《This is it》的時候,他用上那麼多體力和精神,怎麼可能會睡不著?

在《Beat it》MV拍攝期間,他做了一個訪問,其中一條問題是他好像會在星期天因宗教原因禁食,他直認不諱,答當天只會跳一整天舞。我心想換作我的話一早死了!不吃即使只躺在床上,我也覺得痛苦得要死!他還要跳舞!

別說心理上的難受,體力上支持得住嗎?所以一個人能瘦是有原因和付出,我這種少吃兩口也要生要死的就妒忌不來了。)

這本食譜,並沒受到他的官司而影響銷路。難得有MJ寫序,我也想要!

還有歌迷為了偶像而刑事毀壞、打騷擾電話等。雖然極不可取,但也是對MJ一份愛,抱一種不平。我不贊同和鼓吹這種行為,但明白他們背後的心意。

 

1993年這宗官司,我覺得扭轉了MJ的人生。本來他有很多想實現的計劃、本來《Dangerous》tour不用草草收場、本來他的身體不會搞得那麼差、更本來他不用背負罵名直到今天…

那個爸爸真的極度陰毒。我有時不禁想就為了錢,用得著這麼做嗎?如果我要用這種手段去謀害別人,這個人會是害我家破人亡、把我從公主變成命途坎坷的奴隸,幾乎是國破家亡的深仇大恨。但這個人區區是為了錢!

靠兇靠惡,便真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嗎?

書裏有幾處提到,也是其中一個民調受訪者表示,如果MJ真有犯事,想要用錢解決--正如世人所想那樣,官司根本不會鬧到這麼大。MJ一開始便會付錢,而「受害者」也會滿意地收錢了事,怎麼會拖到滿城風雨才付?

最近我看到一條指出MJ有白癜風的影片,內容就是MJ不經意露出皮膚變了色,一斑一駁的照片。不得不說MJ平時藏得滿好,但始終有些不小心露了出來。

15年前我瘋了那樣,不停從網上下載MJ的照片收藏,一看到新的便下載,至今已經有數千張。

因此影片內幾乎所有照片我都有。

可是我居然沒留意到他皮膚變了色!是現在影片指出了位置我才恍然大悟!有些位置還滿明顯的!

雖然有些調過顏色和對比以讓變了色的位置明顯些,但沒調過的稍為細心點便能看到。可能我一直以來都只注意他的眼耳口鼻。

其實我跟世人一樣,明明真相和證據已放在眼前,但從來沒看和留意過。

 

《Michael Jackson The King of Pop’s darkest hour》雖然內容不錯,我也很感激有另一本書特意為MJ平反(總比有人寫東西抵譭他好),但因為是英文不容易理解。如果有緣又有能力看懂不妨一看。

至於其他書本,也一看無妨,但應該都沒有MJ授權,不知推不推介好。但如果是正面話,一看無妨。可是我始終感謝寫正面訊息的人。

2025年6月9日 星期一

澳門2025(4)

 

之前在遠處看到的金龍,其實這麼巨大!不過有點像水怪...

我一直沒留意過澳門有鐵路,讓我覺得很新奇,也證明今次的旅程很「貼地」。

這裏不是威尼斯人,卻有個人工大湖,感覺很有歐陸情懷和寫意。



手機也漸漸沒電了。這是我最不自在的事。我不是想要打電話,而是沒法拍照和最重要的上網查資料,我來這裏到底在幹嗎?

我本來在上葡京和威尼斯人那邊。那邊很大,有好幾家巨型華麗的酒店,卻連找家普通的店都找不到。

結果我去了舊城區那邊,就是很有名的大三巴、官也街那邊。

這一天我的心思和目的就是在找手機電線,只要有了這條線,我便不用死了。

有人告訴我充電線能在便利店買到,但香港「總有一家在附近」的便利店,在澳門不容易找…當然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是我不懂路,但在香港和荃灣,一條街起碼有幾家便利店,這裏可能是幾條街才有一家!還不是每家都有充電線!

在香港,手機配件店也四處都有,多得跟便利店一樣。有時我甚至覺得開這麼多有什麼鬼用!在澳門居然很難找,我只找到一家!

澳門人不需要買充電線嗎?

中間的辛酸不多說了。我終於在大創找到,價錢也不貴。我看過兩條都要百多元澳幣。我租個酒店房間才200多元,怎麼可以花百多買條充電線?這些東西不是很便宜嗎?

我這次可以說是「超窮遊」,可以不花錢的話我都不會花錢。我真的買了兩袋麵包吃了兩天!所以可想而知,我沒買澳門的電話/數據卡。這東西,幾天的量也至少要百多元。

其實我不是那種不能上網便會焦慮的人,我今次來澳門,也有點想拋開日常生活和日常見到的人,安安靜靜一個人過幾天。

但原來,現在我身處的世界,例如香港澳門,不能上網很糟糕。

話說我真的因為走得太倉促,在香港時沿途也沒經過櫃員機,所以全身只得一張20港元紙幣,頂多多一些硬幣,所以可以說身上沒有現金,而在澳門可以用港幣,但澳幣比港幣便宜一點,不過也跟港幣差不多,就多幾毛錢而已。

那我有信用卡在手,應該沒問題吧。我記得以前美國運通卡的廣告口號:「一卡在手,天下我有。」

但原來很大的機構,例如酒店內的設施,才會收信用卡;而有些路邊小店一是不收,二是要買幾百元才接受。

澳門現在很流行應用程式的付錢方法,例如支付寶、雲閃付,還有澳門專用的app。

這些要上網才能用啊!我都不能上網!

我到大創買的充電線只有60元,他們店卻要買200元才能用信用卡!我根本沒這麼多東西要買,也不想花無謂的錢。

2025年5月25日 星期日

尋找Michael Jackson(49.4)

 

轉角有MJ!



書


以我這個一般人來說,先是很可怕和難以想象,但久而久之是覺得很麻煩,這宗剛完甚至未完,另一宗又來了。可能法院看到MJ的姓名也不覺得意外,甚至是家常便飯了。

不過也有MJ提告和反告,不是一味擔當被告。

提到反告,1993年的官司中,MJ也有向男童的爸爸反告勒索;在後期和解階段,可能是商議的其中一個條件吧,MJ也不繼續告了。書裏常提到MJ想這件事告一段落,繼續正常地生活,不但是他自己,也包括對方。我總覺得MJ看事情跟平常人,至少跟我不同,我是那種我覺得有必要及決定後,可以跟對方同歸於盡的人:「我就算死也不會讓對方好過!」

但MJ總是給我:「可以不用那樣。」的感覺。

第五,這個印象挺深,就是男童爸爸跟MJ談條件,有時候,不知是否只得一次,MJ是一起在談判桌。我首先覺得MJ面對這種情景很難受--我曾經對這人及其兒子那麼好,當成朋友!結果現在他編了個謊話向我要錢!

至於對方,不知會不會已經鬼迷心竅,直覺得MJ欠他,或者「我快發財了!」,對著別人說謊不會害怕嗎?還是跟阿維佐一家那樣,已經習慣撒謊?

MJ哭著說:「I would never do that to your little boy.」

這個情景令我挺心酸。

在華人社會,男性哭是件很難看、不被接納的事,是懦弱無用的行為。

MJ果然是個很感性的人。他真的會哭,他是個人。而這件指控令他哭了。

MJ這個反應還不足以證明他無辜嗎?

當有人哭著說不會這樣做、這樣對對方,有人還能一口咬定他/她有這樣做嗎?除非真有十足的證據吧。但在這官司中只得男童的片面之詞。

 

說完比較陰沉的內容,不如看些開心點的吧。

書裏也有些有趣和陽光些的內容。

很記得官司開始後,普遍一般人都很相信MJ清白,例如他的唱片銷量不跌反升、很多電視節目和雜誌的民調都顯示七、八成市民都相信MJ,很高的比率。(但不知為何到2005年那宗卻很多人覺得MJ即使沒罪,心態上也很不當,連外國人也覺得他死有餘辜。)

當然不是說市民覺得如何便決定一個人有沒有罪,但有時候一般人的眼睛居然比較雪亮。那些傳媒和檢方太自私自利了。

官司剛開始時,MJ為一本食譜寫了一個很長的序。書裏引述了一整篇。

2025年5月23日 星期五

澳門2025(3)

 

走著發現遠處有條金龍!

美高梅的外形像好幾個貨櫃叠在一起,很有趣,所以我拍下了。

澳門清晨的街道空無一人,當時才早上六時多。很少機會看到這麼清靜的街道吧。



我逛了幾家,但不是每家都有免費茶水;好些除了賭桌賭機旁,便沒有椅子。聽說不是賭卻佔了這些座位會被趕(當然啦),但有些賭場有座椅供人休息,如果保安員發現有人不是賭卻逗留了很久也會被常問:「May I help you?」雖然這些很理所當然,卻有點不太人性化…

不過借洗手間超好,通常賭場裏的洗手間都很乾淨。

我也這才發現賭場裏有餐廳,真是意想不到。當然要付錢。所以說進賭場也不一定是賭錢。

賭場都是金金黃黃的,一抬頭天花板便全是閉路電視,像星星一樣多。應該挺難找到一個地方有這麼多和密集的閉路電視了。(所以遇到什麼危險躲進賭場便很安全,保安又多。壞人一定不敢跟進來,也不敢耍花樣。)

我覺得賭場很電子化,不知道以前是不是這樣。當然有真人荷官主持的賭桌,但很多賭機都有美女荷官在電子螢光幕內,或者像遊戲機中心的街機,就是螢光幕加按鈕。我不知道跟真人對賭開心些,還是埋首機器開心些。不過能贏錢管他是什麼!

我本來以為賭場會很吵,尤其有那麼多賭機,一定像遊戲機中心,充滿電子音效,但結果又不然,其實賭場不算很吵,也沒有人興奮地叫:「贏啦!發大財啦!」

我發現有時贏的並不是錢。有些賭場會放些獎品出來,名貴的有金器名錶、手機電子產品,也見過有蛋卷禮盒。我經過一台賭機,賭客在機面上放了兩罐很小的罐頭鮑魚,相信是贏回來的吧。怎麼可能帶著兩罐鮑魚進賭場?

有些賭場很大,感覺又新又光鮮,但有些感覺很舊…

以往有人說賭場什麼都是圓形的,一來像金錢形狀,二來喻意賭客快點「完」,但我不怎麼看得出和感受得到。電子螢光幕通常都是方的,難道特意改成圓形?

不過我很討厭賭場內的「換錢客」。某些賭場內,走著便會有人靠過來問:「要不要換籌碼?」(其實我沒聽清楚,因為都是很小聲和說普通話,但不然還會有什麼事?)甚至有些是問要不要借錢。我都會嚇得立即「彈開」。我挺不喜歡這種人。其實在外地,尤其我一個單身女人,很忌憚有人忽然靠近和跟我說話。我完全不會相信會是什麼好事,所謂的「小心」其中一件就是對這種人和事能避則避,還有那些電郵和信件,真會有什麼好康嗎?那為什麼要寄來?

要換錢的話,賭場不是有櫃枱能換嗎?優惠為什麼會給我?換完不能用怎麼辦?

在別人的地方做生意,不是很好笑嗎?我挺不明白為什麼賭場方不會管,任由這些閒雜人等在這裏混。如果我是賭場方,我會覺得這種人令我的場污煙瘴氣。

 

我今次「說走便走」,背包裏只有很一般和少量物品。

2025年5月21日 星期三

尋找Michael Jackson(49.3)


時空隧道的設計真的很科幻,一道閃電區間了兩次演唱會的MJ。




書


還有那些前保安前女傭,一時說看到MJ跟男童一起洗澡、一時說什麼替MJ毀滅掉私人浴室裏的男童裸照等。作者反駁得好,毀滅一張裸照自己不會做嗎?怎麼要特意找人來做?

更有些傭人之前說沒看到MJ有不正當舉動,後來卻反口,原因是「現在才覺得不安」。那為什麼不直接去報警?

我最後在看Netflix一齣有關邪教領袖的影片,其中一集講日本奧姆真理教的教主麻原彰晃。話說有個信徒修練時死掉,教主指示教裏的信親處理屍體。其中一個親信覺得很可怕,也可能覺得這樣不對吧,於是想報警。

死掉的教徒又不是被殺或刻意被弄死,我覺得有點是意外…但別人看到是什麼反應—是想報警!而不是向教主要賠償,或者向錢的方面想!

可是MJ的前員工呢?就只想索償、或者買出自己的故事賺錢!

有幫助售賣這些故事的人說根本不在意內容的真假、MJ是否清白,只在乎故事賣出後能收到傭金!其實傳媒也一樣,書中多次寫到只要有人說是真的便夠,哪管真相是什麼?

我有時很想問:到底我們平時都看了些什麼?我們的思想和知道的事是不是被控制住?我們是否也不在乎真相是什麼了?

第二是檢方對MJ很窮追猛打!我記憶中書裏寫已搜查過MJ的家4次,也找不到任何犯罪證據;得不到原告繼續指證,卻遲遲不肯結束刑事調查,就因為MJ是名人嗎?

第三看著挺心痛,很記得有人說MJ那段澄清聲明,就是他身穿紅衣、有點不修邊幅,拍到差點哭出來的影片是假的,MJ是演出來的。

我心想,這人是什麼肢體語言專家、FBI的什麼讀人專家等嗎?憑什麼說MJ是演的?有證據嗎?還是有什麼權威支持?都沒有的話就只是他個人覺得?「覺得」就是真的?

第四,之前提過有紀錄片說Will Smith一年被人控告15次、MJ一生的官司至少1500宗,我最初還以為是誇張,很是懷疑,但書裏很多地方都提及他被告。罪名不太記得了,但都是為錢啦。我看過那麼多資料印象中,沒有原告/受害者為任何事報過警。

原來他一生中有過那麼多官司,實在不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