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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星期三
2025年11月25日 星期二
忽然想起菠蘿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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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外表可愛,但是很胖...偶一為之就好了。 |
我會忽然想起某些食物,前兩天我想起的是菠蘿油。
菠蘿包是香港非常常見的麵包,沒有菠蘿包的不可以叫做餅店或麵包店吧,除非是賣中式包類的。(但菠蘿包並沒有菠蘿,只是外形相似而已。)
菠蘿油則是菠蘿包的進化或變奏版。
其實我並不喜歡吃菠蘿包,因為沒有餡料。我完全不喜歡吃沒有餡料的麵包,覺得很寡、很淡、很難入口,而菠蘿包只得上面金黃色那塊皮(就是因為這塊由糖和油搓成的皮,烤焗後出現龜裂,所以讓麵包看起來像菠蘿)有味道,所以我只會吃它的進化版—我媽以前常會買菠蘿紅豆包給我吃,就是菠蘿包結合了紅豆包,一咬開裏面便是又香又甜的紅豆餡!
而菠蘿油中間不是紅豆,而是夾了一塊厚厚的牛油,注意是厚厚的,有幾毫米,而不是吝嗇地只塗一層。
因此一咬下去,口感層次非常豐富!有糖皮的焦脆、麵包的鬆軟、牛油先是有點硬,後來慢慢溶化…再夾雜糖的甜、麵包的香、牛油有點鹹和濃郁的奶香!簡直令人停不了口和回味無窮!
有時真的很佩服以前香港人的智慧,居然把這麼簡單和便宜的食物昇華到天堂的境界!其實香港有很多麵包和甜點都是用剩餘的材料,或者無意中發明出來。
但可想而知菠蘿油是多邪惡的美食,真的別被它可愛的外表騙了。很多人以為才一個普通的麵包,吃下去不特別飽,能有多胖?但實際上一個菠蘿包的熱量有300-400多卡,等於一份餐點了!加上牛油的話,不用我說,大家也能想象到卡路里有多高吧,而且沒有人只吃菠蘿油,不配飲品。
所以即使很喜歡吃,我也沒有一看到便忍不住買來吃。我上次吃可能已經是10年前,少則也8年,現在再吃也不過份吧。
再者我覺得菠蘿油不是說吃便吃,很隨意的麵包,要很講時機。
首先菠蘿油幾乎是一買下來便要吃,不能留,因為中間的牛油會溶!也因為牛油量太多,一溶便很狼狽,也失去了意義,吃不到牛油固體時開始有點硬、咬下慢慢溶化的香軟口感,味道也不集中了。
如果當下沒有時間,就別買來吃。
也因為口感的原因,很多「美食家」推崇「冰火菠蘿油」,就是熱騰騰的菠蘿包,配上冰凍的牛油塊,口感對比昇華到極致!我並沒有這方面的追求,但溶掉的菠蘿油實在很沒意義,我不會吃。
第二,就是第一點的延伸,既然是要感受強烈的對比和味道,吃菠蘿油哪能匆匆忙忙的?要兩三口解決一頓飯,根本不會選菠蘿油,吃其他隨便什麼都好啦,反正也吃不出味道。菠蘿油是要慢慢品嚐的,所以香港人「歎下午茶」會選「歎菠蘿油」,就是放鬆心情,好好享受這個忙裏偷閒的時刻。
第三,當然是因為菠蘿油超胖…常常吃,後果應該跟常吃老麥差不多。
我不知道菠蘿油應該算是小吃、點心還是什麼,我覺得應該算是茶點吧,實在很少聽到吃菠蘿油不配飲品,可能一來因為太膩,又甜又油的,二來有食物怎麼可以沒有飲品,這樣不完滿。
我本來看到有茶餐廳寫著下午茶餐是菠蘿油配紅豆冰,簡直夢幻組合!!結果走到餐廳門口,發現人龍排了一條街!
那只好到麵包店買了。但我前兩天這樣吃沒法配紅豆冰,唯有用很香濃的牛頭巧克力奶代替(懂得喝的人一定知道我在說什麼)。
可是很奇怪的是,當天只是下午4時許,不算很晚的時間,很多麵包店都有數大盤菠蘿包,卻沒有一家有菠蘿油!不知為什麼會這樣?可能因為菠蘿油不耐放,也過了人們買麵包的高峰時段?後來我問其中一家店,他們的職員才現做給我。
我不知道人們來香港想找什麼地道美食,但我很推介菠蘿油!
2025年11月23日 星期日
尋找Michael Jackson(十)
| 這張我不太確定是什麼,但一看便知道跟MJ第一次巡演有關,上面還附有他的簽名。其實每個物品下都有介紹,只是展品太多,逐個拍下來真的很累和花時間。 |
(寫在2025:之前提過我非常討厭停止學習,老是想依賴別人的人,尤其是長者;另一種人我也極討厭,就是常自吹自擂,卻只是空口講白話的人,即是「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
請什麼都不要說,拿實力做出成績再說。
近年很多人都說Apple自從教主離開後,漸漸出現頹勢,也許正慢慢步上諾基亞的後塵。這我不知道,新一代的i phone似乎還是很受到追捧,但不能忘記和否認的是喬布斯不但改變了電腦、改變了手機,還改變了唱片業,也改變了世界。
很多人可能覺得他很瘋狂,但我很欣賞他敢想敢做。其實我們這些「平凡人」,總會試過有些與別不同的想法(不是邪魔外道那些),或者像我上一篇所說:「我幾十歲想去參加比賽」、「想去涉足另一個領域」、「想以不同的方式生活」等等,但一來自己不敢,二來最怕其他人潑冷水和異樣的眼光。其實不怕別人的目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很難,很多時候初萌芽的幼苗便這樣被扼死了。
希望從今天開始,所有人都能勇敢做自己想做的事,只要不傷天害理。)
“We are here to change the world”
被譽為「蘋果教主」的喬布斯逝世了。在此我想寫幾個字懷念他,希望他一路好走。
多謝他改變了世界。
我一邊聽著MJ的We are here to change the world,一邊寫這篇文章。我覺得這首歌很適合他。
我不是Apple的Fans,我姐才是。她有不少Apple的產品,所以令我也接觸了一點。我常覺得她是追品牌效應才會喜歡Apple,她卻常說:「Apple的interface很貼心,很user-friendly,用慣了它的產品就很難再用其他牌子。」我都覺得妳是喜歡它才會這樣說,正如我覺得MJ勁靚仔、勁有型、唱歌勁好聽、跳舞勁正…都是因為我喜歡他才會這樣說。根本不是客觀看法。喜歡的話,再難用也會覺得「正」!
現在回想起來,我對Apple的觀感,有點像以對MJ的觀感。
這樣也可以扯在一起說?其實我以前也不特別喜歡Apple的產品,一來很貴,二來有用過它的產品的人就會知道,Apple的OS是獨有的。電腦的是Mac,i-phone等是iOS,不是Window和Android,不是大部份人在用的東西,而且很多function都要收費,這是我最討厭的。
我覺得Apple很霸道,很自大(因為不是它的產品去適應消費者,而是消費者去遷就、學習去用);同樣我覺得MJ也很自大,以前見到他的影片老是拍他的Fans如何瘋狂、把他看做神那樣,覺得好噁。
我上年才正式成為Apple的用家,有一部i-pod touch,發現…我姐的話也有點正確。用慣了它的產品就很難再用其他,我有部用Android的手機,不覺得特別好用。(反而我老爸很崇拜Android的product,常說很好用,買了很多Android的product。)而且這些i-phone、i-pod這些產品的確豐富了我們的生活。
由於我不是Fans,對喬布斯也不清楚,是姐把他的報道和事跡輯下來,我偶然看到才發現:「嘩!這個人很厲害!」不但創辦了蘋果電腦、還讓曾把它在破產邊緣拯救過來,推出上述那些i-product更是壯舉。(順帶一提,我們熟悉的彼思動畫,本來也是瀕臨破產的公司,喬布斯收購後再賣給迪士尼,所以現在還能看到彼思的作品也要多謝他。)
雖然他對我來說,不如MJ那樣重要,但在我心目中,他改變世界的能力跟MJ一樣。音樂界沒有MJ,就不會有今天的樣子。記得他剛走時,有業界的人說過,如果沒有他,音樂錄影帶的步伐起碼落後50年(是50年!)。如果沒有喬布斯,我們的科技發展會落後幾多?也許我們今天覺得理所當然的事物,都只能在科幻小說裏找得到,到了不知幾多十年以後才會出現了。
MJ和喬布斯都不知不覺在推動歷史的巨輪向前,以自己的能力去改變世界。我覺得,他們都不是刻意,「立志」去改變世界的(即是不是刻意想「我做這產品或出這張唱片來賺多錢」),只是奉獻出自己的能力、熱誠去做件好產品,來挑戰自己、滿足顧客,希望大家見到更新更刺激的東西。
Mr Steve Jobs, thank you for your enthusiasm, thank you for all you have brought to us. Your innovation and endless creativity change the entire world and the next generations get benefits from you. You lead us to a new era and you are the pioneer in the industry.
R.I.P.
(在這裏真的很想說,自己真的很希望成為這樣有用的人。即使未需要去到「改變世界」,但也想珍惜時間,好好發揮自己的所有,奉獻出自己的能力和熱誠。有時看到有些人在浪費他們的時間、精力、天賦等,就會有點生氣…雖然與我無關,但有時真的忍不住想,有人想繼續做也沒辦法,有人有能力去做也不去做。這世界在搞什麼?)
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你老了嗎?
刊登《尋找Michael Jackson 九》時有很多話想說,但礙於篇幅,我就另開一篇說了。
老,是每個人都一定會經歷的事,除非早逝。可是我覺得,現在的「老」,其實不算什麼。以前人們常說「花甲之年」、「人生70古來稀」,但現在70歲的人比比皆是,60歲的藝員看起來像40多甚至30幾!(香港演員任達華原來已經70歲,完全沒有常見阿伯的樣子!還又帥又酷!看下去頂多50幾!)
其實我非常不明白為什麼很多人,甚至他們自己,常用年齡去定義和限制人生。當然不是說幾十歲還扮天真,做事毫無分寸或不負責任(但可惜的是,極多人無論幾多歲,心智、思想和行為都只得幾歲,甚至連幾歲的小豆丁也比他們懂事。他們長大的只有身體。),但很多人都會說40歲便到「中年」、什麼60歲「老婦」,喂,不可以用些中肯些的字眼嗎?40歲的男人、60歲的女人不行嗎?為什麼要強加年紀的看法?
常常都說現今科技進步得很神速,活到120歲以前只能在科幻小說出現,如今很可能實現,並不是無稽之談了。如果人能活到120歲,請問40歲算什麼中年?人生都未過一半!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無論多少歲也好,都要保持一顆愛學習和接受新事物的心,就像我在《尋找Michael Jackson 九》裏提到那個60歲的女人(別叫人家做阿婆啦)一樣,不但聽MJ的歌,還不怕去參加比賽。她的勇氣和精神真的很可嘉。
我真的超討厭時下很多上了年紀的人,既不願意去接觸世界的新事物、又不願意去改進自己,就一味在等別人來關心和幫助,殊不知自己的脾氣多麼令人難受!
我真的很想說,其實沒有人有義務去幫和關心你!反過來說,你有沒有想過去關心人,切身處地去想過別人的感受?
很多長者一味埋怨「後生」的不回來探望,但可知道有些長者一開口便是錢、一大堆負面情緒,或者只會講些不盡不實的八卦,反過來「後生」說相同的話—「我老闆又如何壞」、「我的身體又如何不好」、「鄰居的陳太又怎樣」,他們會有興趣聽嗎?見完一次,下次也不想再見啦!
也沒有話題—試想他們也不想聽年青人說電腦遊戲、追韓星啦,反過來誰又想聽他們老是話當年?當年已經過去啦。
更有些一開口便是說教,喂,我真的不想特意去聽有人指出我這做得不好,那做得不好。有空我不如睡睡覺。
我這樣說不是不尊重長者,但試想一下,如果對方不是長者,只是一個普通人,誰想跟這種人交往?
如果因為對方是「長者」,便要忍受他們的壞脾氣和自我中心,我覺得這是「倚老賣老」。小朋友尚可以理解接受,因為他們真的不懂,但一個活了這麼多年月的人,連互相尊重、識時務做人都不懂、做不到,到底是不是白活了?我甚至覺得侮辱了他們「長者」的身份。我們常都說,例如感情詐騙案中,那個女人都40幾啦,難道以為自己還年青貌美嗎?為什麼有20歲的年青女孩不選,會愛上她這種大一倍的人?
活到某些年紀,便該有某些知識和自覺,正如讀到小學、中學、大學,人們便會相信和預期這個人有相應的能力。
世界不只得他們一人。忽然想有人關心,自己卻不願踏出第一步,讓我想起一句話:真正的神經病是一直都不改變,用舊方法做事,卻冀盼有新結果的人!
我超怕、超討厭人們老是嚷著「我老啦、我不懂」。我之前也說過,即使是小朋友,也要經過學習,才學會新事物,就算胎教有多完善,也沒可能一生出來便懂,神童也做不到!
許多人就愛用「老」來做「不懂」、「學不會」的藉口。
無可否認「老」的確會學得較慢,但一次不會、兩次不行,為什麼不學第三、四次?一個小朋友說一二三四次學不會,大人會不會:「那就別學啦,以後我替你做。」?又是因為他們「老」?這又不是「倚老賣老」嗎?如果真的有心,即使學不到很厲害、很快,但最基本的沒理由學不會吧?「不恥下問」懂不懂?
有些長者又是很要面子。
曾經有個人這樣說:「我不是沒能力,只是沒時間學,所以比不上你們年輕人。」首先沒有人質疑他的能力;第二,他的意思是只要他有時間,便能跟年輕人學得一樣好,所以年輕人沒有比他腦筋好或反應快,只是時間較多而已。不過這個人是我的舊老闆…
為什麼不肯承認別人的優點呢?這種自大的心態可取嗎?你不肯承認別人有優點,那別人為什麼要承認你的優點?我這番話不是指著我的舊老闆或者特定的人,就算是年輕人也一樣,人際關係是雙向的。
最後我想說另一個令我相當感動的事件,我從一齣紀錄片中看到有個83歲的女人—的確可以稱作「阿婆」了吧—去做DJ,就是在迪斯可「捽碟」那些。她77歲才去學,83歲還在演出!
這些「捽碟」DJ,連我也覺得太新潮,完全是年輕人的玩意!
「捽碟」不是洗盤子!很多人77歲「耳又聾、眼又朦、腳又震」,真的快連盤子也洗不了,她居然學得成,還去演出。
看完她的事跡,我真心感覺到年齡根本不是限制,只要想去做的話,多少歲也可以,差別是想不想、有沒有付諸實行。
也很慶幸教她的人沒有一看到她便:「阿婆,妳返歸啦!妳懂得時下的音樂嗎?迪斯可又吵、人又多,我真怕妳受不了。」
說不定她這樣去學,周圍所有同學都能做她的孫子,甚至可能她手腳也慢,所有人早已完成,她還在找那顆按鈕在哪裏!別以為我說得誇張或說錯,我曾經跟一些上了年紀的人一同上課,他們真的是這樣!如果這種時候還擺架子、不誠心誠意地請教人,是不是很討厭?
不過我知道依然很多人自行其是,就坐著等別人幫、做著無謂的事等光陰虛度。沒關係,人生是自己的,要怎麼使用也自己的事,但我不會幫這種人。
一定有人說我只是嘴上說說,話就說得響亮,看我老了會怎麼樣!曾經聽過有人說自己很尊重長者,因為「他朝君體也相同」,但我會說我除非失了智,否則絕對不會這樣,我不會停止學習;沒錯,可能我會不喜歡某些新事物,但我會嘗試去了解,也不會為自己的錯找藉口。
2025年11月18日 星期二
尋找Michael Jackson(九)
| 對MJ和他的歌迷來說,給他的獎項都是無可比擬的珍品。 |
(寫在2025:重溫完自己這篇舊文章,我真心希望,無論大家對自己也好、對別人也好,真的不要用「年紀」加上限制和歧視。當然青春很難能可貴,但不青春的便不是人嗎?現在科技這麼發達,但很多上了年紀的不願意去學。我明白對他們來說實在有難度,但難道小朋友一出生便懂嗎?許多人連「接受」也不肯。
有時經過公園,看到有些阿伯阿姨很漫無目的地坐、聊無謂的天,口裏常掛著「我老啦、什麼都做不到啦」,然後等人救濟。當然我不是說在公園休息跟人聊天有什麼錯,但看得這些人根本是無所事事的,叫他們簡單用手機做點事都搖頭說不懂,要別人來幫來做。我覺得這種心態很要不得。)
This is you, this is MJ
先介紹一個影片,是北京一個65歲的婆婆參加才藝比賽,跳MJ的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7M5pf2FwsU&feature=player_embedded
看完之後,百感交集…
首先是很佩服,也很慚愧。65歲也能有這樣的體力和柔軟度,很多年輕人(包括本人…)都比不上。如那個評判所言,換著我跳不夠兩下就送院了。
我媽60也未夠,但已有點行動不便,但這位婆婆還可以這樣跳這樣扭,不得不寫個「服」字給她。
然後就是生命力,65真的不算小,但她老是說「活著真好」。我覺得她比英國村姑還厲害,村姑參賽時也不過48!我很佩服婆婆的勇氣,一把年紀還敢參加這樣的比賽,面對這麼多人。很多人都會說:「一把年紀,還搞這麼多,好心回去睡覺吧。」(所以我覺得什麼「中女」、「剩女」這些字眼真的很狠毒,無論什麼年紀的人只要未死都要生存下去。用年紀去評定別人,甚至判人死刑,這是人應該做的嗎?)
我覺得這位婆婆給我許多提醒。不要給年紀去限制自己,學會去欣賞,心境不要老。她懂得欣賞自己、欣賞MJ。在這個年紀還會去聽MJ,看到他的活力、看到他的真善美、欣賞他的為人,相當不容易,否則她不會為自己的孫子取名為Michael。出去隨便找個人來問,通常都會答:「MJ嘛,整容漂白搞細路那個嘛!大概都是癮君子咯,說沒濫藥吸毒都是騙人的。」別說他做的善事,連他的音樂都可能不知是怎樣的。
我覺得這位婆婆很open-mind,接受能力很高,做她的孫子應該會很開心。但願我活到65,心境、思維和體力都跟她一樣就好了。
其中一個評判說,如果MJ在天有靈,他看到這位婆婆也會很開心。(MJ,你看見了嗎?有位65歲的婆婆跳你的舞哦。還跳得有板有眼!你的感染力真的由4歲去到65歲!)
對呢,除了耶穌,我從未見過一個人的感染力,給人的激發,可以由4歲去到65歲。
MJ,我常覺得他能夠帶動人,給人多一次機會,看清自己。不知為何,我覺得那種感覺好像重生。我相信如果那位婆婆未出賽前遇到MJ,告訴他她要跳他的舞,他不會說:「阿婆妳節省點啦。」他不會第一時間便嘲笑人,相反會叫人看到自己可能性,會欣賞人。
真正的皇者,乃是如此。
其實我看到這個影片,真的很感動。
除了為那位婆婆,更是為MJ。有沒有一個人是令4歲到65歲都喜歡和欣賞的?不是光是喜歡「聽」他的歌,「看」他的舞,而是會親身踏上台去「跳」,面對那麼多的人和笑聲。有沒有一個人有這麼大感染力和啟發力,年齡階層由4到65?
除了他,還有幾多人做得到?
MJ,如果你在天有靈,看得到這一切,我希望你會覺得欣慰。
50年,人生太短、痛苦太長,但你沒白過!
2025年11月15日 星期六
尋找Michael Jackson(八)
| 這是頒給MJ的獎項:《Bad》專輯成為白金唱片,銷量達100百萬張。 |
(寫在2025:《Moonwalk》這本書之前已經介紹過,不在這裏重復了,真心推薦大家找來讀讀。
不知現在的人是不是太忙沒時間,或者...我覺得是一種自私或自以為是的心態,總不會花點時間去了解別人,然後自己妄下判斷--我自己有時也會這樣...
自己「看」到的,便一定是真的嗎?是全部?
其實不只對MJ,我現在也盡量提醒自己:不知道的便不要亂說亂猜,因為根本沒這資格。)
Moonwalk with you--<Moonwalk>的讀後感
終於看完了MJ的Moonwalk。
別訝異我怎麼現在才看完這本書。其實我應該說,終於從頭到尾看了一次。
但也不是連續看的。
(到底我在說什麼呢?)
其實我第一次接觸這本書時,是電子版的(我還特意買了電腦用的電子辭典來看!),英文版雖很原汁原味,但不太好讀,很花時間,加上電子版不能bookmark,結果看來看去,都是頭幾十行!熟到快背得出了。
後來在書店買到書的繁體版,不是無心思看,但我不知怎的很喜歡跳來看,有時看看他的小時候、有時又看看他長大。有段時間真的從第一頁開始看,但過後又沒時間看,所以我今年的其中一個目標是:盡快看完這本書,不准那麼多藉口。結果我便由第三章,大約是我上次停下來的部份開始看。
這本書是MJ的唯一自傳。有人說他是找人代筆,這我不知道孰真孰假,但這是MJ迷必修的書,其他的人也應該看一看。一直以來,都是其他人、傳媒在講論他,所有都是人們看到和聽到再報道,都是二手的;讓他有機會說一說吧,也讓自己有機會得第一手的資訊。沒人甘願做奴隸,讓人牽著鼻子走,讓人喜歡塞什麼進肚子就塞什麼吧?是時候拿回選擇權了。
這本書美中不足的地方是,這本書只提到約三十歲的他,因為是他差不多這個年紀出的,往後的廿多年提不到,很令人惋惜。
看的時候,不會覺得這是本二十多年前的書。看英文版的話,真的會感覺到他在用他又軟又柔的聲音說著自己的經歷,跟讀者就像談話一樣。你不會覺得這是一堆字,而是一個人、一個朋友在跟你談話。
可能當中有許多的事情大家都聽過很多次,給報道過很多次,但交織起來就是他的人生。
再一次見得到他是個天才,努力不懈的人。
除了他的天份和努力,另一個令人印象非常深刻的地方是MJ這個人的思路非常清晰,說的話做的事都很有哲理,不會空談一大堆理論,其實沒人做得到。他本身就是本教科書,令人很折服的一點是:我知道是怎麼回事,我知道要怎樣做才會好,我現在就做給你看,結果他會把做的過程和成功展現在你眼前。可是他會很囂張嗎?他沒這種淫威,也完全不需要,從做的過程和結果,你已明白什麼是實力,讓人甘拜下風。
我說得誇張嗎?好好了解MJ,真的好好了解他,再看看自己,看看身邊的人,看看大家所「崇拜」的人再下判斷吧。我也不想這樣吹捧他,但我會說,越看就越見分別,越看就越覺得這個人不能錯過。
看這本書的時候,真的不覺得那時的他不過三十歲,那麼年輕,但思想那麼成熟。我發現很多三十歲的人都混混噩噩,包括年紀不輕的自己。
看他長大後的工作,有很多精警的語句抄下。你會看到是什麼心態讓他成功;他是如何對待手上的工作。他很清楚自己想要什麼,不妥協地做到盡善盡美才交貨。現在三十歲的還會這樣想嗎?當他想著如何令自己的產品物有所值,讓人甘心情願掏錢出來買和收藏,怎樣為一個專案去獻出自己的時候,普遍的人只會盤算怎樣用最小的心力得到最大的報酬,怎樣可以不負責任地抽身而退,怎樣在最短的時間内騙到顧客最多的錢!
可能有人會說:「他是MJ嘛。他有錢、有機會,當然做得到,換作是我也可以。」他從小就在受訓。他說「彷彿永遠都在做這事」。一首歌錄好幾十個版本。光是這種重覆的生活,一般人受得了嗎?
我有他作為榜樣,知道要怎樣盡力盡心去做,可他是沒榜樣也知道要如何做哦。
書中的他像一個三十歲的人嗎?他比大家心目中高深莫測得多。正如大家看This is it的時,也不會覺得這位兄台已五十歲了。
我常在這裏說,光聽我在說沒用,要自己去看去感受才會見到是怎麼回事。他已離開了地球,也不認識大家,基本上地球上的一切,包括大家對他的想法已跟他無關。可是大家還有機會去認識他嘛,讓自己有一個機會去認識這個世界級的明星吧。
2025年11月12日 星期三
尋找Michael Jackson(七)
| 這本我忘了是什麼,但上面有MJ的簽名。 |
(寫在2025:其實我覺得MJ是個很勤力的人,以他的財富,他可以完全不需要工作,從很久以前便能退休享清福的人,但他依然留下了數百首demo。做創作,能有數以百計的「存貨」是件很困難的事,不信去問問畫漫畫和寫稿的,誰會有這麼多「存貨」?交得到下期的稿已經要買燒豬還神!我自己也沒這麼多。
當然有人說他財困什麼的,財困的話,勤力工作不是理所當然嗎?我見過很多財困的人依然很懶散。
我喜歡他的其中一個原因是他的歌路很廣,不是只得一種作品、不只唱得出一種感覺,而是有很多種面向。我聽過時下或者這10年來很當紅的歌手演唱會影片,聽第一首歌跟聽第10首歌的感覺是一模一樣的!我甚至聽不出他們每首歌有什麼分別!所以沒一場演唱會(影片)會看完,反正再聽下去還不是跟第一首歌一樣,那就別浪費時間了。其實我也很怕有人會說我寫的作品千篇一律,看完一篇以後的都不用看,所以寫過的題材我基本上都不想再寫,也希望每次都帶給讀者新的感覺。
至於什麼「真唱」、「假唱」,我還是同一個論調:想買便買,但不拿錢出來的人沒資格說!)
MICHAEL
一看就知道我想說什麼啦!
MJ的新唱片面世了。(各位Fans有沒有買?)
跟他在世時一樣,這張唱片仍是充滿爭論,風雨飄搖。其實開始時聽到不是由他所唱,有點不想買...但最終還是買了。原因嘛...我還是有點期待吧。Michael留下來的「新」東西日減,不想再像以前那樣錯過了。(這次還是我第一次在他的唱片剛發行便買。)而且在網上試聽過幾首主打歌,不覺得不像他的聲音啊。記得試聽Breaking News時,還是感覺到他對八卦的傳媒那種無奈(這首歌很像Money和D.S);而聽Keep you head up又感動到哭。他這個人真的很與別不同,關心的不單是自己,還會讓人去看看身邊其他人。
這張唱片仍然會讓人覺得他是一個很豐富、很有內涵的人,裏面的歌有截然不同的内容。他不是只會唱情歌、只會唱反戰歌、只會唱環保歌...而是他什麼歌都會唱。
Keep your head up有點像Little Susie。對他的唱法有很深刻的印象--第一次聽到有人可以把一個故事唱出來!他真的好像一個旁觀者,冷靜得來又不失感情。我覺得他可以一個人演一套音樂劇。(當然不是一個人演<歌聲魅影>,而是簡單一點的。我覺得他如果演一些有歌有音樂,有劇情但只需要簡單道具的,類似獨腳戲的劇目會相當好看。他這個人很懂得表達。如果他還在,不知會不會試試這種表演?其實他還有很多潛力,很多空間。)
很訝異這張唱片可以這麼便宜,只要$99,加鐳射海報只要加$10。(可惜我不太喜歡那個唱片封面和海報,但也換購了。那張海報跟唱片封面一樣,但包裝得很窩心,不介意的話可以用來做書桌墊。但我當然沒這樣做。)我以為最少要$120。我常說用百多元便買得到真正的音樂很是值得。現在還可以參加抽獎,有機會得到全球限量的MJ版i-Pad。
我很鼓勵大家去買這張唱片,但不鼓勵大家去參加抽獎,因為小妹我很想得到那個i-Pad哦!
<想說>
其實我幾乎每晚都會上網看看MJ的消息。
可是最近有點忙,都沒有看。(我連忙在什麼都記不住!可見我多忙!)
這張唱片面世後,我們這些歌迷的話題就集中在這個。因為也算是大事。連別人也在討論,作歌迷的怎會不談?
其實見到大家在談他的新唱片,會覺得開心的。誰希望自己的偶像沒有人提起?
很多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見。本來百花齊放是好事;而且口長在別人那裏,錢在別人口袋裏,要怎麼說,要不要買這張唱片,都是各人自己的事。
但見到越來越多人在爭吵互罵。
MJ的歌迷都在內鬨。
我不是MJ,不能代他去說什麼心痛不心痛,見不想見到。
我不知道該怎麼講…在我的角度而言,除非你只是一個覺得MJ唱歌跳舞很棒,卻不是真的那麼「愛」他的人,倒沒那麼要緊;但如果說得那麼「愛」他,好像親人朋友那樣愛,我覺得某程度上,你的言行已代表了他。如果歌迷之間都互相指責謾罵,其他人會怎麼想?
有人會再相信MJ是個以愛影響和感動人的人嗎?連他的歌迷都影響不了…
「千萬不要喜歡MJ,你看他的歌迷或者喜歡上他的人都好不到哪裏去,人品多差…」
大家以為沒有人會這樣想和這樣說嗎?
我以前都不明白MJ哪裏好,又整容又漂白又孌童(現在當然知道是假的),覺得會喜歡他的人都是傻的。
他剛走時,人們都一窩蜂地搜刮他的資料來看,才得到一點平反;現在,其實要靠我們這些Fans了。
要告訴大家,MJ有多值得人去喜歡、欣賞和尊重,我覺得,要以身作則。
Make a better world, make a better place, starting with me—the man in the mirror. 各位MJ迷又做到幾多呢?
我想告訴大家,我不是依著別人的眼光來喜歡MJ,不是做一個別人眼中的「MJ Fans」。
但如果因為自己做得不好的緣故,而讓別人有機會來罵MJ,我會覺得對不起他。(誇張嗎?我記得以前在這裏說過,他本身已經多事非,也很無辜,再因為我做得不好的地方而讓他被再踩一腳,不是更慘嗎?我嘛…不捨得也不想…)
我也不想有人說他的唱片沒有人買,連他的歌迷也不買(當然那些明顯在騙錢的另作別論。);而且他的遺產多少也有得益吧。
當然這是個人選擇,畢竟有幾多是他真實的聲音,確是很存疑。但想買便買,真的過不了自己那關,就別買好了,沒有人會強迫呀。
可是最後我有件事很想說:除非閣下真的很窮,很缺錢(例如失業中),又或者只想試聽一下,否則要聽的話,麻煩閣下去買正版,不要一面又質疑又要說三道四,一面去下載來聽。管人家唱片公司是否在搶錢,覺得人家在搶可以不買,守著閣下的錢包。可知道「下載」算是「偷」?情有可原都算了,覺得那樣東西不值得買(不是不夠錢買),「偷」完來據為己有還要去批評人家的產品是真是假,那是什麼意思?下載來聽的人也請自重,覺得不好聽、不合心意刪除即可,別對著人家的作品肆意批評,閣下所享受的已犧牲掉了一個製作團隊和一些投資者的應得利益。
2025年11月10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六)
| 2009年7月時很多著名的雜誌都以MJ的離開為頭條,我也有幾本,但沒有這一本。 |
(寫在2025:其實我很不喜歡寫日記,但相當喜歡寫blog。現在我重讀以前寫下的記錄和感受,像其他人拍影片和拍照放到社交媒體那樣,但我的形式是文字。有人把生活放到社交媒體是為炫耀,或者是表現自我,但我排除自己也愛表現自我,但能記錄和重溫以前的想法和心境,把當時自己的一部份保留下來,就如同看到自己小時候的照片,那種感覺很珍貴(我很愛看自己嬰孩時期的照片!)。
我知道我自己的感覺感想,跟讀者無關,並不能為大家帶來什麼實質價值,但我還是想任性地寫blog,繼續保留一部份現在的自己,跟大家和將來的我分享現在的所思所想。
很多時候我都會想,人生的意義到底是什麼,真的只來世上讀書工作、結婚生子、經歷生老病死?所謂的「貢獻社會」?不知為何,我覺得這樣的人生只是成為了一件工具,跟一對免洗筷一樣,用完了、任務完成了,便可以丟掉,或者重生成為一對新的免洗筷...
能像現在這樣寫下自己的感想感受,為自己所愛的人寫下一言半語,我才覺得自己是個活人,而不是工具。
其實我不太覺得寫什麼旅行遊記很有意義,當然去旅行去玩很開心,但我反而慶幸寫下了對MJ的感覺和思憶。去玩什麼的很膚淺,甚至只是很短暫的段落--這次假期結束後,便會等下一次假期開始,說不定去了10次,人也變麻木,甚至厭倦了。我相信很多人小時候能坐飛機會很興奮,但可能長大後因為工作或外遊太多,一提起坐飛機便很反胃。
我覺得這種看法也是MJ給我的其中一個影響,到底對我而言,什麼才是「珍貴」?拍照、寫文章為了什麼?
說回我對這篇舊文章的感受吧,其實我跟當時一樣:我最在乎的是MJ的安息和平靜,也覺得他在這場審訊中代價太大了,誰想扒開一切讓人看?)
Michael, R.I.P
MJ被誤殺的案件終於都審結了。
(在這一刻有點愧疚,因為一直都沒像那些熱心的歌迷去留意事態的發展,晚上不睡覺去看法庭的影片。他們每日轉述的新消息我也沒去看。其實我連幾時開審、幾時審結也不知道…是不是很過分?前幾天還有去追審完的結果,但未出,然後我沒再去追。美其名是「忙」,實際卻不知在做什麼。到今天看到報紙才知道結果。捫心自問,自己到底愛他有幾多?
不是想解釋和掩飾,我不看是有原因的。因為我真的什麼也不懂。我看不懂那些醫學名詞、不知道遇上這種情況應當如何處理醫治、不知道當時發生了什麼事(不過覺得默里出事後只顧打電話而沒把MJ即時送院很過分。我記憶中,MJ剛走的頭幾天,那時我還未是他的歌迷,已有報道說不是一發現有問題便報警送院,而且隔了一段時間,而默里在這些時間卻在打不知名的電話。救人的話當然是越近出事的時間越容易救得到,擱著擱著當然是死路一條。),我不想因為我是他的歌迷而主觀地把默里入罪(但我要強調我不是偏幫或同情此人),只是覺得什麼都不知道的人沒資格發言,加上我覺得這些新聞令我很煩…我當然不想MJ到最後只得一句「死於不幸」、「死於意外」,但由於證據不是那麼一面倒,看到不利於MJ的會很不開心,於是我決定看結果就算了,到有一天可以的話,才回看細節。其實做這麼多的事情,在乎的都不是「結果」嗎?
今天早上也是從別人手上的報紙得知結果。標題很簡潔,一目了然,看到「罪成」,第一個反應是「哦,是嗎?」,然後慢慢激動起來,開始想哭,但沒哭出來。我沒有「Yeah!」那種雀躍和歡欣,只是在心裏對MJ說:「你知道這樣的結果,可以平安地走了,好好地安息。」
我不知道如果默里沒罪成,我會想什麼;但我還是以往那論調:我比較在乎MJ的平安和感受。他能安息比一切都重要。(不過我真的不知默里入罪他是否真的會高興。其實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感覺套用在他身上。我們很高興見到默里入罪,恨不得他以命償命;但MJ未必,他可能會選擇不理或是原諒。MJ一個令我們敬重的地方是他情商很高,他本身「愛」的特質或是性格令他會選擇原諒(當然不是會認同和接受默里的所作所為,並讓默里再有機會傷害他),但他未必會因為見到默里受罰而覺得痛快。)我對默里的生死和將來一點興趣也沒有。無論他飛黃騰達或成階下囚,MJ也不能回來。
這場審訊,MJ的代價很大,最後的尊嚴和私隱都被剝奪了。所謂的「公義」都要靠他的犧牲來換取,可能因為這樣,就算結果是「好」的,我也不覺得「歡喜若狂」(但還是開心的)。
如今,就此事,我只希望,一切都隨之結束。MJ能真正安息。不要再騷擾他,不要再侵犯他的尊嚴和私隱,不要再這樣「強姦」他。因為他只是一個普通人,普通人接受不到的事,不會因他是MJ而接受到。
說一下今天早上,我得知結果後所做的事吧。
其實腦袋一片空白。應該比無罪開心,但我真的沒想到什麼。然後就開始激動了,然後祈禱…
接下來我想仔細看相關的報道。看完就想,我想花幾朵花給他、或是買塊蛋糕、或者糖果。後來花太貴,拿回公司又很誇張,而我只擺一天,實在很浪費,最後買了點巧克力。雖然他不認識我,又吃不到,但我從心底希望,他從此能安息。
(也希望他快樂,以及他所愛的兒女能過得幸福。)
Michael, R.I.P. We all love you.
我也很想說,我很欣賞香港和世界上,特別是守在法庭門口的歌迷!雖然我們並不在一起,為偶像做的事也不相同,但我們的心都是愛著同一個人!這種團結很了不起!
2025年11月7日 星期五
尋找Michael Jackson(五)
| 歌迷送給MJ的畫作,旁邊的是MJ的回信。雖然回信有點公式化,但一個大明星會因為小小的畫作而回信,如果我是歌迷會相當開心。 |
(寫在2025:首先說說我的白頭髮和掉髮,現在好像比以前更嚴重了...我挺討厭白頭髮啦...
至於「童年」,到現在我當然還希望人們多體諒MJ。今天我重讀自己這篇文章時,想起看過有條影片講述10位認證過,智商高於110的天才,有位更高達300!其實我沒看完,因為除了愛因斯坦,其餘全部都不認識,對他們精通的範疇更是一竅不通,越聽越不明白和悶便沒有繼續看下去,但很深印象的是有條評論說(應該是看完的人)即使這麼聰明,很多也只不過成為了一個教授,並無很突出的成就、明顯改變世界和歷史的偉蹟。那如此聰明又有什麼用?
我們把喬布斯列為偉人,因為他真的創造了改變人類、改變時代和改變歷史的東西,而不是單純因為他的智慧和創造力,否則他有這些能力,關你我什麼事?
而MJ也一樣,他在音樂、音樂錄影帶、促進不同人種的和諧和交流上有巨大貢獻,沒有他,世界便不一樣。)
Childhood
看報紙得知,數學神童沈詩鈞用了4年時間完成學士和碩士課程,提早了一年畢業,成為全港最年輕的大學生。
我也替他開心,這是件好事。
還記得他剛入學時的情景,原來是4年前的事!4年,好像過4日那麼快。(原來我也老了4年!自己完全不覺得…)
見到網友很多的評語是,他的童年就是用來讀書,好像淪為成年人滿足虛榮心的工具,錯過了一般小朋友應該經過的階段和享受。作為神童的代價很大。
曾幾何時,我也希望自己是個神童或資優兒。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個與別不同的人吧。
很多很多年之後不知是誰談起,說有人提議過帶我去檢驗的,不過我媽不懂,所以就沒有去驗了。大概我有點鬼靈精的小聰明吧,也會因「百卦」而看姐姐的課本,所以好像很「勁」的樣子。其實有的都是些「好的不會去做」的壞聰明啦!
看到網友的評語,我想起MJ。
有時看到他用一個很傷感的眼神,垂著眉說 “My childhood was taken away. I cannot recreate that part of life.”其實我不懂。我媽常說她十一歲出來工作,照顧六、七個弟妹;我自己也在十四歲時做第一份兼職。真的讓我覺得,很多人小時候都開始工作,童年都是什麼也沒有。
今天,我長大了,從網友的評語中,我開始懂。
MJ小時候如何刻苦不在這裏多說。我只是想得到,人們看見了他的天份和可塑性,如網友說,提早開始了成年人的生活,讓人去包裝,賺名賺利,把他的童年,斷送在成年人的虛榮心上,令他的童年過得那麼濃縮,值得回憶的那麼少。
MJ,我為你難過。
有件事我挺意外,就是大家見到沈詩鈞,都會不約而同地覺得他作為神童,有得也有失,希望人們給他一些空間。
為何沒有人這樣去看MJ呢?
有好些人也提出「少時了了,大未必佳!」,也有人怕他經不起失敗而自毀。
MJ,可說是極少數能打破這條常規的人,造出比小時更輝煌的成績,而且他沒栽在酗酒吸毒的手裏。(如果閣下仍相信MJ是隱君子的話,那就請再去看多些資料,再了解一下吧。)
很記得一句手錶廣告的口號:少年得志,憑天份;成就傳奇,憑意志。
我覺得很適合用來形容MJ。
既然大家也看到成名的代價,為什麼不讓他多點空間、對他多點體諒呢?他也不過是個人。
他有首歌叫Childhood,以前總不愛聽。但今天聽,很心酸…
他婉若而高音的聲線,緩慢的旋律,道出了他的結了痂但仍有痕的傷、內心處隱隱的痛,但我們還是未能及時明白…總是那麼後知後覺。
(說個題外話,報上說沈詩鈞有些白髮。話說我大概十二歲的時候,也很多白頭髮。雖然未致於滿頭都是,但總有十多二十條。我姐間中就會找到一條,找到第一條就會找到第二、三條…十來歲不該會有白髮嘛…所以覺得十來條很多。有多都是半黑半白的,我覺得很怪…開始懷疑是不是有病?但除了白頭髮和會掉頭髮(我比其他人掉頭髮掉得多。以前家裏的人會向我投訴,在我洗頭後很多掉髮會積在去水口;偶然也有洗頭的師傳會跟我說我很多掉髮。我倒不在意啦…在意有什麼用?反正也會掉!所以我的頭髮是比較少,但不算嚴重。我早有心理準備,如果太難看,就會剷光光,以後也不用洗頭了!有些事不要太固執和勉強,自己辛苦而已。),身體沒有其他問題,所以也沒去管啦。我姐推測,可能是生長時,相關的養份缺得快而致。
後來發現,校內有些成績很好的師兄也很多白髮,起碼有半個頭。心想,讀書還是不要這麼用功…我發現,比較用腦的期間真的會較多白髮。十二歲的時候就是剛開始寫作,常常都在寫,而且也喜歡天馬行空地胡思亂想,想些壞點子…後來有一段時間沒執筆,好像真的少了很多白髮,到後來工作壓力相對大了一點,及開始再寫作,又有幾條了。)
2025年11月4日 星期二
尋找Michael Jackson(四.四)
| MJ的簽名應該很多人見過了吧。這張紙很可能來自Neverland,看到下面的logo便知道了。 |
(寫在2025:我不想再寫或再提珍品廊改變的種種,只想說去了澳門好幾遍,依然有些地方沒去過!觀音像啊,好像有個叫黑沙海灘、還有纜車都沒坐過!細小的澳門,居然遊來遊去都遊不完!到底何時我才能遊完整個澳門?)
愛在澳門這一天(4)
日本發生了史無前例的巨大地震,我未有空去了解這件事(其實也有點不想去理解...太可怕了。),但肯定有不少人要遭受這種別離的痛。花個十多廿年,城市可以復原得以前一樣,甚至更勝從前,但失去所愛的人,心就如被割了一大塊肉出來。人始終是人,不是說堅強就能堅強起來。面對著大自然(死也是自然的一種),人是多麼的脆弱和無力!
忽然想起,大概在98年時,MJ曾為神戶地震製作過歌曲,由J-friends來唱,歌名叫People of the world。如果他今天還在,一定為這次地震而心痛,繼而會做些東西;就算什麼都做不到,也會留心事態的發展。不要以為他只是高高在上,興趣就是整容,躲在夢幻樂園的大閘後抱著三個子女什麼也不管。他完全不是這種人。我想,他對時事的觸覺、對他人關心的程度,會叫很多人慚愧。
在這裏,我想用People of the world來為日本的人民打打氣。我深信MJ對他們的關心不減當年,只是他再無緣為大家作曲。現在也是全世界的人團結一致的時候了。)
希望這個珍品館可以不停向前,越來越多東西看吧,否則來了一次便以後也不用來。不一定要放MJ的真品,只是有關他的東西,能讓人認識他的物品都可以放在這裏,或者不時換些裝潢,讓我們這些歌迷可思憶一下他。
(我最近都在想,除了Billie Jean的場景,還可以放哪個?哪個夠吸引?Smooth Criminal? Remember the time?Bad?還是...Thriller?其實Smooth Criminal應該不錯。)
離開了珍品廊,我也有逛了逛澳門,相比之下,香港好像比較新和先進。很記得在澳門還見到那些入硬幣然後要扭制的咪錶,在香港應該很難找得到了;而且在粵通碼頭看過去,很多舊樓,很像深水埗和九龍城待拆的舊樓,但數目感覺上仍不比這裏多。觀音像和媽閣廟都沒有去,但去了大三巴。有點訝異原來大三巴不單是一塊大樓牌(以前以為是),裏面有很多乾坤,看到地下室裏面耶穌釘十架的像覺得很震撼,因為一進去就首先見到(偉大的耶穌...);不過也覺得很怪,澳門這個如此有西方宗教歷史的地方,賭業居然也這麼興旺。上帝是不容許賭博的啊,隨著宗教傳入應該約束、甚至禁止了賭業。
本來想去去金紫荊廣場,最後也沒去,然後就回香港了。
今次玩得不算太盡興,但學到很多,最想去的目的地也很順利地參觀過了。有人說我今次旅程後成長了,得到比失去的多,這趟旅行也值得了。在我來說,本來我是挺不開心,但事情已經發生。記得有句這樣的話:「要經歷過才有資格說。」嗯,我現在又多一點「資格」說話了。無人想經歷不開心的事,但就是因為愛過、痛過、經歷過才會理解當中的感受。
有些人只會開口說漂亮話,說什麼「只記著開心的部份就好啦」。人不是電腦,不能選擇只記什麼,不好的記憶一筆鈎銷。我真的覺得,經歷的時候不好受,但唯有經歷過,才會懂。
2025年11月1日 星期六
我的配音王子
之前提過我的配音公主。
有公主自然有王子,我的配音王子是郭占美。
他原名郭志權,只是他英文名叫Jimmy,所以很多人叫他占美。
他的聲線當然不能用甜美清脆來形容,否則嚇死人。我會形容他的聲線很特別,聽起來很精神。
而我最喜歡的,是他把人物都配活了,活到像香港人,所以看他配音的節目很親切、很有感覺,不覺得在看外國節目。我相當喜歡看《幽遊白書》和第一代《金田一少年事件簿》的粵語版,便是想聽他配音。
我甚至聽過有人說本來很討厭幽助這個角色,感覺很自大,也挺自我中心,可能做事也有點不顧身邊的人和後果,但經過占美配音後,人物便變得鬼馬和富正義感。
我最近也在重溫第一代《金田一少年事件簿》,不但覺得跟漫畫大有不同,也不喜歡演員和拍攝手法,我會看只因想聽占美配音。他真的很「金田一」,比堂本剛演得還好。
我覺得以前的配音員不但聲線好聽,而且很「入戲」,感覺就是那個人物本身。他們會用角色的性格來說話,所以人物很立體,也會用香港的慣用語和表達方式,聽起來很舒服,就像身邊的人。可是現在的「配音」只是「把聲音加到影片中」,有時聲線還十分難聽!讀書一樣不如用AI來做好了。
很多人喜歡占美因為他配得很鬼馬。我很喜歡他配幽助和金田一那種吊兒郎當。他似乎很適合配那些很滑頭的角色。事實上我覺得他的聲音也很滑和響亮,很有特色。
不過他配比達那種很沉穩、成熟、不苟言笑的角色又是另一種截然不同的感覺。人們也喜歡占美低沉有力的聲音。
占美以前有個劇團叫「占米角」,我也購票看過兩次。內容不算是自己喜歡的,但有占美的演出一來覺得很新鮮,二來也為看偶像。以前的配音員因為默默無聞,所以很神秘似的,很難才有機會看到真人!(第一次去看的時候,場刊內夾了徵演員的報名表,我也寄過照片去應徵!當然沒被選上。)
我很有印象的是,中場休息10分鐘,觀眾都紛紛起來伸展手腳和上洗手間,而占美則在台上做了10分鐘踏步機!當年年紀算是小的我,也沒有力氣做10分鐘踏步機!
雖然我不期望香港的配音員像日本的聲優那樣又開演唱會、又有很多幕前演出,但他們多一點其他作品和表演形式,我覺得是件好事。正如我以前說過,能看到偶像有其他不同類型的作品,作為粉絲的我一定會開心和歡迎。而占美其實很有才華。
很可惜的是占美早已離開了配音界,移民到了美國,現在也在當地從事製作,除了舊作品便很難聽到他的聲音。我真的很希望他有天能回來客串一下也好,很想再聽到他的聲音,很懷念他的鬼馬!
2025年10月29日 星期三
尋找Michael Jackson(四.三)
| 館內很值得一看的是MJ的親筆手繪,有證書證明是真跡!他在繪畫方面很有造詣。 |
愛在澳門這一天(3)
(寫在2025:現在珍品廊已經完全走樣,所有在文中提及的MV街景、紅色的「威水板」都消失了...又一次令我覺得很唏噓...
記憶,只存在我心裏,還有照片和文字中。
但我真的很希望,來看我這篇文章的讀者,能從中感受到珍品廊曾經的美好。)
右邊是Billie Jean mv的街景,滿像的,有櫥窗、會亮的地板和街燈。地板會亮的部份都是他唱片的封面,櫥窗也放了他用過的東西和簽名照,也不停放著Billie Jean這首歌。這個場景頗真實,也頗出色,還比mv的場景要新。看過mv的人都知道,那個街道有點舊舊的。對著這個街景是一面很大的紅色膠牆壁,上面寫滿了MJ多年來所得獎項的名稱。很訝異,真的很多,這面牆都寫滿了。並不是因為要寫滿而寫滿,那些字體不算非常的大(如果太小怎麼看?),而是真的很多。他不是浪得虛名的。
最後就是賣紀念品的地方,價錢是不合理的貴。
如果要我為這個珍品廊評分,我會給80分。其實這個珍品廊挺用心的,很驚奇這裏的主人會去找這麼多MJ用過和親筆簽名的物品,也有很詳盡的介紹。有些工作人員是特意請來為遊客解說的,可是他們知道的我都知道,所以我用不著他們;但對那些對他一知半解的人來說,這頗不錯。而且從整個設計佈局來看,主人對MJ有點心的,不是就這樣把他的東西放出來讓人看那麼簡單。雖然說主人也想用他來為酒店吸引人賺錢,但不是那麼明目張膽啦。起碼真的會做些特別東西,例如Billie Jean的街景、時空隧道和那面寫滿他「威水史」的紅牆壁。我覺得那些特別的裝潢也不便宜。順帶一提,這個珍品廊是免費開放的。如果不在cafe消費,像我這種不賭錢(也不會去住)的人,真的一毛錢也不用就可以進去看個夠。20分扣在哪裏?扣在紀念品太貴和cafe稍遜啦。
我曾經想過去問在裏面的工作人員在這裏工作會不會很開心,因為換作是我一定會很開心,上班從此不是苦差了!可以見到自己的偶像,洗廁所也願意!(為自己的偶像洗廁所應該會是件樂事。)至於解說MJ的事跡,我應該勝任有餘。(不知那裏還請人嗎?)不過結果我還是沒問。我姐夫說如果真的要進去工作,第一件事要忍受遊客對MJ的閒言閒語,因為太多人都對他有誤解,所以面試的第一關是—對著說他壞話的人要面不改容!
我本來以為自己一進去見到偶像會忍不住哭,因為看到他大的畫像或者一些很有紀念價值的時刻的物品,都會很觸動,但今次倒沒有。可能有人同行吧,自己一個可能就會哭了,不知為何有人一起就哭不出來了。
可是也有觸景傷情的時候。記得上廁所時在播You are not alone,一下覺得心好酸...幾乎掉眼淚,那種物是人非的感覺,挺難受。Billie Jean那條街令人看得頗悕憈,一切都在,連地板也會閃了,主角卻不辭而別;另外有一張黑白照,是拍他為摩城25週年紀念演出,是第一次演出Billie Jean和moonwalk。黑白的感覺,把那個moment拍得很有歷史感,而事實上那也是個經典的歷史時刻;照片上也有他的簽名。這張照片也讓人看得很難過...
(再一次感到死亡的力量很巨大。
可以拿走很多。
這個珍品廊的確挺不錯,暫時來說,是個認識和懷緬MJ的好地方;我反而懷疑,在他的墓地,除了他的遺體,還有什麼可以看。(其實連遺體也不會見得著,不准內進、不對外開放,只能在門口哀悼。)我沒覺得珍品廊很空洞,反而是挺多東西看,但最終感覺到,在這些花花碌碌的背後,主角不見了。漂亮的軀體猶在,缺了靈魂。
2025年10月19日 星期日
I’m lovin’ it(3)
有人可能會問既然我這麼喜愛老麥,又這麼有生意頭腦,有沒有想過加盟,擁有一家自己的麥當勞。我家的人就曾經問過我。
但我的答案是「不會」,去吃老麥跟擁有老麥是兩碼子的事。
去吃老麥,吃完拍拍屁股便可以走人,但擁有老麥是要工作!雖然老麥這個品牌應該不會虧本,但管理一家餐廳和應付裏面的工作可不是開玩笑。
加上我小時候已經知道,老麥的加盟費絕對不便宜。當時已經要700萬港幣,現在不知漲至多少了。如果我現在有700萬,寧願去買房子、買基金、或者買一堆黃金!切記不是加盟完便了事,好戲才剛剛開始!
那不如付29元,享受半小時便算,反正我只是想吃,別搞這麼多。
麥當勞進駐香港的下一個50週年,我想我應該還健在吧。如果他們還像今次還原餐廳以前的場景、做展覽,我一定會去參觀打卡!能見證一個品牌50和100週年絕非容易事,而且這個品牌陪伴我長大變老。它就是我的一部份青春和回憶!
今天,便去吃頓老麥吧。(其實我前天已經吃過了。)
2025年10月18日 星期六
I’m lovin’ it(2)
我從小都很希望能在麥當勞舉行生日會,到現在也是。如果我能活到80歲,在老麥擺場大壽也不錯。
很記得以前去老麥,用餐區總有一部份給圍起來,再豎了一塊牌子,寫上小壽星的名字和佔用時間,人們便知道那個部份要用來舉行生日會,不能過去用餐。現在已經看不到這個情景。
我本來以為老麥已經不能出租舉辦生日會,畢竟現在不像以往會大肆宣傳,但原來有些分店的角落還擺放著宣傳單張。有一次我去了一家常去的分店,一邊有扇很平凡的門,平時是關著的,我以為那是員工專用的門/房間/通道,那次我看到門開了,還有寫著名字和時間的立牌,經過時便瞄了一眼,發現原來這裏是個大房間,保留著以前的經典童趣歡樂裝潢和那棵蘋果派樹!只是不對外開放。
頓時有種時光倒流的感覺!原來現在還可以在老麥辦生日會!
看來我的80歲大壽有望了!到時還可以跟公關姐姐玩遊戲、拿禮物!但聽說要有10個人才辦得成,我不知道還能不能集齊10個朋友…
我覺得老麥開生日會很開心的是不是壽星也拿到禮物包,雖然只是些文具和簡單的小玩具。小時候少條筋的我很快便把裏面的文具用得很殘破,還被四處亂丟,相比之下,我姐的在同一時間拿到,但過了很久依然很優雅地插在筆筒裏,有些更是新的一樣,連我自己也感到:「怎麼可以這麼大分別?」我完全沒有想過佔有她那些保持得好的,只是深深覺得大家都在同一個屋子裏生活,幾乎都做著同樣的事,她的東西總是保養得很好。她好像異世界的人(還是我才是外來物種?)。
當然還可以任吃麥當勞的食物!很少機會可以任點任吃而不被媽媽阻止或責罵—因為不用她付錢嘛。但聽聞主人家付賬時是一包一包/一件一件食物計算,相信價錢挺可觀…但這跟我沒關係。
我甚至做過一個夢,夢見我姐在老麥擺婚宴!可見我對老麥的宴會多情有獨鍾!夢裏的她還真的在老麥內穿婚紗和中式裙褂,作為賓客的我們就在吃薯條漢堡包。我告訴她時還被問:「是不是用汽水來敬客?」然後笑了很久。
但原來這種夢也可以成真,後來真有新人在老麥「擺酒」,當然形式較接近簡單茶宴,來客通常都是新人的朋友或同事這些年青人,長輩應該很難接受吧。但誰說我只是在做白日夢?誰說老麥只能開兒童生日會?我這種叫「前瞻」和「生意頭腦」知不知道!
將來我結婚的話,也一定會在老麥辦一場!
2025年10月16日 星期四
I’m lovin’ it(1)
看過我部落格文章的讀者,無論只看過幾篇還是經常來看,都會發現我常提到一個品牌—麥當勞。
對,我真的很常、而且很喜歡吃麥當勞,一個月至少會吃一、兩次。看起來感覺不多,但應該很少成年人會承認自己喜歡吃薯條漢堡包吧。
適逢今年是麥當勞進駐香港50週年,餐廳除了找金像獎班底拍了一部微電影,講述香港第一家分店首天開業的情景,還在西九文化區把整個拍攝場景和分店所在那條百德新街還原,讓市民參觀,親身體驗50年前餐廳的環境和情懷,還有一系列推出過的精品、餐盤紙、包裝盒等讓人更了解餐廳這50年來走過的路。
我本來也想去這個展覽!(有沒有讀者以為我是去完回來介紹?如果有的話便叫大家失望了。)但首先即使住在香港,我從來不知道西九文化區實質在哪兒和怎麼去,第二展覽要買入場券,而票早已賣光,一張本來35港元居然被炒至600多元!所以想去也沒辦法…想了解展覽內容,其實很多人已經拍片介紹了,我也是看別人的影片才略知一二,那看完就當作參觀了。
那不如說一說我對麥當勞的情意結。
麥當勞—就跟MJ一樣,不知道為什麼從很小時候便知道這個名字。這個世代我想除了很窮困、封閉國家的人、還有極端富有的人外,應該沒有人沒吃過麥當勞吧。
我相信除了小朋友,沒有人會形容麥當勞的食物「好吃」,頂多只是「未至於難吃到不能入口」。很多成年人其實會抗拒,這個應該是餐廳現在一改歡樂童真形象,變成文青風格café的原因吧。
其實我喜歡吃,最初也不完全因為味道,而是因為價錢。香港的麥當勞真的很便宜,直到現在也是。如果要求不高,真是30港元有找,所以我通常只吃6件麥樂雞餐,因為只賣29元。現在在香港,實在找不到29元能吃飽又有飲品的餐點。很多人推崇的香港茶餐廳,我不怎麼喜歡吃,又貴、水準又參差、很多時候侍應還滿兇和無禮,還有一點我挺受不了就是不少茶餐廳不但很舊,而且蠻骯髒的,可能因為地方不大和方便拿取,那些消耗品—例如外賣盒、餐具、甚至食材像貨物那樣四處堆,有時我還以為在倉庫裏吃飯!不是說麥當勞便非常乾淨,但起碼有個標準,也甚少看到東西亂堆。
不過聽說外國的老麥很貴!有個說法是在香港吃老麥是為著省錢,但在外國要省錢的話,便不要吃老麥。
4月初時我去了澳門一趟,非常訝異當地居然沒有超值套餐—所以不能用29元買到6件麥樂雞餐,也不收信用卡!原來香港的老麥超方便又便宜!也絕對能填飽肚子!想迅速解決一餐,又不想花太多錢,老麥是不二之選!
雖然說追求味道的話便不應該去老麥,才幾十塊錢想要什麼質素?但老麥也有自己獨特的美食,我覺得他們的薯條、麥樂雞和魚柳包是任何地方和餐廳都追不上,連複製也做不到。我真的沒吃過任何地方的這三款食物比得上老麥。很貴的酒店、非常有特色的專賣店我沒吃過不知道,但以價錢和一般食肆來說,我真的找不到他們的對手。很多人以為薯條很簡單,薯仔切條再油炸誰不會?但光論「香脆」別家已經輸了,通常都太油,或者像炸完幾天再賣,軟趴趴的,有些則炸得太焦,不是金黃,而是啡黑。我最怕那種波浪形的薯條,太粗了,吃下去很粉,但茶餐廳通常都賣這種。我覺得老麥薯條的粗度剛剛好,難以出現兩端炸焦了,中段還不熟的樣子,也當然不會太粉,每一口都香香脆脆的,每一條都挺直的。
即使有傳老麥的薯條不是用原個薯仔做成,而是用粉弄的,但我不管。這些薯條讓我吃得超爽!薯條就是老麥的招牌。
但我唯一不滿的是shake粉要加錢!還好像加3元!雖然薯條本身很好吃,但挺單調。其實能加上不同醬料和味粉算是很基本的服務,外國很多小吃店也能做到,也能增加特色。我不明白麥當勞連這麼小的事情也要多收幾元。
至於麥樂雞和魚柳包也一樣,看起來超簡單,但不知為何不是麥記出品便很難吃。有人可能會說這些速食店一定用了大量味精、多鹽多油的烹煮方法,但沒有人會吃著老麥談健康飲食吧。
剛剛提到水準,理論上每家麥當勞的味道都相差不遠,所以隨便走進一家分店,都會吃到預期或熟悉的味道。我覺得茶餐廳啊、其他各種食店啊,好聽點說這叫「各具風味」,否則根本每次都是一場賭博!我才不要這樣!不好吃、份量太少也得付錢!不過我很記得小時候第一次上大陸,吃內地的麥當勞。當時已經是吃最有保證的魚柳包餐,但極為失望…我很難形容到底是什麼味道,只是一邊吃一邊心想:「這叫魚柳包嗎?…」最可怕和不可思議的是連薯條也非常難吃!令我完全摸不著頭腦!就算不跟香港的比較,拿個薯仔切條油炸很難嗎?怎麼可以搞成這樣…
不知現在還會不會,但回到內地很多食物選擇,沒人特意回去吃老麥吧?
不過香港的魚柳包越來越細小。記得以前有個認識的人從外國回來,買個魚柳包打開一看:「居然變得這麼小!」以前有一塊芝士,後來只得半塊,現在不知怎麼了。
那個麥當勞展覽展示了魚柳包以前的包裝—藍色發泡膠盒,讓我覺得很懷念!還有麥樂雞那個黃色的膠盒!其實我已經忘了這些包裝,也習慣了現在的紙盒和包裝紙,但一看到那些舊包裝,覺得「這才是麥當勞!」90年代的包裝是最好看和最有代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