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 星期二

用腳寫書法

從小到大,我對書法都很沒輒寫到好像一條條蟲在爬老是被我老爸嘲笑。
到我老了,我想我會去學書法,然後多點練習。
其實書法是一個很修心的活動,很多人說要練習心境平靜和持之以恆,書法是一個相當不錯的途徑。特別是我很喜歡寫字。

我也很羨慕寫得一手好字的人(我的字不好看,尤其要考試、要寫稿,根本沒空去注意字到底好不好看,只要看到在寫什麼就好。)。很多人會說,如果某人的字好,就算未見到其人,印象分也會先加。

用手寫得一手好書法已屬難得;用腳寫,甚至說是稀有了。很久之前看過有人用腳寫,但因為趕時間,未有請他提字。今次機會來了(因為我很少見到),卻因沒有心理準備,不知道寫什麼好。結果我寫了「靜」和我的筆名「自由」。

寫「靜」字,因為我是個很心浮氣躁的人,用書法寫這個字很有意境,可惜寫的是簡體字。而「自由」,當然因為是我的筆名啦。



我希望有天它這兩幅字裱起來,掛在書房中。

*我想大家也知道,這是那些殘障,由內地來港,好聽點說賣藝,難聽點說是行乞的人士所寫。其實我不鼓勵那些來港做這種事,我甚至不會去「助長」。有些人唱歌、有些人不停在叩頭、有些人不知在賣些什麼我這次會賣(我是有付錢的),是因為一來我想找人寫些字、二來我真的欣賞用腳寫書法。想想,用手寫書法,在現在這年代,還有幾多人寫得好?我想一萬人也未必有一個。用手尚且寫得不好,那用腳豈不難度更高?我是單純出於這種欣賞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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