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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47.1)


《Off the wall》的黑膠唱片。這張專輯內好些歌曲我很是喜歡,MJ作的曲真是非常好聽。



 病態社會(1)


上一篇只是我的感受,這篇還是集中點說《Leaving Neverland》這紀錄片吧。

有人說沒看過這片的人很幸福。

除了收費平台外,坊間便找不到中文字幕版,有說是歌迷們不想翻譯,不想更多人看這類影片令MJ的負面形象揮之不去。

但為著寫這個系列我想看。要兩方聲音都聽過才比較好發言。

其實又是各有各的支持者。

很多評論指這片除了兩位主角便沒有其他受訪者,因此很欠缺證支持,就這二人說。這也是我看到反擊方的很大分別,不同的影片找到不同受訪者,例如有湯瑪士律師、Jackson家族等,也有很多法庭文件等為證

但我不知為何這紀錄片會得到這麼多獎項,也令很多地方杯葛MJ和抵制MJ的音樂。我覺得傳媒和很多機構報道別人的小道消息很大膽,一有什麼事便很龜縮。

 

反擊資料羅列了好些法庭文件指出此二人說話不實,例如詹士說MJ威脅他上庭辯護,他死也不願意,於是跟MJ鬧翻。事實是他從不是證人人選,法官早已禁止他出庭。

至於韋得,他在2005年是庭上MJ第一個證人。現在才在紀錄片講到像逼不得已,「要救MJ」才出庭。這不是相當奇怪嗎?他被MJ侵犯,不走之餘還要救MJ?真是斯得哥摩症候人嗎?我對這個症毫無認識,但我真的沒覺得MJ有如此能力令人有這種症。我非常不懂,為什麼受害者不離開?如果說什麼受MJ威嚇更無稽,MJ身邊那麼多小孩,能威嚇多少個?為什麼MJ一定要留他在身邊?他不是說MJ有「新歡」了嗎?

別說侵犯,有人對我不好,我也恨不得此人快點走霉運、「有報應」。他/她仆街我高興也來不及,還要去救?是不是違反了人性和常理?

最好笑的就是他們口中的「為正義」。正如湯瑪士律師2005年在庭審問MJ一位前家傭:「妳的正義就是錢嗎?」如果真的為正義,他應該協助把MJ送進牢房,這才對公眾有利;以前應該提醒麥可利高堅MJ有古怪,而不是現在走出來索償。

這些文件和證據有很多,希望大家自己去查找一下。我在這裏不詳述了。

2025年3月27日 星期四

尋找Michael Jackson(46)

 

藉此可以看到場館佈置得多一絲不苟,要把MJ每個姿態和面向讓來客看到。


寫不完的故事

 

MJ的小童官司案真是寫來寫去都寫不完。

我本來想看完2019年推出的《Leaving Neverland》才寫有關的文章,但找來找去,用盡了方法,都沒找到有中文字幕的版本。原因也說過,我真的沒腦力處理這麼長的英語影片;加上看MJ這類影片,非常需要邏輯能力,光是處理時間先後這個䅁件關鍵,已叫我舉手投降!我對這方面真的十分無腦,所以寫自己的小說時,也盡量避開

這應該是我唯一一篇沒看過原本的資料而寫的文章,是不全面但沒辦法。

但我也看了一些反擊資料,從中窺見一下到底內容是什麼。

先說一下我對這齣紀錄片的印象。

之前也提過,我對這些影片亳無興趣。不是現在在寫這系列文章,為了說話公正點才非看不可。這種影片和資料很多,哪看得完?明知是大話廢話也要去看嗎?

我不想供養這些人。為什麼要給他們利益?看只會炒紅他們。這些風氣根本不可長。

不過也會不經意知道一些內容,始終有文章報道提及。較有印象的是其中一個「受害者」拿著一枚指環說跟MJ「結婚」了。

 

我真的不知道確切的影片內容。反擊資料說了一糸列證據證明此二人的話根本不正確。

我個人倒很想聽到MJ到底實際做了什麼。不是那種「他帶我進一個小房間內關上門,為所欲為」(這句已經比較明確了)。老是說被MJ侵犯,他到底哪裏侵犯人了?1993年那些「舔頭髮」我已經覺得十分奇怪

這文章又是很難寫首先我不是看輕被侵犯的人。我明白當中的傷痛,也不會站在犯人那邊;讓受害者說出自己的經歷等於要他們再一次受到當時的痛苦。

可是MJ不能被子虛烏有的話指控,太多太多人誣蔑他了。出來隨便講講便能收到錢,這很需要被正視。

其次,現在是這兩個人要拍紀錄片並放上傳媒,要他們講得清清楚楚很合理,又不是我們這些觀眾去挖他們的私隱。是他們說為正義挺身而出嘛,那就讓世人都知道MJ有多噁心和邪惡吧。否則說來幹什麼?

跟之前一樣,我不會提供資料。我之前發現有個網頁寫得很詳細,後來這個網頁不見了,可能因為我沒保存好。但要找這些資料相當容易,有心找的話,一定找得到。

 

看完這些反擊影資料,連同之前所有這類官司的,我總覺得有些人很有心,自發地找不到人士訪問來製作反搫影片。一定有人說「這些都是MJ粉絲!受訪者都是MJ陣營的!自己人幫自己人!」那不如看看正義那方找不找到?

正如以前都說過,一翻開那些「正義朋友」的底牌MJ東西的有、被MJ炒魷魚後出來告他的有、賣MJ的資料行蹤給的小報的有,最多最嚴重的便是敲詐錢;反擊那邊的都是跟MJ工作多年的人、合作夥伴、律師等。

其實很多時候我覺得非常奇怪假設MJ真的是個孌童犯,他真的會笨到讓人知道他去侵犯人嗎?

老是聽他的前家傭、什麼保安說看到他跟小孩一起洗澡、赤裸著上身。我之前已經很想說誰洗澡會讓人看見?即使我只得自己一人洗也會關窗拉上窗簾;我跟伴侶洗也不會讓人看見,何況在做見不光的事?老兄,周圍都是人!難道真不怕死嗎?偷東西也不會挑個有人看見的地方和時間吧?

記得那個韋得說,當他看見MJ帶麥巧利高堅到一個小房間便心知不妙。首先當時很多小孩,起碼他在!MJ真會明目張膽地做這種事嗎?不是說MJ的性格很害羞嗎?

加上MJ是個在公眾場合連髒話也不會說的人(我看過很多明星髒話橫飛),真會在眾目睽睽下做或帶小孩去做羞恥之事嗎?以MJ的禮教和道德觀,我很難相信。

19932005年也好像發生過「舔頭髮」事件,不知兩宗還是其中一宗據說發生在飛機上,而機上有其他乘客和空姐!我是犯人也不是選這個時間和地方!因此說1993年的第一宗成了MJ這類官司的楷模,後來的「受害人」都或多或少參考和借鏡了這官司的內容提出申索,包括這兩個人。

第二,像MJ這麼有錢和地位的人,是不是真要侵犯身邊的人?用錢用關係取得性服務絕非難事。如果我是MJ,我不需要向身邊的人下手,這太危險了,現在不就搞到一身蟻嗎?

我先不講道德。有錢就算多變態的性服務也能買;這麼有地位也不愁有人自動送上門,不然怎麼會有《Billie Jean》這首歌?

別一味裝清高在道德批判。很多有錢佬都有做這種事,閣下自己不會、接受不到不代表別人也相同。

俗話說「錢能解決的便不是問題」,我非常認同。用錢買便不會有這些問題,我怎麼要冒做這種又要被世人唾罵幾十年、不停被人告、又要付這麼高和解費、還連累自己的事業和身心的險?

 

言歸正傳到這紀錄片上吧。

看了沒幾分鐘,我有個問題超級不解,跟2005年的官司一樣:為什麼那些人被性侵完還會跟犯人來往?理論上被傷害得這麼深,應該會很不想見到才是。但原來他們跟MJ往了很久。我有很多網上收集的MJ照片,發現很多都有他們從小到大的身影!看到有人指出來很是吃驚!

我是個相當小器的人,會一輩子仇!我也喜歡跟人吵架!所以沒什麼朋友老實說,只要發生過一點不開心,我連吵過的店都不會再進去,甚至會繞路走,完全不想再看到或有丁點瓜葛!

也別說只有我這麼極端,其實很多人也沒有很大方,幾萬年前不小心被踩到或者聽了句無意的話也會記得清清楚楚,然後去講壞話。

很多人說被性侵的受害者,尤其是小童,很被動、沒反抗能力、很害怕犯人的權威所以只能被魚肉很久。

但我想說MJ對這兩個人來說不就是朋友而已嗎?九成性侵案的犯人都是受害者熟人,所以也有人覺得MJ的位置很理所當然。我認為要是親人親戚、學校的長輩才逃不掉;職場如果暫時沒找到另一份工作,「被迫」留下才能說。但MJ又不是必須遇到的人,他做這種事為什麼不疏遠他?有人說血緣關係的人不能由自己選擇、同學同事也不是自己選可以自由選就世界和平了!甚至結婚對象也未必可以選,唯有「朋友」才能自由選擇。

哦,我明白了,他們有必然的理由非待在他身邊不可!

其實在其中一條反擊影片剛開始那約10分鐘,其中一位好像是韋得的媽媽已經在說「要去投靠MJ」、「難道MJ替我們交房租嗎?」

那個韋得我記得是澳洲人,在《Badtour贏了跳舞比賽得以遇到MJ,然後MJ請他拍過《Black or WhiteMV等。

我有種很強烈的感覺是他們「要」MJ給那小孩工作。我記得她說了一句:「我們以為會在去美國一年後成名,結果8年後仍在租屋住。」

她以為遇到MJ等於泊到個好碼頭了。

回看所有提告MJ性侵的原告,19932005年的、韋得,除了跟韋得一起告那個占美還是詹士(因為我已不記得),全部「全部」都想藉MJ進入娛樂圈。1993年那對父子(尤其是生父)說想拍電影;2005年的加文說想做喜劇藝人,去演戲夏令營才結識到那麼多明星和以此接觸到MJ;韋得想在MJ的巡演伴舞、又拍了他的MV

一定也有人說我不對,很是偏激,但如果有求而來的話,MJ對他們有所動作不公平嗎?不好意思,這叫「交易」,可以說黑暗卑鄙,但誰會無端給人什麼機會?

大家一定聽過女演員要陪導演睡才有戲拍。我有次看報紙寫是男演員要陪男導演睡!我的下巴幾乎掉了下來!男演員是異性戀,一點也不願意,可是為要得到片約只好硬著頭皮去了。

誰叫你有求而來?(可是我強調MJ沒做過,我只是說自己的感受,千萬別誤會。)

我覺得比1993的官司更早,這個韋得一家已經是為了錢和利益而接近MJ。在我看來,MJ只在履行比賽冠軍的承諾,就是跟得獎者見面,而這個人剛巧是小童,就出於好客、新朋友的原因邀請同去巡演和去夢幻莊園,而這家人卻好像女生釣到金龜,覺得MJ「應該照顧」他們、給他兒子工作、令兒子走紅。

我覺得這家人比2005年的阿維佐一家更可怕、更貪心。阿維佐家只是寄生蟲,有錢便能塞著他們嘴巴那種;韋得這家根本在攀附MJ。看到訪問MJ侄子Taj的影片,Taj指某次帶妻兒(證明不是年代久遠之前)出席朋友的聚會,在門口遇上韋得的家人。我心想:這家人根本只是跟你我一樣的平凡人家!對方卻是鼎鼎大名的Jackson家族!在韋得媽還是渾渾噩噩的時候,人家已經紅透半邊天!要不是遇上了MJ,他跟我們有什麼分別?

我很心寒,這麼久以前便有人窺伺著MJ

 

這條反擊影片這十來分鐘後便開始節錄紀錄片Leaving Neverland「性侵」的憶述。

我記得那個應該是韋得吧(除了日期數字人名,我對容貌的記憶也相當差尤其西人的臉,每張都差不多看西片很是困難有人可能會問:「那妳還有什麼記得?!」我記仇相當出色!所以千萬別惹我!大概我的記憶體都用在已這方面了。),他說繼他之後MJ身邊的男童一個接一個:「這男童以前的位置是我。」、「之前站在MJ旁邊的是我。」後來到了麥可利高堅。因此他看到麥可利高堅MJ一同起來朝一個小房間走去便心知不妙

我猜他是想營造MJ不停換畫、不停侵犯小孩的情況但看著我只是感覺到他被冷落的怨氣。越看我越覺得自己在看深宮宮鬥劇,一個妃子鬥輸了自怨自艾,否則他怎麼老是提:「這男童以前的位置是我。」、「之前站在MJ旁邊的是我。」

我真心認為他不忿失寵,才搞這些事出來吧。這部份完結時我在笑。

事實上Leaving Neverland推出前,他就是想在致敬MJ的表演上謀職,結果失敗。

其實我覺得他很搞笑,都成年有老婆了,思想還這麼幼稚。我明白失寵很是沮喪,但他看到這麼多小孩也了解,今天MJ喜歡你,明天也自然可以喜歡別人這不是就MJ是犯人而說。即使老闆對員工有喜惡、父母對孩子有喜惡,我們對餐廳也有喜惡。這是人性。喜歡或討厭一件物品和一個人從來不需要理由。

 

至於另一個說什麼指環結婚,真是省省吧。我實在很不懂怎麼會有人相信。如果我現在不是MJ迷,老實說,我會拿來笑,但不會當真。這種消息我每日起碼聽幾個,只不過是茶餘飯後的笑料而已,認真你就輸了。

2025年3月16日 星期日

尋找Michael Jackson(45)

 

場館內很多這種小螢光幕,播放著MJ各式各樣演出。MJ的每個英姿都能盡收眼底!



 

今天就來寫篇雜記吧。

本來想找些《Leaving Neverland》的影片來看,無意中發現了2005年官司庭審影片攝影師所拍的影片。他說要是法官不讓陪審團親自到Neverland察看,便會播放他所拍的影片作為證據。事實這些影片也派上了用場。

我不想說Neverland有多美輪美奐,其實無可挑剔,但不是我喜歡的類型風格我很喜歡富麗堂皇,地下全是鋪大理石,一看便只會聯想到「豪宅」!Neverland我覺得較田園式,又是木屋,但我很喜歡散發很柔和溫暖的感覺。大概屋真如其人。

我很記得攝影師指出,阿維佐一家指MJ禁錮他們(我幾乎打錯了死物「它」!可見在我心目中這些根本已經是死人。),這也是MJ其中一條控罪,也不讓他們知道時間日期,可是Neverland到處都是時鐘!他這麼一拍已經有56個,大都在戶外,大大的,室內的也拍到兩個,其他地方也一定還有,MJ床頭也好像有一個。時鐘這麼普遍,每個人家裏肯定有幾個的東西(是現在大家都手機不離手,時鐘手錶才漸漸派不上用場。以前光是我的房間已經有兩個鬧鐘。我到現在還是情傳統手錶,才不喜歡智能的。)MJ家也一定少不了。因此從這麼小的事便知道,這家人根本就在說謊加上要說也麻煩說得聰明點!

我一直都非常不喜歡製作影片和綜藝節目的人常常加些文字或表情等特效,例如片裏的人嘩一聲,便會有個「嘩」字從那人口中飛出來,不知是否跟日韓節目跟太多。真是很特別的位置加很畫龍點,但無論情況都加令我看得很煩厭!因此我很不喜歡看內地的節目,那些名氣很響的真人秀、歌唱比賽、實況節目我全部都沒看過,興趣全無。我覺得,有時不是聲效,而是感想感覺,例如人物吃東西皺起眉,特效便加「很難吃~~」,但我沒這感覺。我不喜歡有人替我說感覺。我不可以有其他想法嗎?

但這齣影片的特效加到我有點想跟著叫好!看到後製字幕的人在阿維佐一家出現時寫「騙子」、「快點去死」我心裏也跟著叫!有人一定會覺得我們偏激,他們也「罪不至此」。我只能說沒了解過這些官司和因為貪婪而做惡事說謊的人,壓根兒不會明白MJ被害得有多慘。

15年前當我寫《誰》的感想時,稱書裏的被告為有錢佬而不是MJ,因為我當時直覺得這不一定只會發生在MJ這些國際巨星身上,任何較有錢的人或多或少都會遇過這種事,只是規模和形式不同。別說真的有錢富豪,我們自己也遇過好心幫人,反被咬一口,或者貪得無厭。這種事真的很遙遠嗎?我不覺得。

有人說幾萬元已經看到人性。

我現在很厭倦以德報怨,不好意思我只是凡人。以德報怨、受過這麼大的傷和背叛仍然選擇去相信和愛人是MJ這類人才做得到,所以他偉大(不是反話和諷刺)。我只是個nobody

我真的很想阿維佐一家、所有害過MJ的人有報應,或者下輩子還給他。他們的手沾了MJ血。

 

不過這齣影片也有讓我很感動的地方,這是我寫這篇的原因。

之前寫過一篇有關歌迷,本來想把這篇的內容加進去,但後來覺得硬加不協調。雖然主題一樣,但那篇是那篇的感覺,這篇是另一個感覺,像拍照,沒有一張照片相同。

這個攝影師拍了很多不同時期的歌迷,有2005MJ被判無罪釋放、他過世等聚在Neverland、他家人住的「老家」、當時搶救的醫院等。這麼全心全意地相信和支持他很是難得。我很記得有位女士和男人很替那些害MJ的人難過,因為這些人才是「需要幫助的人」。我真的萬分認同現在是這些人有病,不是MJ

當我在youtube尋找《Leaving Neverland》的時候,看了看下面的評留言;看了幾個便不忍再看下去有個人寫相信MJ有罪:怎麼一個大男人還跟小孩一起睡?人長到這麼大還不知分寸嗎?

這個也是很多人提出的問題。很多人覺得即使MJ沒侵犯小孩,但睡在一起已經不恰當。

我也問過自己這個問題。如果我有小孩會怎麼看、怎麼辦?但還是認為,如果我認識相信這個人,怎麼可能會懷疑他?對他那麼不放心,連他的家也不會去。

以下我說這番話不是為MJ開脫。我沒這個資格。這只是我心裏的感想而已。大家可以不認同,但就是我的感想。

首先我覺得MJ的維度不同一般人,因此為何天才不是普通人?好幾萬人裏才很不容易能出一個天才?普通人通過努力和練習可以很厲害,但到達不了天才的級數。記得在日劇《Grand Tokyo Mansion》裏,那個店經理(忘了姓名)跟木村拓哉是「同學」,一起去廚藝學校學習,理想也是成為出色的大廚,但後來他發現自己跟木村拓哉根本不同一個級數。他努力也做得好吃,但只會去到某一個層次便止步,不可能有木村的水準,所以放棄去做經理。

我想說的是:根本不可能用一般人的心思心態去看MJ

MJ的維度裏,他看到這樣是美好的;而是一般人的維度裏,有很多世俗的眼光和想法,也看不到美好那面。

我想一定很多人會爭論這一點。我只想問:你我當有誰、有幾人能創作他的歌舞?誰有他的市場觸覺?誰有他的音樂天賦和感染力?誰賺到他所賺的錢和名氣?都沒有的話誰還敢說他跟常人一樣?

第二,我曾經看過一個訪問,MJ說他的偶像例如詹姆士・布朗等那些樂壇前輩,如果有小孩讚:「你的項鏈很漂亮!」,他們便會把項鏈脫下來送給第一個過來讚的小孩(第二個沒有因為已經送給第一個小孩了)。他也繼承了這些「傳統」,因為前輩們就是不吝嗇。

也聽說他探訪醫院、孤兒院時會即席脫下自己的外套送人。

因此我覺得他跟小孩睡同一張床也是同一個道理:你想睡我的床嗎?拿去吧。你想跟我待在一起嗎?那就待在一起吧。

我覺得他的心就是這樣。正如問他要外套,開口要的話他會給。(但無理由真的把床送出去吧?英文也是「stay with you」、「sleep in your bed」之類。而我強調在很多影片和訪問中,都是小孩主動提出要待在他的房間和睡他的床,包括阿維佐家小孩。我印象中從沒聽過MJ主動邀請小孩。有時甚至全家大小一起跟他睡同一張床。)

2025年3月13日 星期四

尋找Michaela Jackson(44)

 

雙襪子也是跟白色水晶手套一樣,被MJ戴著第一次表演《Billie Jean》。



蠢人

 

又是一篇不知該不該放在這個系列,但非常值得寫的題目。

原來這個世界很多蠢人。

蠢不是罪不是病,最最糟糕的是不自知,又不肯去學去查正確的資料和真相,還把錯誤訊息傳給他人。

今天看了youtuber叉雞的影片(我挺喜歡他的表現方式,很搞笑。),內容是軟飯王有4個夫人、3個女友,連同其他女人共生了9個子女,第10個也快來了,目標是生54個。我看了評論和留言,居然有些網民說沒問題!這是他們的自由和生活方式。還有人說這是個好舉動,為出生率低下的日本帶來新人口。

我不知道是開玩笑還是認真。現在我也有點受不了人們開玩笑。每逢傷害到人、是他們做的事討人厭,說一句「開玩笑而已嘛」便可以開脫,可憐受害者還要被笑和指責太認真、沒幽默感、裝清高等。

我反而覺得跟著笑才智障。

不知大家有沒看Netflix的紀錄片,其實他們的紀錄片拍得不錯。其中一齣《Our Father》講美國一名專治不育的婦科醫生「利用職權的便利」,用自己的精子在病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植入她們體內,生了至少94個孩子,數字還越揭越多。

因為事發的城鎮並不大,所以「總有一個兄弟姐妹在附近」。最嚴重的是,這些醫生的子女和後代很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亂倫。大家都知道近親繁殖的後果。

我不知道叉雞講那個日本個案的城鎮有多大,如果很大還好。否則便很有可能演變到上述醫生的情況。據叉雞的影片說,那個男的不工作,全部開銷都靠夫人們工作維持,因此想必他跟其他女人生的子女都跟母親生活,是有可能知道有其他子女存在,但到底是誰是不是全都知道?也會告訴下一代別互相談戀愛嗎?那下一代的後代呢?

我很難想象要多無知才說得出評論區的話,而紀錄片也播了,也可以在其他另外的渠道看到了,沒看過只是不做,是懶,而不是做不到。

很多人也許會說大戶人家、有錢佬都三妻四妾、子女成群,又不見出事?我想說只要留意一下,便會看到這些家人都住在一起,即使是遠房親戚,彼此都認識,不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亂倫。

 

關於MJ的部份,我想大家也許猜到我想說什麼。

本來我想看《Leaving Neverland,還打算很自豪地跟大家說我這人很不偏不倚,正反立場都會看!但我找來找去都沒中文字幕版本來我真的超沒興趣去看這種影片,明知謊話連篇為什麼還要花時間去看?我時間再多也不會這樣浪費!我真的從沒看過這些資料,完全不想供養這些胡說八道的人和騙子。只要多一個人看,這些人便多一份收益。

但現在我真的覺得要包容不同聲音的人。我很不想人們把MJ的粉絲看到很盲目,眼裏就是偶像,他什麼都是對的。有人喜歡他,也有人不喜歡他。有人覺得他清白,也無奈地自然有人覺得他有罪

加上要替他說話,一定不能只看對他有利、正面的資料,沒看過另一面的怎麼有資格說?我是這樣認為,所以也有點硬著頭皮找來看但沒中文字幕我真的受不了聽說整齣有45小時我的腦子處理不了這麼多好像連英文字幕也沒有

唯有改看一些反擊集,從中知道一下說什麼。但我還在看。

我只是想說,現在我真的看了好些資料,發現所有質疑MJ的地方,都有合理解釋,可以串連出整幅圖畫,例如他皮膚變白、整容、案件等。我極之搞不懂為什麼這麼多證據都明明白白擺在人們面前,還是有人不信他。

我不是說不信的人便是蠢,但起碼看過再選擇不信。根本不知乾坤便在說三道四,還向別人講!

就是因為這種人,一個無辜的人死了。

 

講這個題目不全為了MJ,雖然我對他覺得很可惜和心痛。

但就叉雞那影片的評論,人的無知可以害死社會。我真的很希望那個地方很大,他的子女們八竿子都遇不上,但有人說兩個不相識的人中間只是隔了六個共同的人。有些夫婦找出小時候的照片,發現原來伴侶是同級甚至同班同學而不自知的事也不是沒聽過。

人們的蠢令我覺得很心寒。

2000年以後,我們經歷了兩次大型而可怕的瘟疫。有天我回想起來,著實挺不舒服,跟有些長輩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一樣不可思議。

但人類的思想行為有進步過嗎?我覺得一點也沒有,甚至可能隨著AI的進步,人類連思考能力也日益下降。

本來人們信不信MJ清白、要怎樣去看待一件事和問題,跟我沒點關係,我也尊重每個人的想法,也希望人們會尊重我的想法,但如果像那些評論的想法,我真的覺得可怕。

我發現無知和蠢比瘟疫更恐怖和毀滅性更大。

2025年3月11日 星期二

尋找Michael Jackson(43)

 

這張照片跟水晶手套放在同一個展示櫃裏。我真的很高興酒店方找得到這麼有紀念價值的珍品,大家有機會一定要去看看。



血汗錢

 

這篇又是跟MJ關係不太大,但很值得說的題目。

我對唱片業和影視行業認識微乎其微,真的現在看了MJ的抄襲官司和關於他唱片的訪談影片才知道一首歌能成為最終聽到的樣子,原來過程相當複雜。我和許多人都會覺得不過是夾band那樣。

最近看到一條影片討論做一張專輯到底要多少錢。雖然是內地的影片,但我覺得還是挺有參考價值。

內容我不說了,很多都聽不懂。是560萬。當然出唱片的人懂得較多,什麼都可以自己完成、自己家又有相應級數的環境和設備便省很多;反之用高級的器材設備、聘用一個較好有經驗的混音師和音效工程師等便會較貴。

之前也說過現在多了很多MJ在錄音室的影片。不得不說看他工作真的很悶雖然看到他一絲不苟的態度。我們常看他的唱片銷量,卻很少想到成本、製作費多少。

而我最想說的是,影片提到歌手大概是現況吧,賣唱片,或者版稅、下載分紅並不是主要收入。這個也不難理解,現在還有多少人會這麼「神心」去買唱片?上網能免費聽歌誰還願意付錢?

但他們說到歌手的主要收入是靠巡演,我的心便涼了一截。

很後期的時候,一定是2000年之後,MJ也說過例如他的前輩,要不停地巡演,只要一停下來便會破產。

而這影片的主持人並不是在說我剛才提的消費者不肯付錢買,而是可能唱片公司、或者一些想用歌的甲方沒有公平地把應得的錢分給歌手或創作者,導致整個市場環境都不健康。(這些是我聽到的意思啦

MJ當然沒這種問題。我以前聽過他出一張唱片,唱片公司會先付他一筆酬金,然後每賣出一張便有分成。因此《Thriller》真是令鈔票雪花那樣向他飛來。

我從來不覺得MJ像他的前輩那樣,不巡演便會破產。看他《Victory》、《Dangerous》巡演的歌酬,以及拍百事廣告燒傷後得到的賠償全都捐了出來。全部都以百萬美金為單位!而且是幾十年前!在香港應該買到十個八個房子了!

如果只靠巡演才能維持生活,那跟一般人打工有什麼分別?打工還有退休金、病假、年假、勞工法例等保障!雖然歌手可以一晚賺到一般人一年的收入,但真的毫無保障。哪一天像我這樣受傷了便手停口停!

我覺得作品沒人買是一回事,但被不良手法和無理刻扣便不能原諒。其實我認為應該是反過來,創作者或歌手要從作品賺錢,演出只是為著宣傳作品或者是其他收入來源,現在根本是本末何置。誰都不想60歲還要非登台唱歌不可吧?

創作者或歌手從作品賺到錢是應該的。這樣才有人願意做更好的作品,否則別說更好,連有沒有會繼續做下去也成問題。

我想外國的情況可能好一點,但連MJ也這樣說了。

也希望大家看到喜歡的作品,無論這文章、小說、音樂、還是什麼東西也好,都用行動支持一下,付點錢買下來。這是給創作者莫大的鼓勵,也是讓市場健康的方式。(我不是在賣廣告啦。)

 

另外他們也談到拍MV。拍MV是虧錢的項目,旨在宣傳歌曲。拍一支可能也要10萬。

他們提到很多拍MV的都是廣告導演。

提到MV,實在不能不提MJ這個MV先驅吧。

我好像忽然有點明白MJMV、甚至是改革MV的用心。

聽完他們說,我覺得甚至是今時今日,MV仍然只是種附加的產物,不受重視。

其實這也可以是個很好、很有趣、很特別的表演形式,另一種藝術,很具潛力。MJ就是看得出。

我不是老有意無意讚他,但他說過想以自己為先驅,讓人更願意投入這個領域,而他也做了。

我總覺得他幾十年前便想到這些實在很不簡單。可能也有人想到,但不像他有能力實現。

 

衷心希望創作世界越來越合理公平,人們對知識產權越來越尊重。這樣才能百花齊放,對創作者和消費者都有益。

2025年3月9日 星期日

尋找Michael Jackson(42)

 

照片把歷史性的一刻定格下來,旁邊還有MJ的簽名。



長情

 

這幾天看了一個youtuber Red Jackson的影片。他訪問了很多跟MJ共事過的人。這些人很容易在MJ的影片內找到,包括很型格的美人吉他手Jennifer、跟MJ巡演過舞伴、和唱等。

這個Red Jackson聽口音不是英語地區的人,英語應該不是他的母語,但他還是能跟受訪者溝通。不少人讚他的訪問技巧不錯,不會很阻礙受訪者答話,問的題也很恰當。其實他就是問完便不再說話,都由受訪者來說,間中會給些表情。

不過我覺得他能找到及讓這些跟MJ共事過的人受訪很厲害,也很能證明他這個人很受信賴,因此他的訪問值得看。只要有一個受訪者覺得不舒服或感覺此人嘩眾取寵,應該不會有第二個人接受訪問。

其實不只這訪問片段,在其他影片也會看到不少跟MJ共事的人常常都會出現,可能從他第一次巡演到《This is it》都份參與,或者出現在不同的MV裏。

我感覺到,MJ很長情。橫跨幾十年的共事很不容易。

在職場打混過的人都知道,人生、環境等很容易轉變。有時不能合作不是任何人的錯,只是時機、狀態等不適合而已。

我覺得MJ會用一個人,沒什麼也不會改變;也看得出人們都喜歡跟他做事。他有令人想跟隨的吸引力。

能跟人共事幾十年、做這麼多計劃很難得。即使朋友的情誼也很難維持這麼久。

但我很想指出,這些跟他共事的人跟他「身邊的」並不相同。我也不明確知道他「身邊的人」具體是誰。可是從《尋找夢幻島》能窺探到他身邊有些助理、替他接工作的人卻不是經理人、處理事務的人,不只當他搖錢樹了,簡直就是那些貪婪的童星父母,一味靠別人賺錢給他們花,比拿MJ的名去騙錢更可惡。他身邊的律師、公關團隊也統統是廢物。

不過這些跟他共事的人都只是一起演出的人。

 

其實我有點不想刻意這樣說,這些人都對MJ讚口不絕當然有人肯定會覺得接受訪問誰會講別人壞話?不過我總覺得如果那麼討厭一個人,就不會共事這麼久和多次。很多人都說他很謙卑,做事都要求完美,也很勤力,跟其他與他合作的人評論差不多。

我也挺喜歡看由別人來說他和他們的趣事,以及獨有的經歷。

推薦大家去看看這些訪問。

2025年3月3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41)

 

聽說這是高爾夫球手套再加水鑽,從此這款閃閃手套成了MJ的標誌。(也聽說MJ戴手套因為白癜風開始病發,先在手部,所以要遮掩著。)




珍藏

 

我今次很想介紹一下我收藏關於MJ的書。

唱片、影音產品市面上應該還有賣。現在那麼多影音平台,也十分盛行,要聽到他的歌和看到他的影片可謂易如反掌,但書我想現在除了二手市場,應該很難找到了,因為已經是15年前出版了。

在我心目中,書仍然很難取代,即使有影音產品。

從小到大,要搬家或大掃除,第一項丟的一定是書,因為又笨重又難保存,加上很多時候看完一次便不會再看。這次我為著重溫而特意搬了出來。

但關於MJ這批書我無論如何都不會丟掉,也不會賣出,因為現在已經很難找,將來更找不到。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珍藏,這些書也是我的珍藏。

 

他的自傳《Moonwalk月球漫步》

這本書我有中、英文版!更有英文電子書版!他的唯一自傳我當然不能錯過!2009年時還特意買了一套詞典軟件來查看,結果當然到現在都沒看完

中文版已經不好懂了,還說英文!

雖然沒看完英文版,但在有限看過的段落裏,我覺得中文版不算譯得太好有些用字和感覺但中間他講那幾張有名專輯的錄製過程,譯者能理解和寫出仍然令我很佩服。

中文版是軟皮的,而英文版是硬皮,很厚,裏面也有很多照片。可能不少大家都見過,但聽說書裏的是MJ親自挑選。

他的自傳我挺推薦。從別人口裏說起他成長、發跡、創作等已經聽過很多,這次不如由他親自來說。MJ迷更是必修。

 

《誰殺死麥可傑克森》

這本在這系列提過多次,不是第一次來看我文章的朋友一定略知一二。我也有篇文章專門介紹此書。

不同時間看這本書有不同感受,有時會覺得很大快人心,有時則很不開心和心痛。我很多時候會被其中一句感動到。

我非常希望此書能在所有人的書架出現。

 

Michael Jackson—King of Pop 1958-2009

我覺得這本嚴格來說不能叫作「書」,一來是本紀念特刊,二來比較像場刊。我有想過形容為雜誌,但還是不貼切。

它是每日鏡報獨家授權出版,所以內容全是英文,幾乎全是照片,可以說是本照片集,從小到大按時期排序,偶然出現一些見過MJ或訪問過他的專欄作家寫寫跟他的往事,但只得幾篇。

現在互聯網資訊那麼發達,書內沒有照片在網上找不到或特別罕有,但它是紀念他的離開而出版,還是很值得擁有。

 

1958-2009 Michael Jackson Life of a Legend

這本跟上一本一樣,不能叫作「書」,也是一本紀念特刊。

這本特刊挺大和厚,作者是Michael Heatley,應該有英文版,但我這本是台灣中文版,封面橫額寫是「國際中文版」。

我覺得唯一可取的是很多照片,以及歌迷寫給他的信。

跟上一本不同,這本有記述從他小時候發跡、各時期的資料和人生大事,很多字,所以那麼厚。乍看之下資料很多,但我覺得不知有多少是真,例如一開始便記述MJ排行第五,但在Jackson家他排行第七,不算姐妹,光算兒子才排第五,但文中沒有清楚說明。對MJ略有認識的人都會有點意外。

另外,也會提到一些MJ的負面說法,例如到了後期,就是2000年以後,MJ想跟一些新冒起的音樂人合作,對方卻不領情。不是不准說MJ的負面話,但這是一本紀念特刊,我不覺得寫這些是適當的事,起碼我作為MJ迷,買本刊物懷緬偶像,不是想聽負面事。還有一些感覺像個人意見,例如MJ30歲時在適婚年齡,但偌大的夢幻莊園只得他一個主人,什麼「不知他會不會想要一個傑克森太太同住」這類話,我不覺得應該加進去。不知作者或者加進去的人出這本書是想表達自己的情感,還是紀錄和懷念MJ。如果是後者,根本不需要這些話語,焦點也偏離了。

因此我覺得還是看照片算了。

跟上一本一樣,沒什麼照片在網上找不到了,沒有哪張特別驚奇和罕見,但照片內的夢幻莊園真的很大;而他三個巡迴演唱的照片連著看,真會感覺到這個男人很不可思議!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魅力!

而讓我最感動的,是來自世上不同地方的歌迷寫給他的信。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個歌迷寫很感恩和慶幸跟他在同一個星球活過。這也是我的心聲!

雖然我以前很討厭MJ,但從來沒覺得他跟我活在同一個星球,甚至同一些年份很噁心。不好意思,我討厭的人多的是,遠遠也未想他消失。

可是當他走了,我成了他的粉絲,真的很感恩和慶幸跟他「一同活過」,而不是當他是一個歷史人物;不過十分可惜的是,一同活的時候我沒有好好珍惜過他,等他走後才認識他。

很多歌迷都寫深受他啟發,也多少影響了他們的生命和道路。MJ這個人很有趣,很多人都會受到偶像、一些歌激勵,但MJ可以改變一個人,不單是陪伴、在黑暗時期中給予力量,而是帶來新的價值觀、有一個很好的榜樣、繼而很想成為他。不一定是音樂和表演範疇受這方面影響的人更多,而是想成為更好的人、更加出色。

 

Dancing the dream

這本排到最後才寫因為花了很長時間才看完

老實說,我根本看不懂。

這是MJ第二本書,繼1988年的自傳之後,也是他最後一本書;1992首版,2009再版。我當然是2009年才買,1992年我還小,可能聽過MJ但不認識,更不會有錢買書。

這是一本詩集、散文集和感想,跟上次的自傳截然不同。我上網查過到底是不是像上一本那樣代筆不是覺得他找人代筆有什麼問題,首先是想清楚知道到底是誰寫,二來其實大人物讓代筆完全不足為奇,很多政客名人的發言都不是自己寫,可能是給出主旨要點,其餘的讓人代寫。如果每篇文稿都要自己寫實在太煩太花時間了。

可是我找到作者都是他。1995年他在網上聊天室回答歌迷的問題時也證實了。

同時他也說了,這本書沒有名人八卦、他自己的資料及花邊新聞這些人們很感興趣的內容,所以本書並沒得到很大關注。我想有人、甚至喜歡他的人沒聽過也說不定。

據說這本書是他在《Dangeroustour的感言,其中一個不受關注的原因是推出時他不在美國,沒怎麼宣傳。

我本身不喜歡「詩」這個體裁和表達形式,別說英文,連中文的也敬而遠之,完全不懂欣賞。詩講求的是意境,一來我覺得很抽象,二來理解出來事物真的以跟作者有天壤之別!我寧願看小說,交代得清楚和詳細點好。

剛買回來時我好像只讀了僅僅一次以前沒什麼掃譯筆,查字典很不方便,查完字,詩的文法句型又跟平常不同,依然理解不到,草草叫做「看完」便算,還是看照片圖畫居多。這本多了很多手繪,但不是出自MJ之手。

今次特意找出來,很努力地從頭看一遍,真的每個字都看!雖然是不明白他的詩,但很感受到他對孩子、自然環境、動植物的愛,對環境被破壞很痛心。他真的很希望人類能改變,去愛大自然和別人。

這種心思城市人很難理解,像我這種從小住高樓大廈的人,所謂的植物只是家樓下種的樹和路上灌木;大自然只是每年一、兩次全家人去郊野公園燒烤,而我被咬到兩條腿都是蚊叮動物嘛,最多就是蚊子。就算我現在住近郊的村屋,感受到的也不是什麼大自然氣息。(不好意思,我本身也不喜歡動物和什麼大自然環境,寧願在家睡覺;去海邊沙灘倒不介意。)

我很感受到他文字的溫柔。他談論這本書時,說這一般來說他是用歌和舞蹈表現的內容,現在只是換了用文字來呈現。

雖然他也有作歌詞,也是種用文字來表達的方式,但看書總覺得不同。我總覺得文字的力量很大,因此我也選擇做文字工作者。讀著會覺得他好像在跟我說話,我也在領略他的心思想法。音樂和歌詞輸出的能量和感覺很直接,而在紙上的字要自己慢慢體會感受。

他說過想為兒童寫詩。要不是1993年那宗官司影響得他太深,說不定他有更多書或詩集面世。

他不是以巨星Michael Jackson的身份來寫這本書,而是單純是人類的Michael。我想他是希望人們認識這面的自己,而不是只留意他巨星那個身份。

要說我對這本書最深印象的一篇,一定是講一條口渴小魚的故事。大家一看到這句肯定會覺得奇怪魚還怎麼會口渴?但MJ想說的是其實有些事物,例如大自然的餽贈、人本來便有的愛,早已存在在我們周圍,根本不用苦苦追尋,奈何我們好像瞎了看不到,就像口渴的小魚。這個故事小魚四周向其他魚說:「Excuse me, but I am thirsty.」我總是很記得。

我雖然不算很看得懂這本書,但覺得這本書很特別。

 

這幾本書因為開始有點年紀,所以有點發黃、偶然有一、兩頁膠面的會黏住,也有點霉味所以我總是說實體書很難保存。然而我總覺得MJ的書很特別,一來數量很少,其他人寫他的很多;二來很不同他的歌舞。

我也希望今次透過書來回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