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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47)

 

時空隧道的入口,自然是他小時候跟家人的照片。不知為何,即使他們一眾人,從以前開始我便只會看MJ一人。


病態社會(3)


現在當我想起她跟MJ的訪問,很是噁心。第一,作為資深傳媒人查清楚事情才說是最最基本的功課了吧,連我這nobody都不敢怠慢和鬆懈了;第二,當年她訪問MJ的時候,一點都觀察不到MJ是個怎樣的人嗎?一點都觀察不到夢幻莊園的氛圍和情況嗎?我告訴大家,我本來以為這訪問跟普通的差不多,約定時間便進行吧。但我看過一條影片,就是她和拍攝團隊在不同日子先來做設置和綵排。

這個訪問其實沒什麼特別,就是問答,最難的部份就是MJ表演跳舞,但要綵排的應該是MJ。我很吃驚這個普通得很、特效全無的訪問要做這麼多設置,電線拉到滿地都是。

在這麼長時間裏,真沒看或感受到一點這個家是怎樣的嗎?一個地方有沒有古怪會感受得到;來了這麼多次和留了這麼久,多少都會觀察到什麼吧。

但我覺得起碼查查資料才說話。

 

我覺得不只地球病了,社會也病了。

我一直都不敢說很大的大話,只會例如偷吃了我媽的食物不認而已(可能她早已發現但沒拆穿我)。我始終覺得一定會有人知道。人畢竟是人,不能創造出滴水不漏的計劃,因為人自己本身便不完美,創造的東西怎麼會天衣無縫?就算是犯罪高手,也會有比其更高明的金田一。

我很怕像這兩個人,所講所做的逐點被人擊破。不但我自己覺得難看,別人也會從此不再相信我。猶太經典《塔木德》說道,一個人的誠信一旦破壞了,無論做什麼、付出多少努力也無濟於事,除此之外什麼都可以補救。我把這番話記在心中。

但現在的人似乎不是這樣想。

我很好奇此二人真的不知道好些法庭文件能證明他們說謊嗎?加上現在的網民很神通廣大,查得出連當事人都不知道的事!而他們有些事,一去查便立即知道是假的。

被人查到是假的,他們便修改說過的話,或者搬龍門。

這種紀錄片還能得獎,實在匪夷所思!

有人評論奧普拉跟他們的訪問只是由受害者訪問受害者,讓人覺得很有感染力和說服力,但無視了最重要的一環:真相。

近年#metoo運動興起,我很支持。我也不想看到有人濫用職權、地位、身份、或者任何理由性侵別人。我覺得這種犯人很可恥。受害者也不用覺得害怕、自責和羞恥。錯的是犯人。

但現在好像只要說自己是受害者,便無條件得到同情,甚至是一塊「免死金牌」,而不站在受害者那邊的人便成了犯人的共犯不但要被指責,還要無端被情緒勒索。

2025年4月6日 星期日

赤銅—從武士裝飾到珠寶展覽

 我今次看的展覽很是珍貴,也相當特別,因為本來是私人收藏,現在在限定期間向公眾展出,機會難得。


看過動漫《浪客劍心》的朋友(我最近也在看!),應該都會對明治維新推行的廢刀令有認識。廢刀令推行後,武士刀的需求銳減,結果令刀匠不得不轉型。他們其中一個出路,便是把以前製作刀劍裝飾的工藝,運用到珠寶製作上,沒想到出乎意料地漂亮!也很難想象從這麼剛陽、甚至有功能性的物品,能變成這麼柔和、逗趣,用途完全不同的產物。


很多時候我們看一把刀劍,都是看砍人部份,頂多看看鞘,很少會留意握柄、柄和刀身之間那塊東西(叫做鐔)和其他部位,但原來這些不起眼的東西也很講究。可能我們只覺得:「不過一把刀/劍而已嘛。」其實當中大有學問。


我今次不是想說關於刀劍,因為我一點都不懂,但看完這展覽,看到刀匠把製作武器的技術運用在珠寶上,成為我們現在能看到的藝術品,不得不佩服,雖然說是為生活非轉型不可。


這次展覽介紹的物料是赤銅,是由銅加金而成的合金,因此燒製出來後是黑色。為什麼是黑色,因為煮製過。展覽中也介紹了煮製和造型的方法。


赤銅的其中一個好處是容易塑造,所以才能出現展品看到那些精細的圖案。


我沒有認真了解過刀劍這些武器,不知道有什麼裝飾和其樣式,但我想這麼剛陽的物品,理應會硬朗些、顯示持有者的身份地位,或者有專屬的圖案和記號吧。但展覽裏的珠寶飾物不但很生活化,例如顯示當時的習俗、風景,還有很有趣的例如老鼠結婚、飾演武士的演員,還未刮鬍子!頓時覺得工匠們很有創意,頭腦轉得很快!


物品,反映當時人們的生活。這些首飾裏的圖案也是一幅幅畫、甚至是一張張照片,讓我們這些後世的人從中窺見他們。


我們通常看工藝品,都是看上面的雕刻和圖畫圖案,欣賞那些精細的刻功畫功,但這次展品最最特別的不是上面的圖案,反而是背景!其中有些飾物的背景是一粒粒一顆顆的,叫做「魚子地」(有時香港人會把背景稱為「地」,尤其在平面設計中),因為正正是魚子那樣一粒粒的。我看影片介紹說上面的人物動物花卉等不是最難雕和花心思,反而是這種逐粒逐粒平均地鑿上去的花紋才是最吃力的!可說是全個飾物中最珍貴的地方!可惜我的相機和拍攝技術拍不到…但場刊裏有照片,大家參觀時拿一本便可以留為紀念了。


場內還有一個DIY區域。進場前職員除了會派場刊,還有兩張明信片,原來是用來蓋以赤銅做的板畫,製作方法非常簡單,只要把明信片插進固定的位置,再順序印上,便能蓋上精美的圖案!像大家到景點蓋的紀念章一樣。連我都能成功,大家也一定能印出美麗的明信片!


 


我一直都相當喜歡珠寶首飾,曾經想過投身這行業,但這次展覽其實位於一個珠寶學院內,展廳另一邊是課室,有各式各樣的工具儀器,一看之下以為是實驗室!然後再看赤銅的煮製和雕造過程,嚇我一跳原來要自己鋸金屬!我常以為我做設計師,畫好圖樣給工匠做便行,原來絕對不是這樣!起碼第一件要自己製作,工匠才有樣板可循。(原來做室內設計也一樣!要自己鋸木、塗油漆、拿工具捶釘子!我怎麼做得來?鋸木不成反倒鋸斷自己的手指!以為玩《模擬市民》那樣快快樂樂地左按右按便行,我實在太天真了。)


 


刀劍,再怎麼裝飾都是殺人工具,正如劍心還是誰說過:「劍術講到底都是用來殺人。」再怎麼美化都不會改變原意,但在這些展品中沒看到一絲戾氣,讓我覺得這些工匠好像有兩面、兩個腦,甚至是兩個人—一邊是柔和漂亮的女性,而另一邊是霸氣冷酷的男人。


能屈能伸,順應時代變轉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吧。


 


我很推介這個展覽,但從我刊登出這篇文章到展覽結束只剩幾天…到4月13日。大家可以的話便快點去看!我深深覺得這次展覽非常特別和難得!


如果大家真的來不及,便先看看我拍的照片吧。




有興趣參觀的朋友,可以到以下網址瀏覽詳情:


https://www.lecolevancleefarpels.com/hk/zh-hant/exhibition/shakudo-from-samurai-ornaments-to-jewelry


我在這裏先給大家看看一些我覺得比較特別展品照片,其餘的會再刊登,但我真的很推薦大家去看看展覽哦。


這是由類似武士刀柄蓋元素組成的項鍊。

以前有些武士刀附有一把輕巧的小刀,然後轉世成了髮簪。這個展品放大點看便會看到珍貴的「魚子地」!

我覺得這條是全個展覽最厲害的展品!想象得到製造的工匠以前是做武器嗎?真是難以置信!

我很喜歡這個,顏色很繽紛!這條手鍊加了貝殼,非常漂亮!

這些也是手鍊,但沒鑲貝類。每一塊的圖案也不同。

這個前世是箭背!

這個是袖扣!怎麼可能看得出武器的影子?


更多照片,請到自由6台!

https://freechannel06-album.blogspot.com/

2025年4月5日 星期六

二手平台之誤

 記得好幾年前下班前跟同事說了一句:「我待會要去跟二手賣家交收。」那同事瞪了眼,挺意外地叫了一聲:「原來妳也會用二手物品!」

我當下想:「為什麼我不會用二手物品?」過後想可能我的樣子不知為何長得有點高傲,所以別人會這樣覺得。

先不說我是家裏最小的孩子,所以從小到大都無可避免會使用到長輩用過的物品。有時他們看完的書、穿過的衣服等等不要送我,我還挺開心;後來我會到二手平台買東西,有時還真會撿到寶。

我覺得二手平台的理念其實很好。香港人的物質很豐富,很多時候想丟棄物品,並不是因為物品壞了或者很舊,純粹因為有新款的,或者只是用舊了一點,或者買回來很久沒用,不想佔地方等等,很多東西依然很新能用,丟棄很可惜。

而買的人不需要追求新款,能用便好。有時只是想用個短時間,或者不知道這件物品功能如何,適不適合自己,便買個舊的來試。

對所有人來說,二手的益處很多,一來減少地球的垃圾,令物盡其用;二來可以省回買家一大筆錢;三來也為賣家帶來一點額外收入,也不用煩惱不要的東西如何棄置。

但我覺得二手平台現在變了質。

不完全是平台改變,而是賣家。我沒有賣過東西,可能有人也覺得買家變了。

現在的賣家很奇怪,很久都不會上線和回覆。當然有人說沒有人有義務去回覆誰。但我會過份點說:如果這麼懶和不負責任,就別出來賣。在買家眼中,其實這些人就等於一家商店,哪有商店老是不開門?這樣的店想有人買也難。

這麼不願意回應,到底想不想賣?不想賣,又登出來幹嗎?

很多賣家都只會拍一張商品照,有時還拍不到整件商品,也不寫描述,很多就算有寫,也只是抄官網的敍述和資料。我覺得真是超懶!到底這件商品現況如何?有什麼功能和賣點?有時寫得太少,我甚至會懷疑商品是不是有問題而沒有說。

我覺得換作這些人看到這樣子的商品和內容會不會買?不會的話,為什麼自己要這樣?

作為一個賣家,真的什麼責任也沒有?就因為這是個私人交易,而不受約束?

如果買賣是這麼自求多福的話,那麼商店為什麼要受約束,為什麼要有商品和交易的條例?

見過有些賣家寫明商品是壞的。那幹嗎拿出來賣?還賣得挺貴!雖然有人說當成零件用,但我還是覺得賣一件壞的物品出去,很不道德,除非買賣雙方都真的看作零件用。

我也看過有評論說價錢和交收都談好,結果卻因為有其他買家出現,賣家便坐地起價。雖然這好像不犯法,但非常不道德。這樣的人別說身為賣家,連身為一個人也不受歡迎。

而我認為最差的便是二手平台容許那些賣軟件和帳戶的人在騙消費者。

我之前老是說詐騙。老實說,我在這個世界生存了這麼多年,真的沒有被騙過嗎?沒有人會相信吧。正所謂「人生在世,總會遇到幾個混蛋」。

電騙這些託福我沒有上過當而受損失,但這些賣軟件帳戶的我被騙過幾次。

有人一定會笑我被騙一次還沒學乖,居然被騙過幾次,但有時總會覺得一家店是這樣,也不代表另一家是。

但我現在鄭重地告訴大家和自己:這些全部都是騙人的!雖然起初能用,但還是令人很擔心哪天會失效,還是乖乖付錢用正版吧。這是用錢便能解決的問題。

軟件、串流帳戶等其實一點都不便宜!以前還可以痛一次付筆大款買斷,現在九成九都是月付或年付,做創作無論如何最少用幾款,光是每個月付這些費用已經不便宜。能盡量減低開銷誰都會做。

我已經找那些聲稱有商業登記、很多正評、看起來較像樣和有信譽的賣家/「店」,但結果還是很不開心和覺得很危險。軟件開起來不覺得很正版。

一定會有人罵我很笨也很吝嗇。這我不會否認,現在得教訓了但我還是希望人們不要只顧著笑和罵。我剛剛說過,減低開銷誰都會做。這世代再正直的人也用過盜版。能用便宜的為什麼要用貴的?就算是貪也無可厚非。加上軟件其實很貴,每個月都付負擔很大。

雖然會買的人笨,但賣的人沒責任嗎?即使有供有求。但這也是個迴圈--有人賣,也自然有人會買。

就當買賣的人都不好,但二手平台為什麼容許這些商戶在他們那裏做生意?作為一個平台、一個中間人,什麼都不管了?如果有人在他們那裏買毒品,他們又容許了,又說跟他們無關了?

我不是想推卸,買家當然要萬分小心,但賣的人跟平台真完全沒責任?我覺得相當奇怪!

所以我以後盡量都不會再使用二手平台,寧願貴些買新貨和真正的正版,有些錢不能省。

 

當然也有人會說,買家也好不到哪裏去,也是已讀不回,遲遲不下決定,講一大輪問完一大輪結果依然不買,又壓價壓到離譜,約好交收時間地點又不出現不回應

我只能說這個世界現在到底是壞人,遇到好的買家和賣家要好好珍惜。

不想煩的話,努力賺錢買新貨和正版吧。

2025年4月4日 星期五

尋找Michael Jackson(47.2)

 

場館第二個部份是一條時光隧道,以科幻的感覺展示不同時期的MJ。


病態社會(2)


有一件事令我一聽便知道此二人根本就在說謊,毋庸置疑就是韋得在片中花了很多唇舌講述MJ如何在夢幻莊園火車站的二樓侵犯他。

然而有文件明確指出當時火車站根本未建成。

他說MJ19881992年侵犯他,但火車站的設計圖在1993年才獲批,到1994年中才建好。

連事發地點也沒建好,怎麼還存在侵犯事件?

有人指他不是輕描淡寫、一筆帶過地提起,而是很詳細,那怎麼可能會記錯?

因此即使我沒看過這紀錄片、不是MJ迷,我丁點都不會相信此二人的話,不要侮辱我的智慧。

2005年庭審中,湯瑪士律師拿出一本MJ家裏的成人雜誌,問原告的弟弟所謂目擊到MJ侵犯他哥哥的人,MJ是不是用此本雜誌來誘導他哥哥進行侵犯。他答是;但湯瑪士律師隨即說這本雜誌是在「侵犯」後才出版的。試問MJ怎麼向人展示一本未來的雜誌?

試問MJ怎麼在一個不存在的地方犯䅁?拜託來騙人也先查一下資料,真以為自己不知道、智商低,其他人也一樣嗎?

然而令我最難以置信、最心痛和最悲哀的是,名嘴奧普拉即是1993去夢幻莊園訪問MJ那個胖女人,當時還沒減肥成功在訪問此二人的節目中說,時間地點都不重要,重點是「有做過」。

我的心頓時沉到了地下,碎了

其實我不是看她那個節目,而是別人的反擊影片提到。我想我沒勇氣親耳聽她說這番話,一定至少傷心好幾天。

地點不是一件案件其中一項重要的證據嗎?連案發地點都根本不存在,如何「做過」?

連案發地點都搞不清,這個原告/證人還有什麼可信性?

這不是在搬龍門嗎?他們說的證據才是證據。

我不知道在看這篇文章的大家怎麼想,但這番話簡直毀了我的三觀。

到底是不是只有我覺得很有問題?!

莫說地點,據資料如果韋得所說正確,火車站建好時他已經1617歲,根本不符合這紀錄片的一貫理念:MJ只對青春期前的男童有興趣。這不是在自打嘴巴嗎?

後來有人可能是MJ粉絲吧叫奧普拉作為資深傳媒人,該查清楚事情才評論和製作節目播放。畢竟我現在隨便都講到一些了。結果她回應這些是仇恨的言論。


2025年3月31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47.1)


《Off the wall》的黑膠唱片。這張專輯內好些歌曲我很是喜歡,MJ作的曲真是非常好聽。



 病態社會(1)


上一篇只是我的感受,這篇還是集中點說《Leaving Neverland》這紀錄片吧。

有人說沒看過這片的人很幸福。

除了收費平台外,坊間便找不到中文字幕版,有說是歌迷們不想翻譯,不想更多人看這類影片令MJ的負面形象揮之不去。

但為著寫這個系列我想看。要兩方聲音都聽過才比較好發言。

其實又是各有各的支持者。

很多評論指這片除了兩位主角便沒有其他受訪者,因此很欠缺證支持,就這二人說。這也是我看到反擊方的很大分別,不同的影片找到不同受訪者,例如有湯瑪士律師、Jackson家族等,也有很多法庭文件等為證

但我不知為何這紀錄片會得到這麼多獎項,也令很多地方杯葛MJ和抵制MJ的音樂。我覺得傳媒和很多機構報道別人的小道消息很大膽,一有什麼事便很龜縮。

 

反擊資料羅列了好些法庭文件指出此二人說話不實,例如詹士說MJ威脅他上庭辯護,他死也不願意,於是跟MJ鬧翻。事實是他從不是證人人選,法官早已禁止他出庭。

至於韋得,他在2005年是庭上MJ第一個證人。現在才在紀錄片講到像逼不得已,「要救MJ」才出庭。這不是相當奇怪嗎?他被MJ侵犯,不走之餘還要救MJ?真是斯得哥摩症候人嗎?我對這個症毫無認識,但我真的沒覺得MJ有如此能力令人有這種症。我非常不懂,為什麼受害者不離開?如果說什麼受MJ威嚇更無稽,MJ身邊那麼多小孩,能威嚇多少個?為什麼MJ一定要留他在身邊?他不是說MJ有「新歡」了嗎?

別說侵犯,有人對我不好,我也恨不得此人快點走霉運、「有報應」。他/她仆街我高興也來不及,還要去救?是不是違反了人性和常理?

最好笑的就是他們口中的「為正義」。正如湯瑪士律師2005年在庭審問MJ一位前家傭:「妳的正義就是錢嗎?」如果真的為正義,他應該協助把MJ送進牢房,這才對公眾有利;以前應該提醒麥可利高堅MJ有古怪,而不是現在走出來索償。

這些文件和證據有很多,希望大家自己去查找一下。我在這裏不詳述了。

2025年3月27日 星期四

尋找Michael Jackson(46)

 

藉此可以看到場館佈置得多一絲不苟,要把MJ每個姿態和面向讓來客看到。


寫不完的故事

 

MJ的小童官司案真是寫來寫去都寫不完。

我本來想看完2019年推出的《Leaving Neverland》才寫有關的文章,但找來找去,用盡了方法,都沒找到有中文字幕的版本。原因也說過,我真的沒腦力處理這麼長的英語影片;加上看MJ這類影片,非常需要邏輯能力,光是處理時間先後這個䅁件關鍵,已叫我舉手投降!我對這方面真的十分無腦,所以寫自己的小說時,也盡量避開

這應該是我唯一一篇沒看過原本的資料而寫的文章,是不全面但沒辦法。

但我也看了一些反擊資料,從中窺見一下到底內容是什麼。

先說一下我對這齣紀錄片的印象。

之前也提過,我對這些影片亳無興趣。不是現在在寫這系列文章,為了說話公正點才非看不可。這種影片和資料很多,哪看得完?明知是大話廢話也要去看嗎?

我不想供養這些人。為什麼要給他們利益?看只會炒紅他們。這些風氣根本不可長。

不過也會不經意知道一些內容,始終有文章報道提及。較有印象的是其中一個「受害者」拿著一枚指環說跟MJ「結婚」了。

 

我真的不知道確切的影片內容。反擊資料說了一糸列證據證明此二人的話根本不正確。

我個人倒很想聽到MJ到底實際做了什麼。不是那種「他帶我進一個小房間內關上門,為所欲為」(這句已經比較明確了)。老是說被MJ侵犯,他到底哪裏侵犯人了?1993年那些「舔頭髮」我已經覺得十分奇怪

這文章又是很難寫首先我不是看輕被侵犯的人。我明白當中的傷痛,也不會站在犯人那邊;讓受害者說出自己的經歷等於要他們再一次受到當時的痛苦。

可是MJ不能被子虛烏有的話指控,太多太多人誣蔑他了。出來隨便講講便能收到錢,這很需要被正視。

其次,現在是這兩個人要拍紀錄片並放上傳媒,要他們講得清清楚楚很合理,又不是我們這些觀眾去挖他們的私隱。是他們說為正義挺身而出嘛,那就讓世人都知道MJ有多噁心和邪惡吧。否則說來幹什麼?

跟之前一樣,我不會提供資料。我之前發現有個網頁寫得很詳細,後來這個網頁不見了,可能因為我沒保存好。但要找這些資料相當容易,有心找的話,一定找得到。

 

看完這些反擊影資料,連同之前所有這類官司的,我總覺得有些人很有心,自發地找不到人士訪問來製作反搫影片。一定有人說「這些都是MJ粉絲!受訪者都是MJ陣營的!自己人幫自己人!」那不如看看正義那方找不找到?

正如以前都說過,一翻開那些「正義朋友」的底牌MJ東西的有、被MJ炒魷魚後出來告他的有、賣MJ的資料行蹤給的小報的有,最多最嚴重的便是敲詐錢;反擊那邊的都是跟MJ工作多年的人、合作夥伴、律師等。

其實很多時候我覺得非常奇怪假設MJ真的是個孌童犯,他真的會笨到讓人知道他去侵犯人嗎?

老是聽他的前家傭、什麼保安說看到他跟小孩一起洗澡、赤裸著上身。我之前已經很想說誰洗澡會讓人看見?即使我只得自己一人洗也會關窗拉上窗簾;我跟伴侶洗也不會讓人看見,何況在做見不光的事?老兄,周圍都是人!難道真不怕死嗎?偷東西也不會挑個有人看見的地方和時間吧?

記得那個韋得說,當他看見MJ帶麥巧利高堅到一個小房間便心知不妙。首先當時很多小孩,起碼他在!MJ真會明目張膽地做這種事嗎?不是說MJ的性格很害羞嗎?

加上MJ是個在公眾場合連髒話也不會說的人(我看過很多明星髒話橫飛),真會在眾目睽睽下做或帶小孩去做羞恥之事嗎?以MJ的禮教和道德觀,我很難相信。

19932005年也好像發生過「舔頭髮」事件,不知兩宗還是其中一宗據說發生在飛機上,而機上有其他乘客和空姐!我是犯人也不是選這個時間和地方!因此說1993年的第一宗成了MJ這類官司的楷模,後來的「受害人」都或多或少參考和借鏡了這官司的內容提出申索,包括這兩個人。

第二,像MJ這麼有錢和地位的人,是不是真要侵犯身邊的人?用錢用關係取得性服務絕非難事。如果我是MJ,我不需要向身邊的人下手,這太危險了,現在不就搞到一身蟻嗎?

我先不講道德。有錢就算多變態的性服務也能買;這麼有地位也不愁有人自動送上門,不然怎麼會有《Billie Jean》這首歌?

別一味裝清高在道德批判。很多有錢佬都有做這種事,閣下自己不會、接受不到不代表別人也相同。

俗話說「錢能解決的便不是問題」,我非常認同。用錢買便不會有這些問題,我怎麼要冒做這種又要被世人唾罵幾十年、不停被人告、又要付這麼高和解費、還連累自己的事業和身心的險?

 

言歸正傳到這紀錄片上吧。

看了沒幾分鐘,我有個問題超級不解,跟2005年的官司一樣:為什麼那些人被性侵完還會跟犯人來往?理論上被傷害得這麼深,應該會很不想見到才是。但原來他們跟MJ往了很久。我有很多網上收集的MJ照片,發現很多都有他們從小到大的身影!看到有人指出來很是吃驚!

我是個相當小器的人,會一輩子仇!我也喜歡跟人吵架!所以沒什麼朋友老實說,只要發生過一點不開心,我連吵過的店都不會再進去,甚至會繞路走,完全不想再看到或有丁點瓜葛!

也別說只有我這麼極端,其實很多人也沒有很大方,幾萬年前不小心被踩到或者聽了句無意的話也會記得清清楚楚,然後去講壞話。

很多人說被性侵的受害者,尤其是小童,很被動、沒反抗能力、很害怕犯人的權威所以只能被魚肉很久。

但我想說MJ對這兩個人來說不就是朋友而已嗎?九成性侵案的犯人都是受害者熟人,所以也有人覺得MJ的位置很理所當然。我認為要是親人親戚、學校的長輩才逃不掉;職場如果暫時沒找到另一份工作,「被迫」留下才能說。但MJ又不是必須遇到的人,他做這種事為什麼不疏遠他?有人說血緣關係的人不能由自己選擇、同學同事也不是自己選可以自由選就世界和平了!甚至結婚對象也未必可以選,唯有「朋友」才能自由選擇。

哦,我明白了,他們有必然的理由非待在他身邊不可!

其實在其中一條反擊影片剛開始那約10分鐘,其中一位好像是韋得的媽媽已經在說「要去投靠MJ」、「難道MJ替我們交房租嗎?」

那個韋得我記得是澳洲人,在《Badtour贏了跳舞比賽得以遇到MJ,然後MJ請他拍過《Black or WhiteMV等。

我有種很強烈的感覺是他們「要」MJ給那小孩工作。我記得她說了一句:「我們以為會在去美國一年後成名,結果8年後仍在租屋住。」

她以為遇到MJ等於泊到個好碼頭了。

回看所有提告MJ性侵的原告,19932005年的、韋得,除了跟韋得一起告那個占美還是詹士(因為我已不記得),全部「全部」都想藉MJ進入娛樂圈。1993年那對父子(尤其是生父)說想拍電影;2005年的加文說想做喜劇藝人,去演戲夏令營才結識到那麼多明星和以此接觸到MJ;韋得想在MJ的巡演伴舞、又拍了他的MV

一定也有人說我不對,很是偏激,但如果有求而來的話,MJ對他們有所動作不公平嗎?不好意思,這叫「交易」,可以說黑暗卑鄙,但誰會無端給人什麼機會?

大家一定聽過女演員要陪導演睡才有戲拍。我有次看報紙寫是男演員要陪男導演睡!我的下巴幾乎掉了下來!男演員是異性戀,一點也不願意,可是為要得到片約只好硬著頭皮去了。

誰叫你有求而來?(可是我強調MJ沒做過,我只是說自己的感受,千萬別誤會。)

我覺得比1993的官司更早,這個韋得一家已經是為了錢和利益而接近MJ。在我看來,MJ只在履行比賽冠軍的承諾,就是跟得獎者見面,而這個人剛巧是小童,就出於好客、新朋友的原因邀請同去巡演和去夢幻莊園,而這家人卻好像女生釣到金龜,覺得MJ「應該照顧」他們、給他兒子工作、令兒子走紅。

我覺得這家人比2005年的阿維佐一家更可怕、更貪心。阿維佐家只是寄生蟲,有錢便能塞著他們嘴巴那種;韋得這家根本在攀附MJ。看到訪問MJ侄子Taj的影片,Taj指某次帶妻兒(證明不是年代久遠之前)出席朋友的聚會,在門口遇上韋得的家人。我心想:這家人根本只是跟你我一樣的平凡人家!對方卻是鼎鼎大名的Jackson家族!在韋得媽還是渾渾噩噩的時候,人家已經紅透半邊天!要不是遇上了MJ,他跟我們有什麼分別?

我很心寒,這麼久以前便有人窺伺著MJ

 

這條反擊影片這十來分鐘後便開始節錄紀錄片Leaving Neverland「性侵」的憶述。

我記得那個應該是韋得吧(除了日期數字人名,我對容貌的記憶也相當差尤其西人的臉,每張都差不多看西片很是困難有人可能會問:「那妳還有什麼記得?!」我記仇相當出色!所以千萬別惹我!大概我的記憶體都用在已這方面了。),他說繼他之後MJ身邊的男童一個接一個:「這男童以前的位置是我。」、「之前站在MJ旁邊的是我。」後來到了麥可利高堅。因此他看到麥可利高堅MJ一同起來朝一個小房間走去便心知不妙

我猜他是想營造MJ不停換畫、不停侵犯小孩的情況但看著我只是感覺到他被冷落的怨氣。越看我越覺得自己在看深宮宮鬥劇,一個妃子鬥輸了自怨自艾,否則他怎麼老是提:「這男童以前的位置是我。」、「之前站在MJ旁邊的是我。」

我真心認為他不忿失寵,才搞這些事出來吧。這部份完結時我在笑。

事實上Leaving Neverland推出前,他就是想在致敬MJ的表演上謀職,結果失敗。

其實我覺得他很搞笑,都成年有老婆了,思想還這麼幼稚。我明白失寵很是沮喪,但他看到這麼多小孩也了解,今天MJ喜歡你,明天也自然可以喜歡別人這不是就MJ是犯人而說。即使老闆對員工有喜惡、父母對孩子有喜惡,我們對餐廳也有喜惡。這是人性。喜歡或討厭一件物品和一個人從來不需要理由。

 

至於另一個說什麼指環結婚,真是省省吧。我實在很不懂怎麼會有人相信。如果我現在不是MJ迷,老實說,我會拿來笑,但不會當真。這種消息我每日起碼聽幾個,只不過是茶餘飯後的笑料而已,認真你就輸了。

2025年3月16日 星期日

尋找Michael Jackson(45)

 

場館內很多這種小螢光幕,播放著MJ各式各樣演出。MJ的每個英姿都能盡收眼底!



 

今天就來寫篇雜記吧。

本來想找些《Leaving Neverland》的影片來看,無意中發現了2005年官司庭審影片攝影師所拍的影片。他說要是法官不讓陪審團親自到Neverland察看,便會播放他所拍的影片作為證據。事實這些影片也派上了用場。

我不想說Neverland有多美輪美奐,其實無可挑剔,但不是我喜歡的類型風格我很喜歡富麗堂皇,地下全是鋪大理石,一看便只會聯想到「豪宅」!Neverland我覺得較田園式,又是木屋,但我很喜歡散發很柔和溫暖的感覺。大概屋真如其人。

我很記得攝影師指出,阿維佐一家指MJ禁錮他們(我幾乎打錯了死物「它」!可見在我心目中這些根本已經是死人。),這也是MJ其中一條控罪,也不讓他們知道時間日期,可是Neverland到處都是時鐘!他這麼一拍已經有56個,大都在戶外,大大的,室內的也拍到兩個,其他地方也一定還有,MJ床頭也好像有一個。時鐘這麼普遍,每個人家裏肯定有幾個的東西(是現在大家都手機不離手,時鐘手錶才漸漸派不上用場。以前光是我的房間已經有兩個鬧鐘。我到現在還是情傳統手錶,才不喜歡智能的。)MJ家也一定少不了。因此從這麼小的事便知道,這家人根本就在說謊加上要說也麻煩說得聰明點!

我一直都非常不喜歡製作影片和綜藝節目的人常常加些文字或表情等特效,例如片裏的人嘩一聲,便會有個「嘩」字從那人口中飛出來,不知是否跟日韓節目跟太多。真是很特別的位置加很畫龍點,但無論情況都加令我看得很煩厭!因此我很不喜歡看內地的節目,那些名氣很響的真人秀、歌唱比賽、實況節目我全部都沒看過,興趣全無。我覺得,有時不是聲效,而是感想感覺,例如人物吃東西皺起眉,特效便加「很難吃~~」,但我沒這感覺。我不喜歡有人替我說感覺。我不可以有其他想法嗎?

但這齣影片的特效加到我有點想跟著叫好!看到後製字幕的人在阿維佐一家出現時寫「騙子」、「快點去死」我心裏也跟著叫!有人一定會覺得我們偏激,他們也「罪不至此」。我只能說沒了解過這些官司和因為貪婪而做惡事說謊的人,壓根兒不會明白MJ被害得有多慘。

15年前當我寫《誰》的感想時,稱書裏的被告為有錢佬而不是MJ,因為我當時直覺得這不一定只會發生在MJ這些國際巨星身上,任何較有錢的人或多或少都會遇過這種事,只是規模和形式不同。別說真的有錢富豪,我們自己也遇過好心幫人,反被咬一口,或者貪得無厭。這種事真的很遙遠嗎?我不覺得。

有人說幾萬元已經看到人性。

我現在很厭倦以德報怨,不好意思我只是凡人。以德報怨、受過這麼大的傷和背叛仍然選擇去相信和愛人是MJ這類人才做得到,所以他偉大(不是反話和諷刺)。我只是個nobody

我真的很想阿維佐一家、所有害過MJ的人有報應,或者下輩子還給他。他們的手沾了MJ血。

 

不過這齣影片也有讓我很感動的地方,這是我寫這篇的原因。

之前寫過一篇有關歌迷,本來想把這篇的內容加進去,但後來覺得硬加不協調。雖然主題一樣,但那篇是那篇的感覺,這篇是另一個感覺,像拍照,沒有一張照片相同。

這個攝影師拍了很多不同時期的歌迷,有2005MJ被判無罪釋放、他過世等聚在Neverland、他家人住的「老家」、當時搶救的醫院等。這麼全心全意地相信和支持他很是難得。我很記得有位女士和男人很替那些害MJ的人難過,因為這些人才是「需要幫助的人」。我真的萬分認同現在是這些人有病,不是MJ

當我在youtube尋找《Leaving Neverland》的時候,看了看下面的評留言;看了幾個便不忍再看下去有個人寫相信MJ有罪:怎麼一個大男人還跟小孩一起睡?人長到這麼大還不知分寸嗎?

這個也是很多人提出的問題。很多人覺得即使MJ沒侵犯小孩,但睡在一起已經不恰當。

我也問過自己這個問題。如果我有小孩會怎麼看、怎麼辦?但還是認為,如果我認識相信這個人,怎麼可能會懷疑他?對他那麼不放心,連他的家也不會去。

以下我說這番話不是為MJ開脫。我沒這個資格。這只是我心裏的感想而已。大家可以不認同,但就是我的感想。

首先我覺得MJ的維度不同一般人,因此為何天才不是普通人?好幾萬人裏才很不容易能出一個天才?普通人通過努力和練習可以很厲害,但到達不了天才的級數。記得在日劇《Grand Tokyo Mansion》裏,那個店經理(忘了姓名)跟木村拓哉是「同學」,一起去廚藝學校學習,理想也是成為出色的大廚,但後來他發現自己跟木村拓哉根本不同一個級數。他努力也做得好吃,但只會去到某一個層次便止步,不可能有木村的水準,所以放棄去做經理。

我想說的是:根本不可能用一般人的心思心態去看MJ

MJ的維度裏,他看到這樣是美好的;而是一般人的維度裏,有很多世俗的眼光和想法,也看不到美好那面。

我想一定很多人會爭論這一點。我只想問:你我當有誰、有幾人能創作他的歌舞?誰有他的市場觸覺?誰有他的音樂天賦和感染力?誰賺到他所賺的錢和名氣?都沒有的話誰還敢說他跟常人一樣?

第二,我曾經看過一個訪問,MJ說他的偶像例如詹姆士・布朗等那些樂壇前輩,如果有小孩讚:「你的項鏈很漂亮!」,他們便會把項鏈脫下來送給第一個過來讚的小孩(第二個沒有因為已經送給第一個小孩了)。他也繼承了這些「傳統」,因為前輩們就是不吝嗇。

也聽說他探訪醫院、孤兒院時會即席脫下自己的外套送人。

因此我覺得他跟小孩睡同一張床也是同一個道理:你想睡我的床嗎?拿去吧。你想跟我待在一起嗎?那就待在一起吧。

我覺得他的心就是這樣。正如問他要外套,開口要的話他會給。(但無理由真的把床送出去吧?英文也是「stay with you」、「sleep in your bed」之類。而我強調在很多影片和訪問中,都是小孩主動提出要待在他的房間和睡他的床,包括阿維佐家小孩。我印象中從沒聽過MJ主動邀請小孩。有時甚至全家大小一起跟他睡同一張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