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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尋找Michael Jackson(十三)
| 展品的說明已經很清楚了吧。珍品廊真的有不少很難看到的展品。(如果可以自由進出MJ的演唱會後台,一定很難忘!) |
(寫在2025:在上一篇,雖然我說過不介意看AI做出來的MJ,但其實我挺不喜歡看模仿出來的MJ,就是我在十多年的這篇文章所指那種,把MJ的外殼套在自己身上,卻完全沒有MJ的靈魂的模仿者。正如文章所說,空有外貌而沒靈魂,我覺得比AI製品還假,非常膚淺。
MJ剛走的時候,當時還沒有AI,除了影片,真的沒辦法再看到他的演出,所以當時我挺常看一些模仿者。其實也開心的,正如文章所說,有人模仿才是好貨色,誰會去模仿垃圾?但越看越不是味兒,覺得很難看。沒有了MJ的精神,根本什麼都不是。
我很喜歡MJ的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很能激發人,不是讓人去模仿他唱歌跳舞,而是做最好的自己,在自己的領域盡善盡美。)
你們不是MJ
這個題目想說很久,雖然說起來有點殘忍,也有點狠。
但我真的頗不想看那些A貨,或是叫「山寨版」的MJ。
我指的是打扮、衣著、化妝都跟正版都一模一樣那種,好像複制人,而不是純粹用自己的模樣學跳他的舞那種。
本來我都不太介意,別人樂於去模仿,證明真貨有一定的地位,這也是種讚賞和懷緬。誰願意自己的偶像被遺忘?去看看人家「模仿」成怎麼樣也是種好事。
可是那些「山寨版」…真的…不扮也罷。
雖然早就明瞭他們不是真貨,拿來比較也不公平,但我發現他們其實扮得很沒誠意;加上,越看越覺得,他們「扮」他,似乎有點曲解了MJ這個人。容我這樣「自大地」說,不要再扮了,只會讓人覺得很膚淺而已。
我說他們很沒誠意,不是指衣著和外表。我在網上見過有個頗知名模仿他的人,單看外貌,的確很像,可以魚目混珠,但一跳舞,我就忍不住大叫「你無食飯呀?!」完全是一隻軟腳蟹,那些動作也很「求其」,很不到位,總之有做就算啦…後來我刻意去看MJ的影片,看他有否曾經欺場,或者是否都是用角度或剪接,只讓人看到好的地方,發現MJ的動作都很到位,尤其是Dangerous,連一個飛吻都很「用力」的。記得有次看一個A貨的Beat it,有看過演唱會影的人都會知道,MJ一面唱,會一面四圍走(跟觀眾打招呼嘛),所以中間有許多地方都是沒有舞步,那個A貨就真的在沒有舞步的時候「行行企企」,你至少都「un」下嘛…我本來都不想那麼偏執,至少都看完才評論,但看到一半,有一把聲音忍不住說:「浪費時間!」我不知道A貨們上台前用了多少時間和心力來準備,可能很多我看不到,但我想說,MJ上台前會花很多功夫來預備,例如在93年的Super bowl中場休息表演,光是舞蹈已用了一個通宵來排練。
看到那些外表打扮都跟真貨有9成相像的A貨演出,我沒有覺得太大失望,因為他們始終不是真貨,要一模一樣簡直是癡人說夢。我不知道他們用一個什麼心態來扮,但如果以為外表似得像雙生兒,跳起舞來也一模一樣,就可以「成為」他的話,那就實在太小看MJ了。
一如我以往所說,MJ,不只「得個樣」,不只會唱歌跳舞,不只會帶領潮流。光憑他們的打扮和跳舞,就算整容整成他那個樣子,也不及他的百分之一。要學他扮他,是學和扮他對自己所做的事的尊重、全力以赴不欺場、對人付出的愛、欣賞和接納、對地球的關心和愛護、在逆景中的堅毅和不屈、和及後重新站起來的勇氣等等。我會說,這些A貨,光有MJ的軀殼,而沒有他的靈魂。
我挺喜歡看科幻小說和動畫(甚至想以此為寫作風格),複製人是少不了的題材,很多時候都會提到什麼人被複製了許多軀體什麼的,我覺得就像那些劇情,一大堆維肖維妙的MJ軀殼,都是行屍走肉,沒有一個像他。
要學他扮他,也不一定要把自己搞成他的樣子。既然有時間模仿他(雖然不是件壞事),為什麼不好好的發掘一下自己的其他才能呢?不一定要唱歌跳舞嘛。MJ也做許多不同的事情,精於許多不同的事情,更會去挑戰不同的領域。大家可以用他毅力、心思和投入,去成為「飲食界的MJ」、「時裝界的MJ」、「教育界的MJ」等等。
就算大家執意要學他的打扮和歌舞,也希望利用自己的天賦之餘(有人真的生得頗像他),也多加一些努力和誠意。我一直都很記得一個十二歲的土耳其小男孩參加才藝比賽(應該是土耳其版的「一叮」吧),跳起Dangerous的落力和相似程度有如真貨上身。有些A貨可是靠模仿MJ來討生活,這樣「求其」,除了對不起MJ,會不會也對不起自己呢?
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尋找Michael Jackson(十二)
| 《Dangerous》專輯上MJ那雙迷人的眼睛,大家都熟悉不過了吧。 |
(《寫在2025:我發現人們很喜歡「吵」--每件事,無論跟自己有沒有關係,都要評論一番,好像不搭嘴便不存在。
發表自己的意見不是錯,但不顧別人的感受,是很自私的行為。
自由,從來都不是放縱情慾的藉口和機會。
去年我從頭到尾看了很多關於MJ的影片,所以才有了這個系列,也才發現《Michael》這張專輯內,有很多MJ所作的舊歌,當中甚至有些是為了《Dangerous》專輯所創作的,已有幾十年歷史。
不買、不聽,根本無從了解。
我還是跟十多年前的我一樣立場--買不買是個人的選擇,但沒聽過和不買的人請不要說三道四。)
再說<MICHAEL>
關於這張唱片,沒想過還會有話想說。
不知為何,覺得從一張唱片可以看到很多事。是因為跟「MJ」有關吧!
首先是吵是不是,或者有幾多是出自「真貨」的聲音;然後是要不要買;再來就是什麼五甲不入...
不知接下來還有什麼會出現?
是宿命還是什麼呢...?是人性就是喜歡這樣?
大家...你們不累嗎?
還是我仍未看透這遊戲的玩法?
我想說,當看到這些話,這些報道,很心痛...
Mj走了,難聽點說是個死人,為什麼不肯放過他呢?
為什麼要拿一個死人去計較那麼多呢?
這唱片裏面有好幾首歌都是他寫的。就算不是他唱,也是出自己他的手吧!他不在,沒辦法參與應該有他的部份/他希望參與的部份/大家希望他參與的部份,也沒法製作到他心目中最完美的版本給世人。
所以有許多跟以往不同的地方,不會有大家心目中想有的地方,也可能會多了大家聽不慣的地方。
但可否看在他已不在,帶著一份尊重和愛,去對待這張唱片呢?
有些人說得好,姑勿論唱片公司的心態如何,但如果唱片公司連這張唱片也不出的話,歌迷就無可能聽到這批歌了。
可能有人會說我只顧自己—做歌迷的利益,而沒想過MJ是否想出這批歌,但既然已經出了,真的可否以愛和尊重相待呢?看在MJ為地球、為世上那麼多兒童做過的事份上。
不要去詆毀,不要爭吵。想買的就去買。
2025年12月8日 星期一
尋找Michael Jackson(十一)
| 又是MJ的另一個獎項。他拿獎都已經拿到手軟了吧。 |
(寫在2025:十多年前寫這篇文章時,根本沒想過會出現什麼「AI」;其實互聯網在平民百姓的生活裏,也只是出現了幾十年,真正普及起來,也是2000年後的事。
完全沒意料到,AI不但可以把聲音複製出來,相信不久之後,我們便能到「虛擬MJ」的演唱會。《This is it》能「順利舉行」,再也不是夢。
今天的我,不會說「虛擬的畢竟是假的,怎麼可能跟真正的MJ比較」?如果能看到《This is it》,哪怕是虛擬的,我想我也會去看。能有機會再看到MJ,哪怕不是真的,也想去看。
思念一個人,就是這樣,所以「通靈」、「問米」也會有人去做去相信。
不過,我還是會說,當對方還在,便好好珍惜吧。可以的話,誰想對著機械人或影像說話?)
一把讓你珍惜的聲音
我會把MJ的聲音形容為「一把讓你珍惜的聲音」。
不知是否因為他已經走了。那把聲音已不能re-produce。
他的聲音不只會讓人珍惜,還令人很感動。聽其他歌手的歌,甚至是我喜歡多年的Max,都不曾有過這種感覺。
大家都說唱歌要有感情,但我覺得他唱歌,有的不單是「感情」,但我又說不出那是什麼...不需靠歌詞,只要他的聲音,就可以讓人感觸得落淚。
你不能用一個字:「好」、「壞」、「棒」、「勁」,或是一個詞語;「不好」、「溫柔」、「好聽」等等來形容,這樣根本不夠。很多人的嗓子和技巧都很好,感情也很豐富(例如蔡琴,別訝異我怎會聽她的歌。小時候我老爸很喜歡聽,但那時的我覺得她的聲音很老也很沉,很像一頭牛,歌曲也太哀怨;其實她是一個非常「唱得」之人,聲音非常特別,也很有味道。真的要長大了才懂得欣賞。以前聽她的歌,看那些唱片封面,以為她是個鬱悶的「老」女人,但有機會在電視上看她的演唱會,發現她很風趣!我覺得她唱歌的感覺,比鄧麗君更真實。鄧麗君太嬌柔了,是很好聽,但...不真實...試問世間上有幾多個這麼嬌柔的女人?),這些人的聲音值得去細味,但未至於要「珍惜」...MJ真的會讓我慨嘆:「你可不可以回來?」
如果不是太忙,我都會用心聽他的歌,逐個音去聽。(可能真的因為他已經走了吧?要這樣才肯好好地聽他的歌,多唏噓...)不知怎的,最近我每次聽他的歌,都會提醒自己要好好珍惜這個機會。
這也讓我覺得,錢真的不是萬能的。你可以買到他的唱片,但買不回他的聲音,買不回跟他一起的時光,更買不回他這個人。
所以不要以為賺多些錢便會令身邊的人更開心,活得更好。當然錢可以令人有安全感,沒有錢真的會活不成,但一天到晚只顧賺錢,以錢為首,但根本沒時間、心思和精力去陪伴重要的人,到這個人走了,就算你富可敵國,也只會發現不是你想,就可以買回來。
2025年11月26日 星期三
2025年11月25日 星期二
忽然想起菠蘿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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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外表可愛,但是很胖...偶一為之就好了。 |
我會忽然想起某些食物,前兩天我想起的是菠蘿油。
菠蘿包是香港非常常見的麵包,沒有菠蘿包的不可以叫做餅店或麵包店吧,除非是賣中式包類的。(但菠蘿包並沒有菠蘿,只是外形相似而已。)
菠蘿油則是菠蘿包的進化或變奏版。
其實我並不喜歡吃菠蘿包,因為沒有餡料。我完全不喜歡吃沒有餡料的麵包,覺得很寡、很淡、很難入口,而菠蘿包只得上面金黃色那塊皮(就是因為這塊由糖和油搓成的皮,烤焗後出現龜裂,所以讓麵包看起來像菠蘿)有味道,所以我只會吃它的進化版—我媽以前常會買菠蘿紅豆包給我吃,就是菠蘿包結合了紅豆包,一咬開裏面便是又香又甜的紅豆餡!
而菠蘿油中間不是紅豆,而是夾了一塊厚厚的牛油,注意是厚厚的,有幾毫米,而不是吝嗇地只塗一層。
因此一咬下去,口感層次非常豐富!有糖皮的焦脆、麵包的鬆軟、牛油先是有點硬,後來慢慢溶化…再夾雜糖的甜、麵包的香、牛油有點鹹和濃郁的奶香!簡直令人停不了口和回味無窮!
有時真的很佩服以前香港人的智慧,居然把這麼簡單和便宜的食物昇華到天堂的境界!其實香港有很多麵包和甜點都是用剩餘的材料,或者無意中發明出來。
但可想而知菠蘿油是多邪惡的美食,真的別被它可愛的外表騙了。很多人以為才一個普通的麵包,吃下去不特別飽,能有多胖?但實際上一個菠蘿包的熱量有300-400多卡,等於一份餐點了!加上牛油的話,不用我說,大家也能想象到卡路里有多高吧,而且沒有人只吃菠蘿油,不配飲品。
所以即使很喜歡吃,我也沒有一看到便忍不住買來吃。我上次吃可能已經是10年前,少則也8年,現在再吃也不過份吧。
再者我覺得菠蘿油不是說吃便吃,很隨意的麵包,要很講時機。
首先菠蘿油幾乎是一買下來便要吃,不能留,因為中間的牛油會溶!也因為牛油量太多,一溶便很狼狽,也失去了意義,吃不到牛油固體時開始有點硬、咬下慢慢溶化的香軟口感,味道也不集中了。
如果當下沒有時間,就別買來吃。
也因為口感的原因,很多「美食家」推崇「冰火菠蘿油」,就是熱騰騰的菠蘿包,配上冰凍的牛油塊,口感對比昇華到極致!我並沒有這方面的追求,但溶掉的菠蘿油實在很沒意義,我不會吃。
第二,就是第一點的延伸,既然是要感受強烈的對比和味道,吃菠蘿油哪能匆匆忙忙的?要兩三口解決一頓飯,根本不會選菠蘿油,吃其他隨便什麼都好啦,反正也吃不出味道。菠蘿油是要慢慢品嚐的,所以香港人「歎下午茶」會選「歎菠蘿油」,就是放鬆心情,好好享受這個忙裏偷閒的時刻。
第三,當然是因為菠蘿油超胖…常常吃,後果應該跟常吃老麥差不多。
我不知道菠蘿油應該算是小吃、點心還是什麼,我覺得應該算是茶點吧,實在很少聽到吃菠蘿油不配飲品,可能一來因為太膩,又甜又油的,二來有食物怎麼可以沒有飲品,這樣不完滿。
我本來看到有茶餐廳寫著下午茶餐是菠蘿油配紅豆冰,簡直夢幻組合!!結果走到餐廳門口,發現人龍排了一條街!
那只好到麵包店買了。但我前兩天這樣吃沒法配紅豆冰,唯有用很香濃的牛頭巧克力奶代替(懂得喝的人一定知道我在說什麼)。
可是很奇怪的是,當天只是下午4時許,不算很晚的時間,很多麵包店都有數大盤菠蘿包,卻沒有一家有菠蘿油!不知為什麼會這樣?可能因為菠蘿油不耐放,也過了人們買麵包的高峰時段?後來我問其中一家店,他們的職員才現做給我。
我不知道人們來香港想找什麼地道美食,但我很推介菠蘿油!
2025年11月23日 星期日
尋找Michael Jackson(十)
| 這張我不太確定是什麼,但一看便知道跟MJ第一次巡演有關,上面還附有他的簽名。其實每個物品下都有介紹,只是展品太多,逐個拍下來真的很累和花時間。 |
(寫在2025:之前提過我非常討厭停止學習,老是想依賴別人的人,尤其是長者;另一種人我也極討厭,就是常自吹自擂,卻只是空口講白話的人,即是「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
請什麼都不要說,拿實力做出成績再說。
近年很多人都說Apple自從教主離開後,漸漸出現頹勢,也許正慢慢步上諾基亞的後塵。這我不知道,新一代的i phone似乎還是很受到追捧,但不能忘記和否認的是喬布斯不但改變了電腦、改變了手機,還改變了唱片業,也改變了世界。
很多人可能覺得他很瘋狂,但我很欣賞他敢想敢做。其實我們這些「平凡人」,總會試過有些與別不同的想法(不是邪魔外道那些),或者像我上一篇所說:「我幾十歲想去參加比賽」、「想去涉足另一個領域」、「想以不同的方式生活」等等,但一來自己不敢,二來最怕其他人潑冷水和異樣的眼光。其實不怕別人的目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很難,很多時候初萌芽的幼苗便這樣被扼死了。
希望從今天開始,所有人都能勇敢做自己想做的事,只要不傷天害理。)
“We are here to change the world”
被譽為「蘋果教主」的喬布斯逝世了。在此我想寫幾個字懷念他,希望他一路好走。
多謝他改變了世界。
我一邊聽著MJ的We are here to change the world,一邊寫這篇文章。我覺得這首歌很適合他。
我不是Apple的Fans,我姐才是。她有不少Apple的產品,所以令我也接觸了一點。我常覺得她是追品牌效應才會喜歡Apple,她卻常說:「Apple的interface很貼心,很user-friendly,用慣了它的產品就很難再用其他牌子。」我都覺得妳是喜歡它才會這樣說,正如我覺得MJ勁靚仔、勁有型、唱歌勁好聽、跳舞勁正…都是因為我喜歡他才會這樣說。根本不是客觀看法。喜歡的話,再難用也會覺得「正」!
現在回想起來,我對Apple的觀感,有點像以對MJ的觀感。
這樣也可以扯在一起說?其實我以前也不特別喜歡Apple的產品,一來很貴,二來有用過它的產品的人就會知道,Apple的OS是獨有的。電腦的是Mac,i-phone等是iOS,不是Window和Android,不是大部份人在用的東西,而且很多function都要收費,這是我最討厭的。
我覺得Apple很霸道,很自大(因為不是它的產品去適應消費者,而是消費者去遷就、學習去用);同樣我覺得MJ也很自大,以前見到他的影片老是拍他的Fans如何瘋狂、把他看做神那樣,覺得好噁。
我上年才正式成為Apple的用家,有一部i-pod touch,發現…我姐的話也有點正確。用慣了它的產品就很難再用其他,我有部用Android的手機,不覺得特別好用。(反而我老爸很崇拜Android的product,常說很好用,買了很多Android的product。)而且這些i-phone、i-pod這些產品的確豐富了我們的生活。
由於我不是Fans,對喬布斯也不清楚,是姐把他的報道和事跡輯下來,我偶然看到才發現:「嘩!這個人很厲害!」不但創辦了蘋果電腦、還讓曾把它在破產邊緣拯救過來,推出上述那些i-product更是壯舉。(順帶一提,我們熟悉的彼思動畫,本來也是瀕臨破產的公司,喬布斯收購後再賣給迪士尼,所以現在還能看到彼思的作品也要多謝他。)
雖然他對我來說,不如MJ那樣重要,但在我心目中,他改變世界的能力跟MJ一樣。音樂界沒有MJ,就不會有今天的樣子。記得他剛走時,有業界的人說過,如果沒有他,音樂錄影帶的步伐起碼落後50年(是50年!)。如果沒有喬布斯,我們的科技發展會落後幾多?也許我們今天覺得理所當然的事物,都只能在科幻小說裏找得到,到了不知幾多十年以後才會出現了。
MJ和喬布斯都不知不覺在推動歷史的巨輪向前,以自己的能力去改變世界。我覺得,他們都不是刻意,「立志」去改變世界的(即是不是刻意想「我做這產品或出這張唱片來賺多錢」),只是奉獻出自己的能力、熱誠去做件好產品,來挑戰自己、滿足顧客,希望大家見到更新更刺激的東西。
Mr Steve Jobs, thank you for your enthusiasm, thank you for all you have brought to us. Your innovation and endless creativity change the entire world and the next generations get benefits from you. You lead us to a new era and you are the pioneer in the industry.
R.I.P.
(在這裏真的很想說,自己真的很希望成為這樣有用的人。即使未需要去到「改變世界」,但也想珍惜時間,好好發揮自己的所有,奉獻出自己的能力和熱誠。有時看到有些人在浪費他們的時間、精力、天賦等,就會有點生氣…雖然與我無關,但有時真的忍不住想,有人想繼續做也沒辦法,有人有能力去做也不去做。這世界在搞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