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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5日 星期日

尋找Michael Jackson(49.4)

 

轉角有MJ!




以我這個一般人來說,先是很可怕和難以想象,但久而久之是覺得很麻煩,這宗剛完甚至未完,另一宗又來了。可能法院看到MJ的姓名也不覺得意外,甚至是家常便飯了。

不過也有MJ提告和反告,不是一味擔當被告。

提到反告,1993年的官司中,MJ也有向男童的爸爸反告勒索;在後期和解階段,可能是商議的其中一個條件吧,MJ也不繼續告了。書裏常提到MJ想這件事告一段落,繼續正常地生活,不但是他自己,也包括對方。我總覺得MJ看事情跟平常人,至少跟我不同,我是那種我覺得有必要及決定後,可以跟對方同歸於盡的人:「我就算死也不會讓對方好過!」

MJ總是給我:「可以不用那樣。」的感覺。

第五,這個印象挺深,就是男童爸爸跟MJ談條件,有時候,不知是否只得一次,MJ是一起在談判桌。我首先覺得MJ面對這種情景很難受--我曾經對這人及其兒子那麼好,當成朋友!結果現在他編了個謊話向我要錢!

至於對方,不知會不會已經鬼迷心竅,直覺得MJ欠他,或者「我快發財了!」,對著別人說謊不會害怕嗎?還是跟阿維佐一家那樣,已經習慣撒謊

MJ哭著說:「I would never do that to your little boy.

這個情景令我挺心酸。

在華人社會,男性哭是件很難看、不被接納的事,是懦弱無用的行為。

MJ果然是個很感性的人。他真的會哭,他是個人。而這件指控令他哭了。

MJ這個反應還不足以證明他無辜嗎?

當有人哭著說不會這樣做、這樣對對方,有人還能一口咬定他/她有這樣做嗎?除非真有十足的證據吧。但在這官司中只得男童的片面之詞。

 

說完比較陰沉的內容,不如看些開心點的吧。

書裏也有些有趣和陽光些的內容。

很記得官司開始後,普遍一般人都很相信MJ清白,例如他的唱片銷量不跌反升、很多電視節目和雜誌的民調都顯示七、八成市民都相信MJ,很高的比率。(但不知何到2005年那宗卻很多人覺得MJ即使沒罪,心態上也很不當,連外國人也覺得他死有餘辜。)

當然不是說市民覺得如何便決定一個人有沒有罪,但有時候一般人的眼睛居然比較雪亮。那些傳媒和檢方太自私自利了。

官司剛開始時,MJ為一本食譜寫了一個很長的序。書裏引述了一整篇。

2025年5月23日 星期五

澳門2025(3)

 

走著發現遠處有條金龍!

美高梅的外形像好幾個貨櫃叠在一起,很有趣,所以我拍下了。

澳門清晨的街道空無一人,當時才早上六時多。很少機會看到這麼清靜的街道吧。



我逛了幾家,但不是每家都有免費茶水;好些除了賭桌賭機旁,便沒有椅子。聽說不是賭卻佔了這些座位會被趕(當然啦),但有些賭場有座椅供人休息,如果保安員發現有人不是賭卻逗留了很久也會被常問:「May I help you?」雖然這些很理所當然,卻有點不太人性化

不過借洗手間超好,通常賭場裏的洗手間都很乾淨。

我也這才發現賭場裏有餐廳,真是意想不到。當然要付錢。所以說進賭場也不一定是賭錢。

賭場都是金金黃黃的,一抬頭天花板便全是閉路電視,像星星一樣多。應該挺難找到一個地方有這麼多和密集的閉路電視了。(所以遇到什麼危險躲進賭場便很安全,保安又多。壞人一定不敢跟進來,也不敢耍花樣。)

我覺得賭場很電子化,不知道以前是不是這樣。當然有真人荷官主持的賭桌,但很多賭機都有美女荷官在電子螢光幕內,或者像遊戲機中心的街機,就是螢光幕加按鈕。我不知道跟真人對賭開心些,還是埋首機器開心些。不過能贏錢管他是什麼!

我本來以為賭場會很吵,尤其有那麼多賭機,一定像遊戲機中心,充滿電子音效,但結果又不然,其實賭場不算很吵,也沒有人興奮地叫:「贏啦!發大財啦!」

我發現有時贏的並不是錢。有些賭場會放些獎品出來,名貴的有金器名錶、手機電子產品,也見過有蛋卷禮盒。我經過一台賭機,賭客在機面上放了兩罐很小的罐頭鮑魚,相信是贏回來的吧。怎麼可能帶著兩罐鮑魚進賭場?

有些賭場很大,感覺又新又光鮮,但有些感覺很舊

以往有人說賭場什麼都是圓形的,一來像金錢形狀,二來喻意賭客快點「完」,但我不怎麼看得出和感受得到。電子螢光幕通常都是方的,難道特意改成圓形?

不過我很討厭賭場內的「換錢客」。某些賭場內,走著便會有人靠過來問:「要不要換籌碼?」(其實我沒聽清楚,因為都是很小聲和說普通話,但不然還會有什麼事?)甚至有些是問要不要借錢。我都會嚇得立即「彈開」。我挺不喜歡這種人。其實在外地,尤其我一個單身女人,很忌憚有人忽然靠近和跟我說話。我完全不會相信會是什麼好事,所謂的「小心」其中一件就是對這種人和事能避則避,還有那些電郵和信件,真會有什麼好康嗎?那為什麼要寄來?

要換錢的話,賭場不是有櫃枱能換嗎?優惠為什麼會給我?換完不能用怎麼辦?

在別人的地方做生意,不是很好笑嗎?我挺不明白為什麼賭場方不會管,任由這些閒雜人等在這裏混。如果我是賭場方,我會覺得這種人令我的場污煙瘴氣。

 

我今次「說走便走」,背包裏只有很一般和少量物品。

2025年5月21日 星期三

尋找Michael Jackson(49.3)


時空隧道的設計真的很科幻,一道閃電區間了兩次演唱會的MJ。





還有那些前保安女傭,一時說看到MJ跟男童一起澡、一時說什麼替MJ毀滅掉私人浴室裏的男童裸照等。作者反駁得好,毀滅一張裸照自己不會做嗎?怎麼要特意找人來做?

更有些傭人之前說沒看到MJ有不正當舉動,後來卻反口,原因是「現在才覺得不安」。那為什麼不直接去報警?

我最後在看Netflix一齣有關邪教領袖的影片,其中一集講日本奧姆真理教的教主麻原彰晃。話說有個信徒修練時死掉,教主指示教裏的信親處理屍體。其中一個親信覺得很可怕,也可能覺得這樣不對吧,於是想報警。

死掉的教徒又不是被殺或刻意被弄死,我覺得有點是意外但別人看到是什麼反應是想報警!而不是向教主要賠償,或者向錢的方面想!

可是MJ的前員工呢?就只想索償、或者買出自己的故事賺錢!

有幫助售賣這些故事的人說根本不在意內容的真假、MJ是否清白,只在乎故事賣出後能收到傭金!其實傳媒也一樣,書中多次寫到只要有人說是真的便夠,哪管真相是什麼?

我有時很想問:到底我們平時都看了些什麼?我們的思想和知道的事是不是被控制住?我們是否也不在乎真相是什麼了?

第二是檢方對MJ很窮追猛打!我記憶中書裏寫已搜查過MJ的家4次,也找不到任何犯罪證據;得不到原告繼續指證,卻遲遲不肯結束刑事調查,就因為MJ是名人嗎?

第三看著挺心痛,很記得有人說MJ那段澄清聲明,就是他身穿紅衣、有點不修邊幅,拍到差點哭出來的影片是假的,MJ是演出來的。

我心想,這人是什麼肢體語言專家、FBI的什麼讀人專家等嗎?憑什麼說MJ是演的?有證據嗎?還是有什麼權威支持?都沒有的話就只是他個人覺得?「覺得」就是真的?

第四,之前提過有紀錄片說Will Smith一年被人控告15次、MJ一生的官司至少1500宗,我最初還以為是誇張,很是懷疑,但書裏很多地方都提及他被告。罪名不太記得了,但都是為錢啦。我看過那麼多資料印象中,沒有原告/受害者為任何事報過警。

原來他一生中有過那麼多官司,實在不足為奇。